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村属于哪里

核心提示水产村:由原洪桥南湖水产村和横山金家地水产村合并而成,面积5425亩,辖2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08户,394人。水产村与小沉渎村、横山桥村、大荡漾村、陈湾村、碧岩村、图影社区相邻。水产村附近有高大斗砖拱桥、锁界桥、横山土墩石室墓群、大唐贡

水产村:由原洪桥南湖水产村和横山金家地水产村合并而成,面积5425亩,辖2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08户,394人。

水产村与小沉渎村、横山桥村、大荡漾村、陈湾村、碧岩村、图影社区相邻。

水产村附近有高大斗砖拱桥、锁界桥、横山土墩石室墓群、大唐贡茶院、弁山等旅游景点,有太湖银鱼、长兴吊瓜籽、太湖蟹、长兴白果、胥仓雪藕等特产。

黑龙江迎近60年最大洪水,当地该如何应对这此的天灾?

莘塔渔业村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塔社区南部,位于江浙沪交会处。东接青浦金泽、商榻,南邻嘉善下甸庙、陶庄,北靠昆山周庄。原名捕捞队、水产大队。

莘塔原为镇,后与芦墟镇合并,改为社区。莘塔渔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渔业村专业从事捕捞生产,二是农村利用田开挖鱼池从事养殖生产。本文只写渔业村的内容。《莘塔镇志》“概述”中说:“1999年起,发展渔业生产,开挖鱼池2000亩。2000年,开挖鱼池、虾池4000亩。”指的是农村的养殖业,不包括渔业村的渔业生产。

据镇志记载,1959年,莘塔公社捕捞大队成立。1963年更名为水产大队。1981年改为渔业大队。1983年改为渔业村。2001年莘塔并入芦墟,芦墟渔业村更名为南渔村,莘塔渔业村更名为北渔村。村所在地在陆家桥。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村购买南灶村短浜附近土地,村民陆续在此建房。村民习惯将短浜部分叫作二号港。

莘塔全境地势平坦,水域面积32872亩。境内多湖荡河港,溇浜池谭遍布。多数岸线平整,岸滩陡峭。湖荡的东南部岸滩向湖心平缓伸展。水道的水流是双向的。有涨潮落潮现象。

河浜有自然形成的,也有人工开挖的。陆地在河港之间,形成无数个大小不等的圩,如同海中的岛屿。圩与圩之间由桥连接。以前以木桥、石桥为主,近年代之以水泥混凝土桥梁为主。

大圩多数有延伸到圩心的溇或浜。浜溇多数只有一个出水口。

莘塔境内湖荡分布密集。据1980年统计,面积在50亩以上的湖荡有20个。其中面积最大的12821亩,最小的875亩。最大的是元荡,其次是沈家荡1773亩,三白荡1122亩,杨沙坑1014亩,南庄荡969亩。

《莘塔镇志》介绍了境内主要的五个湖荡,现原文摘录如下:(一)三白荡

三白荡位于莘塔南部,是由北三白、中三白、南三白3个湖荡连缀而成。三白荡自西北的金家坝、北厍交界的牛长泾塘口起,到东南方向的窑港口,其形状两头大、中间狭长,最狭处宽不足千米。三白荡水域面积668平方千米,周长20076米,常长位288米,湖泊溶积1877万立方米,湖底平均高程007米。

三白荡入湖河道有牛长泾、沈庄港、南传港、冲字溇、莘南港、南草里港、北草里港、潘水港、杨荡港、南河扇等10条;出湖河道有南汾港、小河港、甘溪市河、北窑港、高士港等6条。

(二)元荡

元荡原名鼋荡,又名莼菜荡,形状较圆。元荡位于太浦河之北,黎里镇东部,莘搭镇东南部,分属吴江和上海市。总面积1290平方千米。其中吴江部分993平方千米;湖泊溶积2592万立方米;湖底平均高程025米。

