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哪些专业,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

核心提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有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等专业,以下是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有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等专业,以下是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供大家参考。

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学校名称 层次 专业名称 1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安全技术与管理 2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3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4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5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消防技术 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程造价 7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业设计 8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9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智能控制技术 10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业机器人技术 11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无人机应用技术 12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空中乘务 13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4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 15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媒体技术 1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技术 17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云计算技术应用 18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19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20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1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区块链技术应用 22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市场营销 23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子商务 24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5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室内艺术设计 2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安全防范技术

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简介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Zhejiang college of Security Technology),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重点培养具有安防科技应用与推广能力,能够从事公共安全管理、安防工程建设、民航安全管理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

2016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浙江省第一个防诈骗研究机构。2023年,入选“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2020)”暨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https://www87dhcom/xlzz/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下称学院)是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厅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合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3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起至7月27日止。咨询电话:0577-85108019 朱老师; 0577-85108020 李老师

2 报名方式:函件报名。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M)发送至zjafzyjsxy@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字样),学院将对报考者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学院将在报名结束3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表及报考材料原件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若不足3:1的,将不开考。

4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 本次招聘将采用先笔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10:1比例(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若同一岗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小于10:1,则全部入围试讲环节。试讲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根据笔试和试讲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试讲成绩(满分100分)×70%。

3 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网站公布。

4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3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告知事项

1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 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7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5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2015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报名表

2015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2015年7月14日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占地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和滨海校区,本部校区坐落华在华亭山山麓,毗邻温州南动车站及轻轨s1线,海滨校区位于东海之滨的温州滨海新区。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重点培养具有安防科技应用与推广能力,能够从事公共安全管理,安防工程建设,民航安全管理等高速的技法技能人才的高等院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4492,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133),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联合创办。

 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院现有本部校区和滨海校区。本部校区坐落在华亭山山麓,毗邻温州南动车站和轻轨S1线,交通便利,景色宜人;滨海校区位于东海之滨的温州滨海新区,环境幽雅,设施齐全。学院现有安全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应急技术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智能安防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工程造价、建筑消防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技术与管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23个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院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九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报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专业、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等5个专业。

 第十条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不含提前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1)室内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

 (2)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7500元/学年;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900元/学年;

 (4)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6000元/学年;

 (5)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6)学生公寓住宿费960—1600元/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并由学院负责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考生可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招生热线:0577-85108000、85108035

 学院网址: http://wwwzjistcn/

 招生网址: http://zszjistcn/

 微信公众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浙江安防学院专业汇总,让你把握未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4492,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133),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联合创办。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现有本部校区和滨海校区。本部校区坐落在华亭山山麓,毗邻温州南动车站和轻轨S1线,交通便利,景色宜人;滨海校区位于东海之滨的温州滨海新区,环境幽雅,设施齐全。学院现开设安全技术与管理、安全防范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工程造价、消防工程技术、工业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等19个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报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专业、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等4个专业。

第十条 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不含提前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1)室内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

(2)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7500元/学年;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900元/学年;

(4)酒店管理专业6000元/学年;

(5)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6)校企合作订单班培养费,由企业另行收取:新华三集团特色订单班、宇视科技特色订单班、水晶石特色订单班培养费用均为5000元/学年;西普阳光特色订单班培养费用2500元/学年;

(7)学生公寓住宿费960—16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并由学院负责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招生热线:0577-85108000 85108035

学院网址:http://wwwzjistcn/

招生网址:http://zszjistcn/

微信公众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怎么样?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让你把握未来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所具有较强实力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拥有完善的师资力量、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以及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下设有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自动化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安全工程系、软件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等7个教学系,开设有机电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安全工程、软件工程、经济管理等7大专业,以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影视动画等多个专业方向。

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优势?

1、学院拥有完善的师资力量、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以及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2、学院拥有强大的科研实力,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平台。

3、学院拥有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定期举办就业指导会,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服务。

4、学院拥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定期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三、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未来发展前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安防行业的发展也在不断推动,安防技术专业的就业前景也将越来越广阔。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拥有完善的师资力量、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以及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了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专业技能水平。

总之,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汇总,让你把握未来,学习这些专业,未来发展前景一片光明。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是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注册成立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12330300084267836B,企业法人戴海东。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的经营范围是:宗旨:精业济世,诚笃安邦。业务范围:主要承担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培训。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更多信息和资讯。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