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庆市渝中区对新引进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开办之日起3年内的前6个月将免场地租金,后期按年租金的百分之2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可达50万元。自企业纳税之日起3年内,按其对区级经济发展贡献的百分之80给予扶持。
支持额度:

3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有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的在重庆注册企业;
2、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力量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的人员;
3、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已开发的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4、所在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的相关研发平台;
5、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