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说法,“潼关肉夹馍”是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协会无权向他人收取加盟费,注册人无权禁止核定区域内的人使用商标。简单来说,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三百多家商户的行为不合理,收取的加盟费属于不正当获利。现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依法保护相关商户的权益。

一个自称拥有“潼关肉夹馍”商标的协会,向全国三百多家商户发起诉讼,要求他们赔偿相应的侵权费或者支付高额加盟费。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争议,网友们纷纷进行谴责。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这是正经协会,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协会成立时间只有五六年,名义上是保护地方名小吃,实际上是坑蒙拐骗。这件事很快就引起了官方注意,央视和知识产权局都已经介入。
2、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
在事情发生后,央视记者采访了知识产权局,询问他们协会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开始知识产权局的回应是正在协商,后面直接给出结论:“潼关肉夹馍”属于地理性集体商标,注册人无权向区域外的人收取加盟为,更无权禁止区域内的商户使用商标。现在当地已经派人调查,相信最终会给到一个让群众满意的答复。
3、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虽然钱是好东西,但是我们必须从合法渠道获取,只有通过自己努力赚来的钱,才是最踏实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明显就是钻商标法的空子。自己协会成立不足十年,而一些潼关肉夹馍店铺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这种恶意注册集体商标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希望相关部门在调查后,能够予以严惩,让他们退还“敲诈”得来的加盟费。

“潼关肉夹馍”事件不属于垄断式经营,只是利用人们的无知,进行敲诈勒索。这件事看似是肉夹馍协会占理,可当我们了解完事情真相后,会发现这个协会只是利用商家的一些弱点,强行勒索钱财。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协会注册商标时间,二是起诉店铺的理由。
1、注册商标
根据相关网站信息,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于2014年。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商标采用“先申请”原则,但是该事件明显不能用普通的常识去判定。潼关肉夹馍是地区名小吃,在全国各地均有人使用,其中不乏一些几十年的老店。在法律上,该协会的行为完全可以认定成恶意抢注商标。之后又用起诉和邀请加盟的名义,对各地商家进行“勒索”,完全可以定性为刑事案件。

2、为什么有人默许
按照相关协会的回应,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互利互惠,大家共同发展。这些年在全国各地,都有起诉的事情,只是到了河南地区才引起争议。也就是说,这个协会已经骗了很多商家,从他们手中获得了非法收益。其实仔细想想,那些商家也很无奈,一个肉夹馍的利润只有几块,自己去和别人打官司,需要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不如直接交两千多元的加盟费。
3、相关地区已经介入
其实在潼关肉夹馍事件之前,河南地区就有关于商标的争议。当时是逍遥镇胡辣汤,很多商家被迫改名。现在胡辣汤事件,已经被当地政府叫停,不允许这么做。潼关肉夹馍事件,也有相关部门人员介入,对协会展开调查。相信政府最终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法,让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