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继续出台购房支持政策。
4月15日,宜昌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放松限贷、取消限售、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等9条措施。

同日,荆门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多项公积金贷款限制政策,还提高了人才贷款额度。
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宜昌、荆门的政策都脱离不开这类低能级城市的常规政策范畴,国家限制对于低能级城市,只要没有突破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底线,在当地政府自己的范畴之内去调整,问题都不大。但是因为这些城市库存量都非常大,这些政策对当地楼市作用有限。
此外,近日,郑州还提出对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安家补助;东莞对“三限房”运营管理征求意见。
宜昌放松限贷、取消限售
4月15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宜昌市政府官微“宜昌发布”了解到,宜昌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放松限贷、取消限售等9条措施。
新政提出,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同时,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执行“认房认贷”标准时,只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这意味着宜昌限贷政策放松。
新政还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
这意味着宜昌取消了新房2年限售政策。
此外,新政还提出,在宜昌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硕士、本 (专)科毕业生,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荆门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4月14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官微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提出,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取消“取贷二选一”限制,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同时,提高人才贷款额度。荆门该政策自4月20日起执行。
1、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
职工及配偶新购(建)自住住房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建)房总金额,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
2、取消“取贷二选一”限制。
职工新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3、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
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的,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
4、提高人才贷款额度。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楚才卡”A卡、B卡高层次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即可申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贷款上限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执行。
多地购房支持政策继续出台

针对宜昌放松限贷、取消限售、人才购房补贴,荆门放松公积金贷款限制等政策,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宜昌、荆门的政策都脱离不开这类低能级城市的常规政策范畴,包括首套、二套房降低首付比例,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松绑、人才购房补贴等等。
“我认为现在国家对于低能级城市,只要没有突破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底线,在政府自己的范畴之内去调整,问题都不大。”李宇嘉对券商中国记者说,但是这些政策对当地楼市作用并不是很大,因为这类城市库存量都是非常大。返乡置业能够带来一定的需求,但整体来看,对楼市需求回升的力度并不是特别明显,后续还要看整个基本面的改善程度。
除了宜昌和荆门的松绑政策,近日,郑州对青年人购房也给予支持政策,特别是对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安家补助。
4月15日,郑州市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推出10条“青年人才新政”。其中特别提出,对在郑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和郑州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补助(在站期间每人每年给予10万~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2年;对郑州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30万元安家补助)。
同时,郑州还实施青年人才安居工程,建设40万套人才公寓。目前已通过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完成约12万套(间)人才公寓筹集工作,今年将再努力完成8万套(间)筹集工作。郑州市将综合运用青年人才驿站、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及发放首次购房补贴等方式,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此外,4月1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内容包括: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三限房;承购人持有的三限房产权执行市场化商品房的限售政策,三限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不允许转让其持有的产权份额;承购人取得三限房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且入户3年,可按评估价8折一次性购买政府持有份额等。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各级财政全额贴息。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1、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2、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4、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5、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