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综合窗口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南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020号南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位置指引:公交站:南山公安分局
办事材料(异地办理):
注:以下材料需提供竖向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扩展资料
以下情形的异地身份证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或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统中二代居民身份证历史图像相差较大的、原籍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人口信息系统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现场人像不一致,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证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锁定、冻结或被本市限制的,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
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
广东政务服务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