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养牛场为例:
一、场长职责规范:

1 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 负责监督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 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 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予以适当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辞退。
5 及时圆满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6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 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 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 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牛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牛
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 负责各群牛的饲料配给,发放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握每群牛的
采食情况并记录在案。
4 负责牛群周转工作。记录牛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
5 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6 掌握牛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 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8 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 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 合理安排不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3 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牛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的科学数据。遇到疑难病例,组织会诊,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认真做好发病,处方记录。
5 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 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普及奶牛卫生
保健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掌握科技信息,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成熟的先进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 年底负责制订下年奶牛配种繁殖计划,参与制订选配计划。
2 认真观察牛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 做好奶牛产后监护工作,负责奶牛繁殖疾病的预防及诊疗。
4 及时记录奶牛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 做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上报财务室。
6 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 向职工普及奶牛繁殖知识,努力学习,掌握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 正确填写奶牛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牛的体重、体尺,测定和记录成母牛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并及时填写。
2 负责奶牛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 负责参加DHI报告牛只的采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入电脑并做数据分析。
4 负责牛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 每月月底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
6 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 努力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 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 妥善保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避免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注意防火、防盗。每月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实事求是。
4 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牛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牛饲料成本。
5 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当库存,按实际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 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 则:
1 保证奶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 熟悉本岗位奶牛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 牛粪、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牛舍、运动场保持干燥、清洁卫生,夏不存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急赶。坚持每天刷试牛体。
4 熟悉每头牛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牛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 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医疗、配种、测定、消毒等工作。
A:犊牛岗位职责规范:
1 注意观察犊牛的发病情况,发现病牛及时找兽医治疗,并且做好记录。
2 喂奶犊牛在犊牛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牛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 新生犊牛在1小时内必须吃上初乳。
4 犊牛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 及时清理犊牛岛和牛棚内粪便,犊牛岛内犊牛出栏后及时清扫干净并撒生石灰消毒。舍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6 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 协助资料员完成每月的犊牛照相、称重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岗位职责规范:
1 注意观察发情牛并及时与配种员联系。
2 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
3 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
C:成母牛岗位职责规范:
1 根据牛只的不同阶段特点,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同时要灵活掌握,防止个别牛只过肥或瘦弱。
2 爱护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体情况。
3 按照固定的饲料次序饲喂。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4 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牛产后监控。
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 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 围产前期奶牛临产前1~6小时进入产间,后躯消毒。保持安静的分娩环境,尽量让母牛自然分娩。破水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需要接产等特殊处理时,应掌握适当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3 母牛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牛单独护理。
4 母牛产后05~1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挤奶,挤出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宜太快。第二次可适量增加挤出量,24小时后正常挤奶。
5 观察母牛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 母牛出产房应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签字。
7 犊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牛栏。如犊牛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 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 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5 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挤奶工岗位职责规范:
