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11年,是一所具有110多年历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江苏省首家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共开设了22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院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88,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
石湖校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书院校区:苏州市姑苏区书院巷20号 邮编:215002
第四条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11年,是一所具有110多年历史的省属公办院校,是江苏省首家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等22个专业。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院名称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如因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提档比例的建议要求确定最终当年提档比例。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除卫生信息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外,其余招生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除外)无要求,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录取类别、录取代码分类要求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省生源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招生“专业组+专业(类)”,对普通类各“专业组+专业(类)”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非江苏省生源录取原则。学院对外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等部门核准的公办院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以苏价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以苏价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勤、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还设有多种社会捐资助学项目。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不为学费发愁。学院帮助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多种帮困助学举措,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任何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通讯地址: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693001,62693002,62693003
招生传真:0512-62690106
电子信箱:szwszhsh@
招生监督电话:0512-62690387
招生监督邮箱:swjjjc@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院校代码是10960。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学院介绍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江苏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截至2021年1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61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建有工作室97个,有在校生5400余人。
截至2021年1月,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0余万册,订购中外文报刊800种。有各类机读文献和数据库20余种,本地镜像图书约22万册,订购电子期刊210种。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为1958年8月创办的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历史渊源则可上溯至油画家、美术教育家颜文梁创办的苏州美术学校(1922年)和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32年)。“文革”期间,学校停办。1979年7月,恢复成立苏州工艺美术学校。1999年8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苏州工艺美术学校、苏州市轻工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组建成立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学校成为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12月,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月,学校有专任教师总数29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8345,高级职称占比4628,其中二级教授、三级教授、省“333”工程和“青蓝工程”培养对象41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专任教师总数的8784。有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1月,学校设有7个二级学院,开设25个专科专业。
教学建设
截至2021年1月,学校有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重点专业建设4项,江苏省职教示范专业1个,江苏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双证融通”试点专业1个,江苏省重点专业建设4项,江苏十二五”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江苏省品牌专业1个,江苏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江苏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有校内实训基地11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江苏省级高职高专实训基地9个(其中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江苏省级精品课程(群)7门,江苏省外国留学生精品课程3门。设有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文旅部非遗传承人群培养基地、全国妇女手工艺培训示范基地,另设有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江苏省工艺美术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合作交流
截至2021年1月,学校牵头建设的江苏省艺术设计职教集团,对口帮扶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学校与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共建“教学实践研发基地”,与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苏州金螳螂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创博会展览有限公司、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吴中区光福镇、东山镇、横泾街道、高新区镇湖街道以及东海县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为江苏省培训工艺美术大师90余人,举办东海水晶雕刻工艺、宜兴紫砂陶艺传承人群创新应用等研修培训班;培训江苏省职业院校骨干师资240人,非遗传承人群培训500余人。
截至2021年1月,学校设有江苏省教育厅与法国巴黎教育局联合创办的“中法江苏艺术设计教育研究中心”、学院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共同成立的“中英苏州艺术设计教育创新中心”。与法、英、日、加等国家的20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2020年,学校参加了2020荷兰设计周云展。
学科体系
根据2017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江苏省职教示范专业1个,江苏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双证融通”试点专业1个,国家重点专业建设4项,江苏省重点专业建设4项,江苏十二五”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江苏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4个,江苏省级高职高专实训基地5个,市级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学院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江苏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江苏省外国留学生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江苏省级精品课程(群)7门,江苏省级精品教材3部、获江苏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
2013年,学院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16年,学校通识教育项目三位一体人文公选课教学改革项目获苏州市首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科研平台
根据2017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江苏省优秀服装设计机构(中心)1个,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江苏省研发推广中心1个,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保护示范基地1个,校级研究机构4个。
江苏省优秀服装设计机构(中心):服装工程系服装设计中心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江苏省研发推广中心:江苏省工艺美术传承保护与研发推广中心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保护示范基地: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研究所)
校级研究机构:中国工艺美术研究院、万宝宠物设计玩具研发中心、锦霓人造皮草服装服饰设计研发中心、雷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科研成果

2013年立项项目共44项,其中省部级10项,市厅级31项,局级3项。省部级项目中,省哲社基金课题3项,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4项;市厅级项目中,省高校哲社基金研究项目23项,省现代教育技术十二五课题2项。
2013年,学校文化部科技创新重点攻关项目《苏州传统失蜡铸造工艺的挖掘与传统研究》项目,申报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组织2013年跨界课程《桃花坞》主题项目申报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23项;组织《“雷山苗族元素”旅游品创新设计》优秀作品申报专利50多项。
根据2017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教师共发表科研学术论文697篇,其中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1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33部;出版个人作品集9部;作品参展参赛获奖703项;专利授权228项;著作权登记1900项。
特色专业及学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景观设计
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室内设计与工程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艺术设计(玩具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点:装饰艺术设计、书画鉴定等
江苏省示范院校省级特色专业:动漫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景观设计、影视动画
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建设专业:动漫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艺术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
文化传统
学院标志以ART(艺术)为主要设计元素,以大写字母A为基本型,左侧线条变形为阶梯,与字母T谐音,镂空字母R挑出中空的内容结构,标志采用象形与会意手法,将具象的字母抽象成各种线形和角度,虚实相生,整体塑造呈稳定的三角形。
A是英文字母的首位,代表追求卓越。A是学院标志的主要结构,辅之以大红的整体整体色调,展现了学院积极向上的昂扬态势,展现了与学院发展一脉相承的精神内涵。
A也与汉字“爱”谐音,代表大爱无垠,爱是教育的灵魂,大爱是教育的境界,爱的教育包含了教育者的责任心、道德心、关切心,爱也是受教者追求进步的强大支撑,体现了学院的办学精神。
R是汉字“人”(REN)的首位字母,代表艺术人生。R字以丰富的形式语言,增加了标志的灵动与互动,衍发了艺术与人生的多面意义,艺术设计生活、设计人生,生活是艺术永远的灵感源与服务地。
T与汉字“梯”谐音,展现为连续攀登的阶梯,在内涵上与A字所喻示的校园进取精神互为印证,富有“攀登、传承、探索”的积极内涵,喻示学院在不断的追求中,勇于承担教育责任,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与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和繁荣。
学院标志概括了艺术与人生、教育和责任的相互关系,综合体现了学院的办学思路、办学宗旨和育人方式,文化符号意义鲜明,显示了学院的人文精神。以此激发全体工艺美院人积极发扬艺术人生、大爱无垠、追求卓越、充实光辉的校园精神,达到个人事业、学院事业和社会事业的多重光辉境界。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是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的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国标12809
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一学院概况
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先生亲自提议,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学院成功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办学模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校企深度融合、国际合作交流三大办学特色。学院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等五大学院,办学绩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相继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核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三.录取规则
1总体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具体录取方式:
(1)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A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B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3)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1)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2)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测。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00]237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字2008208号、苏财综字200860号)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为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14000元/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150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年;
(4)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5)校企合作班:“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三个专业试点校企合作班项目,学生进校后可提出申请,自愿签署学院、企业(单位)、个人三方培养协议,按照学院三年教学计划,服从学院安排到企业进行教学实践,方可享受学费减免待遇。
2奖助学措施
学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构建了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勤工助学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院的“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融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奖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3)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院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3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2300--4300元不等;
(5)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院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6)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7)特殊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学院从爱心基金中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12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9)其他社会资助:“慧湖立新”助学金、党员关爱基金助学项目等。
四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本校某专业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