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在原新安县的基础上发展起zd来的。
广东省 宝安县,即 深圳。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立县,名为 宝安。 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名为 东莞。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万历时置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分 东莞县置新安县,专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 深圳市及 香港区域。 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公元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 中国清政府与 英国相继签订《 南京条约》、《 北京条约》和《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港岛、 九龙和 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至此,原属新安县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脱离其管辖,深圳与香港从此划境分治属。公元1913年(民国三年), 广东省新安县复称宝安县,县治在南头(址在今 南山区)。 区内还保有 新安故城、 新安八景等历史景点。



不是平原。
河南洛阳新安县境内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平原相对较少,总体地势是西北部高,东南部低,属于豫西浅山丘陵区。
平原区指的是一种地貌现象,地形宽广平坦或略有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很小的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