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信息技术专业面向传媒业第一线,培养大专层次的具有较强计算机、美学和图文编辑基础,懂多媒体及信息传播理论,能熟练进行平面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与制作、电子出版物设计与制作等技术操作,掌握图像自制原理与工艺、印刷原理及工艺,在电脑绘画、图像处理、广告制作、图文排版,彩色印刷制版方面有创新意识的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目标:
1、基本素质:政治思想素质、职业素质、身体素质、团队合作能力、语言文字能力、自学能力、美术及人文基础知识。
2、文字处理能力:文字录入方法、版式设计、桌面排版。
3、图像处理能力:图形图像输入技术、图像版面创意设计、图形图像编辑及处理技术。 4、图文组版输出能力:按出版物要求进行图文组版、分色、制版输出。
5、各类出版物设计能力:具有一定的完成各类出版物、宣传广告等任务的版面设计能力。 6、网页设计能力:能设计具有一定质量的网页。
专业核心能力:图文信息处理能力、图文软件的应用开发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基础、印刷工艺、Intranet原理与应用、工业产品造型、多媒体技术及应用、包装信息系统设计、图像处理技术、展示设计、多媒体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实训、多媒体技术实训、程序设计语言实训、数据库原理及应用。
就业面向:在新闻、出版、广告、影视等单位,从事计算机图文信息处理工作,以及图象处理与排版、网页设计与制作等工作。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 北京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对取得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历 证书 。
第四条 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坝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内蒙古 自治区调档、录取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北京市投档考生需满足我院招生专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我院2022年(外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 河北 、 辽宁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
(2)其他省份:不需要选考科目。
第十九条 我院 艺术 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 高考 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通信技术、信息技术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安徽 考生:参加安徽省艺术类统考模块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第二十条 我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 学费 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密云分校住宿费每年1450元(男生),900元(女生)。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在校内设立个人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 学习 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第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 书 ,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 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院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5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四月
请问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东坝校区)都有什么专业???只是想找个离家近的上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954年建校,具有57年建校历史。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35个“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北京市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软件技术”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学院是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首都文明单位、北京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北京高校奥林匹克教育实践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十佳单位。2008年被北京市教委批准为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11月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迎国庆 讲文明 树新风”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数万名具有较高素质和电子信息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党和国家***李鹏、李岚清分别为我院四十年、五十年校庆题词,历届电子行业领导对我院的人才培养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院隶属北京电子行业,与中央、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社会各界有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及产学结合的教改模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签约率为85%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名列北京高校的前列。
我院学生在多项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2010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电子设计---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获得了全国一等奖。在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中我院学生参加了电子设计和数学建模两项赛事,获得了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大学生数学建模2个全国二等奖、1个北京市一等奖、1个北京市二等奖。在全国机器人大赛中,类人足球机器人对抗赛(Kid size)、类人足球机器人技术挑战赛(Kid size)和舞蹈机器人三个项目,获的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
学院充分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先后建立了多家校外实训基地:学院与中国电信集团北京电信分公司分别在学院本部建立了网优网监3G通信实验室,在学院东区建立了北京电信营业厅、北京电信话务培训实验基地;学院在798现代艺术和时尚设计园区建立了媒体与数字艺术系实训基地——“北信数字传媒中心”;学院与北广公司合作共建“电子产品制造生产性实训基地”;我院创办了北信软件园作为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北信动画应用技术研究所”、“北信酷卡(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为学生提供了多个岗前实习的机会。
学院现有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本、专科教育等各层次在校学生近万人。学院下设“九系、三部”:包括软件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数字媒体与艺术系、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财经系、英语系等9个教学系。通用能力发展教学部、专业部、基础部。实施“通用平台+技术中心”(GPTC)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方向上,设置以软件技术专业、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为龙头的五大专业群,以及会计、税务、物流、英语等共31个专业。培养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所需要的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灵活、心理素质良好、专业知识扎实、技能精准熟练、能够在第一线发挥骨干作用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高学历的教师达553%;具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实验室、实训基地。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各校区交通便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拥有现代化的校园网,供学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以格调高雅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学院建立了艺术沙龙、读书沙龙、摄影沙龙、业余党、团校,合唱队、舞蹈队以及众多的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学院结合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探索出一条新时期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从1998年至今,学院已经有十余年的中外合作办学历史。先后与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丹麦、香港、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教育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教育合作和交流。高质量的教学工作得到国外同行的认可,澳大利亚的新英格兰大学承认我院计算机类和商贸类共计六个专业课程的学分,学生毕业后可到该校续读一到两年获得该大学本科文凭;英国国家职业教育和考试委员会(EDEXCEL)认可我院开办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HND证书,学生获得该证书后可以到美国和英联邦范围的多数大学续读本科文凭;与德国合作项目——IHK职业资格证书。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在我院设立了高年级学生的北京研习基地,双方互派学生开展交流研习活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深化,我院正在向着现代化、国际化的教育方向发展,为培养首都国际化大都市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主管行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学院新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的论证与咨询机构。学院建立了数十家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近三年来学院先后与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七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歌华有线、联想、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等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学生深受企业欢迎。
1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有什么专业
财经管理系:税务、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展
计算机系: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工程系:软件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
外语系:商务英语、应用英语
数艺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院本部有2个系。分别是: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其中电子工程系的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通信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应用电子技术。
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857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第八条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北京: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考生);
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部分省市含艺术类考生)。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或会考成绩合格)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5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美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
第十六条其它情况: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零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