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产品是满足人们特定需要的,它具有特定的功能,比如杯子能盛满液体,电冰箱能制冷、能保温、能贮存物品等,这些产品的满足人们一定需要的特定功能,就是产品的性能。如果产品的功能(部分)丧失或者(部分)失灵,就称为产品的“性能故障”。产品的性能指标可以用产品标准衡量,如果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就可以判定产品有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借助于产品的标准鉴别产品是否有性能故障,必要时也可以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置或者授权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鉴定产品是否存在性能故障。
为使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消费者也要自己掌握一些鉴定性能故障的方法,介绍如下:

(1)了解产品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达不到安全、卫生标准的产品就是存在性能故障的产品。目前国家的卫生标准、电气安全标准,儿童玩具、化妆品标准大多数是安全、卫生标准。
(2)使用产品时,观察它是否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比如买的杯子要能盛水,冰箱能制冷,缝纫机能缝纫。如果在正常条件下使用产品而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就说明产品存在性能故障。
(3)对比产品的广告、说明书等明示的质量状况,看是否与产品本身的质量相符合。不符的,就可以认定产品存在性能故障。比如某消费者买到一日本原装电器产品,产品说明中明确告之该型号电器具有“卡拉OK”功能,而实际使用产品时没有该功能,这便说明产品存在性能故障。
法律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根据三包条例,手机从购买日期计算,
1.在7天之内如果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进行退机、换机 、维修。
2.在第8日至第15日内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换机、维修。
3.机器购买超过15天在一年之内,机器出现性能性故障整机包修一年。
4.若没有购机发票,可以按照出厂日期包修15个月。
包修范围: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5.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7.由于使用者使用不当(如坠落、挤压、进液等)而造成损坏的机器;
8.使用非三星原厂配件,而导致手机发生故障的。
更多包修方面的信息请查看三星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