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求职创业补贴只能申请一次。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具备的条件:1、有营业执照,且是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2、企业要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3、是企业法人或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凡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3000元;5、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武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3、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武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12月下旬。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具体的毕业生求职补贴在不同的学校会有所不同,发放的数目和时间也不相同。详细的可以向学校或者导员询问咨询,以求简便快捷。
申请需要下列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加盖经营实体印章的,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加盖经营实体印章的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4、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经营实体印章的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5、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