1 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 按照挤奶操作规程进行挤奶。严格执行牛奶卫生制度。
3 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牛,发现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3 保持个人和挤奶环境的清洁卫生。
4 爱护挤奶设备,注意观察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 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洗挤奶机、清洗制冷奶罐。输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要清洗。清洗水排入地下,严禁混入奶中。
4 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 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不违章作业。
3 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 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紧急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5 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 完成场方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 爱护车辆,按时保养。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 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 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运转良好,不耽误生产需要。
4 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 合理安排出车计划,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 看好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操作。
2 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 负责全场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 认真执行上下班的交接班制度。
6 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 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 非赢利性操作:公布菜价,每月底公布食堂帐目。
3 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 烧好茶炉。
5 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陆生动物由林业部门主管,水生动物由渔业部门主管养殖证可到林业局动管站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法人代表、技术人员简介。
4、养殖场所和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5、养殖场所使用权证明。
6、种源合法来源证明。
7、饲养、繁殖技术资料。
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肉鸡养殖场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一、输出国家水生动物管理机构
1.水生动物养殖的主管部门:
(1)名称:
(2)地址:
(3)联系电话:
2.水生动物养殖主管部门内设机构:
包括内设各机构的名称、职能、员工数量
3.水生动物疾病控制的主管机构:
(1)名称:
(2)地址:
(3)联系电话:
4.水产养殖管理机构与水生疾病控制机构,是否为同一个机构:
是□ 否□
5.进出口水生动物检疫的最高行政机构:
(1)名称:
(2)地址:
(3)联系电话:
6.进出口水生动物检疫的最高行政机构的中央主管部门是:
7.进出口水生动物检疫的地区机构与中央机构的关系:
□从属关系
□相互独立
8.全国从事水生动物检疫的机构数量: 个
9.从事水生动物疾病研究的科研院所机构数量 个
列出3个重要的科研机构名称和地址:
(1)
(2)
(3)二、水生动物检疫从业人员状况
1.全国从事水生动物检疫人员数量:
(1)政府公务员人数: 人
(2)从事检疫的技术人员数量(不含公务员数量): 人
(3)其他人员: 人
2.科研院所从事水生动物疾病研究的人员数量 人三、近三年输出国水产品生产总量(单位:吨)
1.野外捕捞的水产量:
年 份
产 量 ××××年
××××年

××××年
鱼类(吨)贝类(吨)甲壳类(吨)
2.养殖水产品的生产总量
年 份
产 量 ××××年
××××年
××××年
鱼类(吨)贝类(吨)甲壳类(吨)四、近三年来输出国进口水生动物的情况
年 份
产 量 ××××年
××××年
××××年
鱼类(吨)贝类(吨)甲壳类(吨)
上述进口水生动物主要来自哪些国家请列举6—15个国家名称:
1.
2.
3.
4.
5.
6.
……第二章 进境风险分析与检疫审批五、输出国水生动物疾病控制和检疫的法律法规
请提供:
1.水生动物疾病控制和出口检疫的法律文本;
2.出口水生动物的检疫程序;
3.出口水生动物检疫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4.出口水生动物的官方检疫证书样本。六、出口水生动物疾病控制和疫病监测
1.输出国是否按照OIE推荐的方法对水生动物疾病进行监测:□是,□否;
如果为“否”,请提供输出国对水生动物疾病的监测方法,包括:
(1)监测对象
(2)监测频率
(3)采样方法
(4)样品处理方法
(5)检测方法
(6)监测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2.在OIE规定申报的疾病中,输出国存在哪些水生动物疾病:
a: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 d:___________________
e:___________________; f:___________________
……
3.上述或哪些疾病是输出国控制和列入扑灭计划的疾病:
a: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 d:___________________
e:___________________; f:___________________
……
4.请提供输出国近3年来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统计资料第三章 装运前检疫卫生要求七、出口水生动物的动物健康证书
1.签署出口水生动物健康证书的人员 □是□否 是政府官员;
(1)如果“是”,请提供具有签证资格官员的名单;
(2)如果“否”,请提供签证官员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八、输出国对食用水生动物药物和重金属残留的监测和控制
1.输出国 □是□否 具有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如果是,请继续回答下列问题:
(1)主管药物残留监测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ⅰ.名称:
ⅱ.地址:
(2)提供上年度对食用水生动物的药物残留监测数据
(3)提供食用水生动物残留:
ⅰ.监测项目;
ⅱ.残留限量标准;
ⅲ.检测方法。
2.输出国 是□否□ 有食用水生动物重金属残留检测的标准,如果“是”请提供有关文本。
养殖场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皆不包括打的和马仔费);(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5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20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35元/晚(人)。
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公司养殖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法律责任是有哪些部门负责
养殖场在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2、养殖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
国家支持草原牧区开展草原围栏、草原水利、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基地等草原基本建设,优化畜群结构,改良牲畜品种,转变生产方式,发展舍饲圈养、划区轮牧,逐步实现畜草平衡,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第三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如何监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法律分析:一、关于畜禽养殖管理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现行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专项法律法规,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专门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二、关于部门管理职责。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关于排放要求。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可根据地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严于本标准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适用规模,或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四、关于合理执法。现阶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查处时,应根据污染的具体情形,选择法律适用条款。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第五十七条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八条 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城镇污水以及未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的,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