元荡入荡河道有吴家村河、新泽港、东二图、东城港、东寿港、小荡湾、杨树港、南鹰港、八荡河和南角港;出荡河道有夹港里、北府港和高河田。莘塔855平方千米。

(三)白蚬湖

白蚬湖旧称白蚬港,位于吴江昆山两县交界处,跨屯村、金家坝、莘塔和昆山周庄4个乡镇,总面积778平方千米,其中吴江境内49平方千米,湖底平均高程12米。湖进出水口属莘塔的有大西港、西投溪、排沙港等。

(四)卖盐港

卖盐港又名东卖盐港,位于莘塔境内,南北向,东北受漳水圩荡水,西南入东北荡由八荡河向东入元荡,全长4千米,底宽20米,河底高程—100~000米。西岸河口自北而南有:许庄北港、许庄港、众家荡口、九曲港。

(五)南庄荡

南庄荡又名“南庄三白荡”。水面和068平方千米,湖荡周长4382米,湖底平均高程033米。入湖河道有大港上和沈庄港;出湖河道有碑字港和金车港。

莘塔周边,还有两个大湖,一是分湖,二是淀山湖,相距不远,淀山湖更是与元荡相连接的。

分湖位于吴江区与浙江嘉善县交界处,以分属吴江、嘉善两具而得名,湖之东、北、西濒吴江黎里镇。面积10650亩,其中6450亩在吴江境内。湖底高程05米。贮水量015亿立方米。东西长514公里,南北最宽处3公里。太浦河从湖北部穿过,湖水东流入泖河。分湖原来渔业资源比较丰富,历史上盛产银鱼和蟹等,分湖蟹自古闻名。渔民在分湖捕捞野生鱼类和贝类。在1958年开挖太浦河后,分湖成为重要的太湖泄洪通道和航道。90年代前,分湖中多渔簖,后为保证泄洪通畅,至1998年,渔簖全部拆除。

淀山湖是天然淡水湖泊,简称庭湖。地处上海市西南角,青浦区朱家角的西部,离青浦城区18公里,西南连鼋荡,与江苏省吴江区毗邻。湖呈葫芦形,湖区大部分在青浦区境,西是金泽镇,北部一角属江苏省昆山市,有淀山湖镇、锦溪镇,东有朱家角镇,湖面东西宽9公里,南北长18公里,环湖周长约35公里,面积62平方公里。

淀山湖属富营养湖类型,湖泊中鱼类共45种,隶属于14科34属,以鲤科居多,计21属27种。

淀山湖属太湖流域,是以太湖为中心的蠂形洼地的组成部分,略呈菱形,呈东北~西南方向,南宽北窄,形似葫芦,其长度14.5公里,最大宽度8.1公里,平均宽度4.3公里,岸线长62.3公里,总面积445.87公里,多年在平均水位2.63米以下,为平原浅水湖;底质为淤泥质砂粘土及泥炭;淀山湖主要受纳太湖流域来水,出水经黄浦江流人长江口至东海,沿湖进出河流众多,总计59条,主要进水河有急水港、大朱库、白石矶,出水河有拦路港、西旺港、石塘。

水产饲料此轮涨价的原因是什么?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连续强降雨,使多地发生洪涝灾害,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多条河流超警,抗洪救灾正全面展开。黑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黑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公告》表示,根据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水情预报》: 黑龙江干流欧浦至黑河段出现洪峰,洪峰水位超警戒水位322-480米。黑河最高水位9960米,洪水量级约60年一遇。

洪水自呼玛县汇入黑龙江流域,导致呼玛县内汛情形势异常严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600余名消防战士分两批抵达呼玛县三卡乡,连夜修筑堤坝。当地该如何应对这此的天灾?当地该如何应对这此的天灾?

