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 新疆 体育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 校招 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 就业 指导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 考试 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专业目录 》。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自治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1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 高考 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或 民族 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5报考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2022年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统考成绩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院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学历 证书 。
第十九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六章 入学资格及说明
第二十一条 新生 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 书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五)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的收费( 学费 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运动训练专业31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3100元/年;社会体育专业31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4人间),800元/年(6人间)。教材费:1000元/3年。
第八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二)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级(每人每年4400元、3300元、22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三等级(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毕业生 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 毕业 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并满足学院毕业规定相关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 创业 。
乌鲁木齐职业中专招生学校 有哪些?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等。根据查询新疆春季招生资料显示,招生大专院校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等,春招,即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相对于秋季招生来说春招生具有同等国家认可的学历,春招生于当年3月入学,于一月份毕业。
乌鲁木齐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占地面积66597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20087平方米。
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2018年9月27日,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被列为国家级中职示范立项学校,隶属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管理。在办学以来,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的指教指导思想,奉行“崇德重技、和谐发展、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特长”的面向现代服务业的一线中等复合型人才。
学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占地面积66597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20087平方米,拥有42个专业技能室、容纳650人的宿舍楼、400米的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5个高标准的篮球场,900066平方米的教学综合楼。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享有“花园学校”的美誉,曾获得“全国职业指导先进单位”、“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治安模范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专项督查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乐于敬业、创新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专职教师队伍。在编教职工180人,双师型教师占763%。学校还采取引进、聘用的方式,将行业专家、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充实到专业教师队伍中,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近三年来,学校教师在国、区、市各类比赛中有107人获奖,20余名教师分获区、市两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荣誉称号。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始终把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摆在首位。通过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学生素养,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学生在毕业时不仅能取得中专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还能学到至少一门专业技能。
学校坚持紧贴市场办专业,依据岗位设课程,不断加大专业与课程的建设力度。
乌鲁木齐有哪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乌鲁木齐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名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有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等专业。
学院占地2200亩,在校生114万余人,教职工677名,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46人(含正高16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常年招生专业43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
学院职业教育办学特色鲜明,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元办学等方面走在新疆前列,走出了一条根植于区域经济、产教深度融合的特色发展之路,初步形成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率先创办产业学院。
乌鲁木齐还在招生的技校
学校特开设特色美食短期培训,包括西点烘焙、中餐、中式面点、西餐、咖啡、饮品、特色小吃。无论您是创业,还是提升厨艺,学校都是不二之选!承接大型团培、团建,亲子活动等。了解更多私信哦。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些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有新疆冶建技工学校、新疆纺织技工学校、新疆新城基饮服技工学校。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
2021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院校名称: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院校代码:14679
第三条办学类型: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学校基本情况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高校代码:14679。学院坐落于西山大学城,地处亚心腹地,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宜教宜学。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经过29年的发展,学院先后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自律和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国 青年报评为“全国高等职业就业工作示范学校”,学院以服务新疆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建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重点,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服务社会成效显著的区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
我校办学有特色、管理有章法、学生有特长、就业有选择,是您可以信赖的一所学府。打造全新万人职业技术院校,培养现代实用技术人才是我院全体师生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为您打造放飞希望的翅膀,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您实现理想的选择。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常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下设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在录取过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1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
2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1800元。
第十一条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语文、理科数学、理科综合、外语排序。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排序;理工类按语文、理科数学、外语排序。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排序;理工类按语文、理科数学、理科综合、外语排序。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四条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往届民语言类考生需预科一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
新疆助学金:1000元-3000元。
勤工助学岗:学院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助学贷款
被录取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
第六章毕业生学历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本校录取,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学校地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沙枣路2号西山大学城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991-8522800、8522900
微信公众号:kx8522800
学院网址: http://wwwkxedunet/
纪检监察电话:0991-5935999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保证我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3727)
第二条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招生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会、董事会、校委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
第八条录取批次:疆内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二批次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录取批次执行。
第九条普通本科、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第十条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总分相同时,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须有自治区统考的专业考试(美术类)合格证。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报考空中乘务(民航服务)、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商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2米以上,男172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眼视力达到48以上。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我校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须慎重填报。
第四章新生入学
条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专科学生学费6000元/年,艺术类(含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6500元/年,本科学生学费9700元/年。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集奖、助、贷、勤、补、免于一体的资助办法,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学校、社会、企业贯通的资助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学生资助的落实。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3000元/年;学校特别设立的“天山英才励志奖学金”、“天山英才特别爱校奖”(300—3000元)等各类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各类资助工作。学校设有“协管员”等校内勤工俭学岗位,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学院概况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学校编码:13727),至今已有近30年的办学历史,在校生万余人。下设信息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民航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国际商学院、工程汽车学院、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部门。开设大数据工程技术、现代通信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以及无人机、云计算、人工智能、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会计、电商物流、移动通信等42个专科专业。
学校秉承“立德树人、育人为先、产教融合、特色发展、服务社会、职教固边”的办学理念,以规范的办学育人、以严格的管理著称、以优秀的就业闻名,办学成绩斐然,深受政府肯定、企业青睐、家长认可、学生喜爱。学校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就业力示范学校、国家民政部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就业指导优秀院校、乌鲁木齐市花园式单位等。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观园路大学城中心位置,拥有一支立志职教、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与移动、华为、华三、广汽、海航、日立、苏宁和广汇等区内外218家企业建立“双基地”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机遇。近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202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712%。
第六章****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
邮编:830017
网址: http://wwwxjtsxycn
Email:xjtsxy@163com

电话:0991-4161051、4162117、4161055
传真:0991-4161038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