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信息

核心提示郑伟仪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全面工作李建设党组成员 巡视员分管海洋综合开发协调处、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文 斌 党组成员 副局长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含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省水产技术推广总

郑伟仪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建设党组成员 巡视员

分管海洋综合开发协调处、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文 斌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含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健生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监察专员

分管派驻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委员会

陈良尧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渔业与远洋捕捞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评审工作(兼任省海洋与渔业高、中评委主任)

屈家树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资源环境管理处

机关服务中心、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李 磊 党组成员 副巡视员

分管海洋预报减灾处、省海洋资源研究发展中心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洪伟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处、省淡水名优鱼类种苗繁育中心、省大亚湾水产试验中心

省海洋与渔业勘测设计院、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刘物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省渔政总队总队长

分管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广东省渔政总队,全省海洋执法监察

渔政执法监督及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魏平英 副巡视员

分管局系统社团组织、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工作

协助屈家树副局长抓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领导信息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级文件 > 政府办公室

名  称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库区办拟定的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联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引 号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495

 布 机 构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字 号 :蓟政办发〔2016〕42号

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财政审计会计;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市容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绿化;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资源;水利水环境;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业农村渔业;农业农村种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农田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自然资源海洋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自然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文 日 期 :2016年12月01日

 文 日 期 :2016年12月05日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库区办

拟定的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联合

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县库区办拟定的《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联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联合整治

长效管理机制

县库区办

为有效保护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制定如下管理机制。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监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巩固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治理成果,有效解决水库周边污染问题,使库区环境治理再上新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与发展并举。坚持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促增收,解决好水源保护与发展利用问题。

2.建设与管理并举。解决好重建轻管、只建不管问题。加强已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发挥工程长效作用。

3.22米线以上与22米线以下管理并举。落实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推动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全面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4.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要做好水库周边重点点位水源治理,又要系统做好水库周边污染源整体综合治理工作。

5.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协作督查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理成效。

三、责任分工

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以下单位:市水务局引滦处、于桥处和县库区办、农委、市容园林委、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旅游局、畜牧中心、种植中心、水产中心、新城公司及有关镇政府。其职责如下:

(一)引滦处。

1.负责制定于桥水库22米高程线以下水源保护工程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做好工程项目的具体安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协调市水务局,加大对于桥水库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

(二)于桥处。

1.加强水行政执法和增殖放流。严格落实《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坚决查处机动渔船,严厉打击非法旅游和垂钓等行为,营造良好水上环境。

2.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加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频次,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逐步调整水质监测站点、项目、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消除隐患。

3.强化封网口门管理 。落实《于桥水库库区封闭管理实施意见》、《于桥水库封闭口门、护栏网管理实施细则》、《于桥水库封闭口门、护栏网考核管理办法》,严格口门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镇政府,加强水库水面综合治理,坚决查处下水乘船观光等违法行为。

5.负责制定水源保护工程规划及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近期,在水库北岸捕鱼相对集中的点位,建设规范的捕鱼码头,规范管理渔民捕鱼行为;在水库周边1966—2116米高程浅滩区域建设湿地,对流域内入库水源进行净化。

6.负责封网内水库周边林草湿地管护,加强林草抚育管理,搞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履行主体责任。

(三)县库区办。

1.负责制定于桥水库22米高程线以上水源保护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于桥水库水源保护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整体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推进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3.巩固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治理成果,做好后续管理相关协调、指导、监督及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推动库区周边6个镇148个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实现常态化运转,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庄环境明显提升。

5.负责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镇乡开展拉网式卫生环境大清整,及时清理水库周边垃圾,提升整体环境面貌。

(四)县农委。

1.按照文明生态村建设“六化”标准,稳步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和提升工程。

2.抓好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调优调强种植作物,提升种植效益。

3.协调市农委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五)县市容园林委。

负责库区镇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组织相关镇乡将生活垃圾及时运往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六)县水务局。

1.做好入库水源综合治理。全面做好河道清淤清污治理、沟渠坑塘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于桥水库汇水流域内小流域治理工程。

2.做好水库周边污水治理。沿喜邦路、淋平路(由出头岭镇起,经马伸桥镇、穿芳峪镇至渔阳镇)建设封闭式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收集沿线镇村污水并输送至蓟县城区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建设西龙虎峪镇污水处理站,实现镇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做好入库河道和沟道治理,确保入库河道和沟道日常保洁工作常态化。采取沿岸绿化美化、分梯次建设谷坊坝、栽植净水植物等方式,集中治理环于桥水库周边38条入库沟道。

4.协调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七)县林业局。

1.负责水库周边林草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管护工作。督促检查于桥水库管理部门、有关镇乡做好水库周边林草湿地管护工作,加强林草抚育管理,搞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2.对库区周边镇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项目,从技术指导、种植规范上,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保证园区建设规范有序。