每年夏天发生洪水的地区,多数是内陆省份,这些地区远离大江大河,大水排放缓慢,南方夏天空气潮湿暴雨多,大面积下雨不能及时排出,就会出现洪水。

解决的方法是:建造弯弯曲曲的河道水网。在平原地区均匀开挖河道水网,它有四个作用:

1当夏天大雨时节,弯弯曲曲的河道水网,可以储存大量的积水。

2开挖河道水网时,挖出的泥土可以填高周围土地,地势高可以避免被淹。

3遍布各地的河网,水灾可以排涝,大旱可以灌溉。

4可以承包养殖水产品,发展船运事业。

开挖河网尽量挖深点,可以加大储存水量,少占土地。河道可以挖得弯弯曲曲,增加容积,沿着低洼地带开挖,减少良田占用,分段分包给当地开挖,一年内就能完成。降雨时,弯弯曲曲的河道可以大量储存雨水,平整挖出的大量土方,抬高周边地势。

本人认为洪水属于天灾,只能提前预防防,没办法彻底消除

洪水大部分来自于夏季,因为夏季受东南沿海的影响,雨季比较频繁城市和地方有些海拔低,或者排水能力差,就导致了雨水的堆积谷堆越多,然后就形成了洪水等自然灾害,对于洪水可以做以下几点。洪水,当地气象台要密切关注雨量的变化,当地民众要及时关注水量的变化提前预防洪水的来临,可以先行撤离加高坝加固口位,乡村地方可以多种植一些树木,阻挡洪水的阻力,减少洪水的流速,也可以用天然的坑洼地面进行排水,泄水。

在都市中遇到洪水怎么办,专家称首先应该迅速登上牢固的高层建筑避险,而后要与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同时,注意收集各种漂浮物,木盆、木桶都不失为逃离险境的好工具。分析洪水中人员失踪的原因,一方面是洪水流量大,猝不及防。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的人不了解水情而涉险水。所以,洪水中必须注意的是,不了解水情一定要在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注意事项

1、避难所一般应选择在距家最近、地势较高、交通较为方便及卫生条件较好的地方。在城市中大多是高层建筑的平坦楼顶,地势较高或有牢固楼房的学校、医院等。

2、将衣被等御寒物放至高处保存;将不便携带的贵重物品做防水捆扎后埋入地下或置放高处,票款、首饰等物品可缝在衣物中。

3、扎制木排,并搜集木盆、木块等漂浮材料加工为救生设备以备急需;洪水到来时难以找到适合的饮用水,所以在洪水来之前可用木盆、水桶等盛水工具贮备干净的饮用水。

4、准备好医药、取火等物品;保存好各种尚能使用的通讯设施,可与外界保持良好的通讯、交通联系。

5、受到洪水威胁,如果时间充裕,应按照预定路线,有组织地向山坡、高地等处转移;

结语

在措手不及,已经受到洪水包围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利用船只、木排、门板、木床等,做水上转移。洪水来得太快,已经来不及转移时,要立即爬上屋顶、楼房高屋、大树、高墙,做暂时避险,等待援救。对于家中的财产,不要斤斤计较,更不能只顾家产而忘记生命安全。

沃洲湖大坝位于哪儿

水产饲料此轮涨价的原因是原料上调

8月7至8日,汉寿通威、常德通威发布水产饲料涨价通知。两份涨价通知均表示,近期原料价格大幅上涨,为确保产品质量,更好维护广大客户朋友的根本利益,分别决定从年8月8日零时、8月10日零时起对水产饲料产品进行价格上调,常规颗粒料和常规膨化料价格上调幅度在100-125元/吨不等。

记者从湖南多家水产饲料企业了解到,因原料价格上涨压力较大,虽然绝大部分企业没有立马跟涨,但均表示近期有计划涨价。湖南海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暂时还没有涨价,但也正在计划中,预计行业近期将陆续上调饲料价格。

也有一部分受访企业表示,虽然暂时未涨价,但为了保证品质也会跟进。某企业负责人表示,其公司始终坚守高质高价,今年同档次颗粒料价格比一部分涨价企业的饲料价格还高得多。“即使别人涨价100元/吨,也比目前公司价格低50元/吨左右。”

扩展资料

饲料涨价压力之下的应对方法:

