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核心提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五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3861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8628721。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标准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招生时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在本院学习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除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外,报考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方式与批次

1.录取方式: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我院参加常规批次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3.普通类考生(不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类考生录取完全按照山东省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5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根据各兵种对身体体检和限制男、女生报考要求,按“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录取;

6.录取专业的确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所报志愿和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学院可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审查批准,以批准后的专业计划组织录取。

第十九条我院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或我院网站(http://wwwmtotccomcn)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学院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支付邮资)。

第六章收退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学生退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报到后,因某种原因退学,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自批准退学之日起注销该生学籍。退学学生所交学杂费,按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八章毕业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学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院规定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系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四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章学院地址及****

第二十五条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1.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2.邮编:271000

3.招生报名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

4.传真:0538-8628114

5招生监督电话:0538—8628721

6.网址: http://wwwmtotccomcn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说明各相关院校,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批复,我院2010年单独(对口)大专考试报名和信息确认工作仍由我院单独组织实施,报考我院对口大专的考生不需要参加今年11月20-30日的网上报名。

需要单独报名的考生请带5张1寸照片、相关证件到学院报名和信息确认,需集体报名的学校请提前跟学院联系,学院将组织人员现场报名。

、87196616

网址:

wwwsdlvtccn传真:0531-87968542

87966101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济南校区)

邮编:250022

中专毕业,怎么去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报名

2023年 山东 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士兵计划招生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须完成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报名。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志愿 填报、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023年2月6日-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dlvtc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志愿填报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2月12日至2月26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dlvtccn)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http://58597189:28020/login)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 成功 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3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四)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一科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 学习 。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 新生 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包括退役士兵)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

招生电话: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有谁知道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怎样报名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及简章: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承担着技师和高级技工学生的培养。学院目前设有7个教学系部,拥有全日制高职大专、技师、高级技工3个主要培养类型,可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求学愿望。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工作。

一、三年制大专

学院三年制大专2014年共有31个专业招生,分为三种类型。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大专毕业生能同时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又在全国率先独创“卓越技师”培养计划,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品学兼优学生,组建“卓越技师班”,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1、对口单招大专(我院技校单招大专):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院自2000年开始组织大专单独(对口)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2014年的考试工作仍由我院组织。招生对象为: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选择技校单招按纽。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各专业等介绍详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四年招生简章(对口单招版)》。

2、全省统一单招大专(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直接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该部分考生需于2014年4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wwwsdlvtccn )报名,4月13日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学院网站报名后需在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学院报名。

我院该类招生在17个专业中安排了620个计划,请考生选择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上表中没有涵盖,可选择上表中相近专业填报。

详细内容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示范性高职提前单独招生说明

3、统招大专:招生对象为参加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的高中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凡参加高考的考生,成绩达到专科资格线者(艺术类需达到艺术类资格线),均可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填报我院,届时在《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专科)封三有我院彩页介绍,总计划和各专业招生计划见考试院《填报志愿指南》,考生在专科(高职)填报志愿时填报我们学院相应专业即可。我院将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尊重充分尊重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各专业介绍等详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四年招生简章(统招版)》。

二、三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

三年制技师: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教中心等应、往届毕业生。2014年招生专业17个。毕业生可获得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预备技师毕业证书和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两年制高级技工: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职教中心等应、往届毕业生。2014年招生专业13个。毕业生可获得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各专业等介绍详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四年招生简章(技师、高技版)》。

报名录取方式:有当年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成绩的考生,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直接到学院报名办理录取;其他考生需到学院报名或网上报名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成绩录取。

我院特殊政策:参加技师、高级技工班学习的同学,来年可以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大专招生考试,并且技师班的学生经录取后可直接转入13级相应专业就读。

毕业生待遇: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原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7]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技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

学费与助学金:技师学费4800元/年,二年高技技工学费3600元/年。前两年所有农村(含县镇)户口、涉农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低于城市在校生的5%)免学费,但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不低于在校生的10%)的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但已经享受该政策的学生除外。

三、五年制大专、四年制高级技工

五年制大专: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014年招生专业5个。考生需在学校或到当地招办报名,学院根据当地招办的投档根据成绩办理录取。报名学院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招生代码:534。

四年制高级技工:面向全国招生,2014年招生专业10个。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有中考成绩的,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直接到学院报名办理录取;其他考生需到学院报名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成绩录取。

特殊政策:四年制高级技工班学生在校中技学习结束后,可参加我院自主组织的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成绩进入大专、技师或高技工相应专业就读,也可以按照中级技工毕业,发放“中级技工毕业证书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学费与助学金:前2-3年所有农村(含县镇)户口、涉农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低于城市在校生的5%)免学费,其余学生学费2500元/年,后两(三)年按届时就读的层次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不低于在校生的10%)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各专业等介绍详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四年招生简章(初中版)》。

四、招生****

招生电话:0531—87966101、87196580、87196666 、87196616

学院网址: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1sdlvtccn/zs

招生QQ:1148346184

招生邮箱:zs@sdlvtccn

招生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026955180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邮政编码:250022

(一)报名时间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4月15日-25日考生网上报名,4月30日-5月1日下午2点前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4月15日—2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sictedu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序号(10位)、学籍号及我校要求的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在C级以上(含C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D级的考生请不要报考。

(2)、职业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与考生所属科类无关。

3、报名资格审查:

4月26日-27日我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及核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月28-29日我校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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