3.负责协调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八)县环保局。

1.严肃查处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保护区范围内水质检测工作。

2.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巡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企业和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取缔非法经营。

3.协调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九)县旅游局。

1.指导库区镇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推动库区农旅结合、一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库区旅游综合管理,规范库区农家院、观光采摘等经营行为。

2.协调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十)县畜牧中心。

1.负责抓好于桥水库周边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工作,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消除养殖排放污染。

2.协调市相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十一)县种植中心。

1.抓好于桥水库汇水流域内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规范农药、化肥使用。

2.协调市相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十二)县水产中心。

1.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和增殖放流管理。打击非法捕捞,坚决查处使用机拖网等禁用渔具捕捞行为,规范捕捞秩序。

2.协调市相关部门,加大对于桥库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十三)新城公司。

做好水库南岸44个村庄土地流转、复垦绿化等有关工作。

(十四)各有关镇乡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封闭区内外的封闭设施巡护保洁及养殖业、非法违规建筑等综合治理工作。对于桥水库封闭区内农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督查与管理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建国任组长,市水务局主管引滦的局领导、县库区办主任李福奎、引滦处处长宋志谦、水务局局长孟庆海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水务局规划处、计划处、引滦处、于桥处,县库区办、农委、市容园林委、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旅游局、畜牧中心、种植中心、水产中心、新城公司和各有关镇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库区办,办公室主任由库区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于桥处主管库区的副处长担任。

(二)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

建立于桥水库水源保护例会及信息通报制度,依据工程进度,一是每月召开会议通报管理信息,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下步工作。二是每年7月份召开半年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三是每年9月底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谋划下一年度水源保护相关建设项目计划。四是每年年底召开年终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工作,安排下一年度工作任务。

(三)自查。各单位结合工作分工,每周开展1次自查。自查要采取拉网式,确保责任区域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通过自查,查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排好下步工作。

(四)督查。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并对各有关镇乡、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库区办拟定的于桥水库及周边环境联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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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党组书记厅 长侯英民

195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莱州人,197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副主任、副主任(正处级),人事处处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列副厅长第一位)。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海洋与渔业厅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规划、计划、财务工作。分管人事处、规划财务处。

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王守信

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青岛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青岛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海洋与水产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副局长、党委委员,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协助厅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应急管理、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离退休干部、信息宣传工作。协助厅长分管规划、计划工作。分管办公室、海域与海岛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省海洋与渔业信息宣传中心、省水产设计院。

副厅长党组成员王 瑗

195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沂水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曾任省水产供销公司副科长,省水产局供销加工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省海洋与水产厅加工流通处副处长、处长,省海洋与渔业厅经济贸易处处长,省海洋与渔业厅助理巡视员。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负责渔业生产、水产品流通、质量监督管理、对外经贸工作。分管渔业处、市场与质量监管处、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

副厅长党组成员鲁小兵

中共党员,山东栖霞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曾任省计委社会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省发展计划委地区经济处处长,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发展处处长。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负责渔政渔港监督与海洋监察执法、渔船检验、渔业安全工作。分管省渔政监督管理处、省海洋监察总队、省渔港监督局、省渔船检验局、省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涉及我厅的有关工作。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 松

195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栖霞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曾任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正科级巡视员、副处级巡视员,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副总编,干部监督审理处副处长,副处长(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干部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处)主任(处长)。现任省纪委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纪检组组长、省监察厅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监察专员、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监察、党群、审计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

副厅长党组成员王伟杰

195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日照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省水产局渔政管理处副科长,省渔政监督管理处科长、副处长,省海洋监察总队政委,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处长。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负责科技、对外合作、科技推广工作。分管科技与对外合作处、省水产外经项目办公室、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山东水产外经总公司。

巡视员王诗成

195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长岛县人,1968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曾任省水产局办公室副科长、科长,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兼省渔业指挥部副指挥,省水产局党组成员、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兼省渔业指挥部副指挥,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巡视员。

负责政策法规、海洋利用、海域勘界工作。分管政法处(海洋利用处)、勘界办。

副巡视员纪家苏

195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青岛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曾任省水产局人事劳动处主任科员,人事处副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兼项目办主任,省海洋与水产厅计划财务处处长,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财务处处长、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

负责海洋环境保护、预报减灾、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分管环保处(预报减灾处)、908专项办、交通战备办公室。

副巡视员崔爱民

195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日照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省水产局纪检组副科级纪检员,省水产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主任。现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分管厅机关服务中心。协助鲁小兵副厅长分管渔政渔港监督与海洋监察执法、渔船检验、渔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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