对于养殖户来说,首先要养好手头的品种,如果养的很好还赚不到钱,那说明就要调整模式了,比如说能不能调整放苗模式,能不能多品种混养,还有错峰反季销售之类的。

如果感觉没有什么好的模式选择了,那就可能就要考虑别的品种了,水产养殖品种很多,这个品种如果感觉实在没利润,就要考虑换品种,但从今年的情况来看,养殖户可选择的空间并不多,毕竟每个品种都有自己的痛处,即便是那些目前行情很好的品种,中间的风险也要考虑到位。

海星村地址在哪里

沃洲湖大坝高70米,长211米。

原先这里都是潺潺溪流,一旦雨水不均,新昌以及嵊州、上虞一带百姓就要受尽旱涝灾害。为减轻湖区以下沿江的洪灾损失,1978年建成大坝。大坝的建成,也是中国水利建筑史上一个重要的篇章。

从80年代起又在沃洲湖大坝下游先后建起五座梯级水电站,现在,沃洲湖集防洪、灌溉、发电、水产养殖和旅游于一体,造福了百姓。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

类型:水利工程

门票信息:

无需门票。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_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海星村

隶属长兴镇,现村委会管辖9个村民小组,843户村民,户籍人数2115人,常住人口2221人(男1018人,女1203人,劳动力1470人),渔船115条,总吨位5934吨,总马力1102318马力,盛产凤尾鱼、长江蟹、对虾、舌鳎、白米虾等。管辖范围:东至合心村;南至长江南水道;西至长江南水道;北至同心村,面积186480万平方米。村委会设在第七组。电话:021-56850031021-66900069邮编:201913本村原隶属宝山区长兴乡,2005年区划调整,长兴乡划至崇明县。2009年撤乡建镇,长兴乡改为长兴镇。长兴渔业村是一个捕鱼为主的渔业队,位于长兴镇东片,圆沙西镇港口。北面与同心村毗邻,东与合心村接壤,西、南面临长江水道,面积186480万平方米,大部分是渔民的宅基地,村委会距镇政府驻地165公里。解放前本村渔民除本地人外,还有来自江阴、扬州、苏州等地,马家港、北新开港、三圩港、东小洪等是他们歇脚的地方。解放后,1952年成立8个渔业组,1956年2月成立利民、光明两个初级渔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3月两社合并为长兴渔业社,公社化后改名为长兴渔业大队。1984年建村为海星村民委员会,全村525户,1471人(男766人,女705人),劳动力815人,渔船92条,总吨位1953吨,总马力4179马力,村委设在第七组。下设长江、海洋两个捕捞队,打捞工程队(1956年组织打捞组,1959年成立打捞工程队),海星渔船厂,海星针织服装厂。1994年体制改革,长江、海洋两个捕捞队,打捞工程队,全部撤制;海星船厂、海星针织服装厂关闭。由自然村东海星、西海星组成。总人口2221人。其中:本村户数843户,本村人口2115人,农保人口0人,镇保人口1450人,城保人口0人;外来人口106人。其他人口0人。耕地8600亩,粮田000亩,常年菜田000亩,林地6600亩,鱼塘2000亩,畜禽场000亩。我村2012年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9200万元,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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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村附近有绿岛芦荡迷宫、崇明岛、江南三民文化村、长兴岛郊野公园、崇明明珠湖公园等旅游景点,有崇明白山羊、崇明水仙、崇明金瓜、崇明老白酒、崇明沙乌头猪等特产。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于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西湖水域、西溪湿地水域以及城市河道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开展渔业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跨行政区域的,由市渔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有关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渔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水利、环保、海事、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公安、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地方特色渔业品种名录由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鼓励、支持开展本市地方特色渔业品种的基础性、应用性科学研究。

第七条

本市实施重要渔业水域严格保护制度。

重要渔业水域名录、类型、范围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八条

禁止在重要渔业水域范围内设置新的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应当达到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要求。

在重要渔业水域范围内进行水工建设、疏浚航道、勘探、建设锚泊地、爆破、采砂、排污等作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前应当征求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作业对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有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并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对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国有渔业资源损失的,渔业主管部门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第九条

