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我市签发或变更的《江苏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凭该有效居住证和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护照、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所需材料:1、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备注:未成年人未申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持有效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免交照片、居民身份证);2、无锡市公安局签发或变更的《江苏省居住证》;3、换领的还需提供持有有效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在无锡市办出国护照,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办公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崇宁路56号。办理护照每本200元。具体规定是: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