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核心提示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一、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为:

1、必须是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就业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

2、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3、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农民工返乡人数近期持续增长,为妥善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出通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提供技能培训、扶持创业、小额贷款等多种方式,实实在在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启动返乡

监测制度

为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我省即日起全面启动全省农民工返乡情况周报制度。按照要求,各省辖市将重点选择2~3个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健全的县(市)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点,组织人员深入车站、乡村,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情况;每个县(市)至少确定3个乡镇对农民工返乡情况定期监测;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

提前储备岗位信息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开展当地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同时,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开展劳务协作,及早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广泛采集用工信息,为春节后大量农民工外出就业提供信息和岗位储备。

免费提供职业培训

对于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劳动保障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范围,即根据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免费为返乡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及转岗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将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设置培训课程、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返乡农民工,要鼓励引导其参加1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取得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按照通知要求,返乡农民工将被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各部门将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此外,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

鼓励企业接纳返乡人员

今后,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省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对免费为返乡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的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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