市、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重要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测、调查和评估,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业捕捞限额控制等提供决策依据。

渔业、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环境监测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

第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进行捐赠。

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渔业资源监测、调查结果,每年组织实施增殖放流,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单位和个人实施增殖放流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增殖放流期间,禁止在增殖放流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捕捞作业。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实施增殖放流七日前向社会公告禁止捕捞的期间和水域范围。

第十二条

禁止非法捕杀、伤害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市渔业主管部门设立或者委托公益性救护机构,对受伤、搁浅、误捕、没收、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和暂养。暂养和救护治愈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放生。

第十三条

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生生物生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确定并公布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名录。

禁止向开放性水域投放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

第十四条

七里泷大坝下游富春江水域、钱塘江水域的禁渔期、禁渔区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水域的禁渔期、禁渔区由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五条

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水域特点,可以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为垂钓区。在垂钓区进行垂钓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禁捕品种、最低可捕标准的规定;

(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者污染水体的饵料;

(三)不得妨碍渔业生产;

(四)除休闲渔船外,不得使用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具离岸垂钓。

在千岛湖水域划定的垂钓区垂钓的,应当遵守千岛湖渔业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具体办法由淳安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十六条

属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和捕捞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渔业资源增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民的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削减新安江水域、富春江水域和钱塘江水域的网箱养殖规模,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

在七里泷大坝下游跨县(区、市)行政区域的水域实施捕捞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款规定以外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所在地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渔业资源总量及区域分布情况制定捕捞渔船数量和捕捞工具控制办法。

市渔业主管部门在上级核定的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限额总量内,按照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核定全市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限额指标,下达各区、县(市)。

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并与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第二十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省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和渔具外,本市行政区域内还禁止使用下列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和渔具进行捕捞作业:

(一)使用鱼鹰、灯光诱捕的;

(二)在鱼类洄游通道设置断江捕捞的;

(三)利用水位落差搭建围坝、围堰等设施捕捞的;

(四)使用密网、滚钩、板罾网、夹网、定置网、拖网、地拉网、倒笼、沉箱、迷魂阵等渔具捕捞的;

(五)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富春江水域、钱塘江水域使用虾笼捕捞的;

(六)在千岛湖水域使用二层框刺网、三层刺网等渔具捕捞的;

(七)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方法进行捕捞的。

前款所称密网,在千岛湖水域是指最小网目尺寸小于4厘米的渔网,在其他水域是指最小网目尺寸小于25厘米的渔网。

第二十二条

本市渔业水域主要保护鱼类品种的起捕标准由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各种捕捞作业应当主动避让幼体群。捕获小于前款规定起捕标准的主要保护鱼类及其幼体的应当立即放回水域。

第二十三条

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水上作业要求;

(二)具备捕捞作业技能,并通过渔业法规和渔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向发证机关备案登记本船捕捞作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

从事渔业捕捞人员作业期间,不得向渔业水域倾倒垃圾、排放油污,不得携带禁止使用的渔具。临水作业应当穿着救生衣。

市、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人员发布潮汛、洪水、水体污染等涉及渔业生产作业安全的水文信息。

建德市、桐庐县人民政府应当分别在新安江大坝、七里泷大坝下游划定禁止进行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为渔民转产转业提供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引导渔民从事休闲渔业、水产养殖等其他行业。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增殖放流水产苗种检验检疫工作,建立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产地准出等制度,推广应用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提高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在禁止捕捞的期间和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捕捞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非法捕杀、伤害省、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渔业从业人员的,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开放性水域投放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投放的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渔业从业人员的,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违法进行垂钓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钓具,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和渔具进行捕捞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捕捞小于规定起捕标准的主要保护鱼类及其幼体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不符合条件的渔业捕捞人员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不向发证机关备案登记本船捕捞作业人员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从事渔业捕捞作业期间携带禁止使用的渔具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没收禁止使用的渔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核发养殖证、渔业捕捞许可证的;

(二)参与或者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违反规定征收、使用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

(四)未依法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五)未依法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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