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搞养殖违法。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以下情形之一属于非法占地: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
农田可以建大棚搞养殖吗
首先要确认土地是不是属于基本农田,虽然畜牧养殖可占用农地,但基本农田不可用于养殖。除了基本农田还有许多地方都不能开展养殖业,比如水源地附近的区域,在水源地附近盖养殖场,会污染水源造成环境问题。同时居民区及附近的区域也不能发展养殖业,在居民区搞养殖不仅会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还会产生污水流入街道。

一、耕地可以搞养殖业吗
1、首先要确认土地是不是基本农田,虽然畜牧养殖可占用农地,但基本农田不能用于养殖。耕地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不能改变它的耕种作用。尤其是基本农田只能拿来种植粮食,养殖业虽然也属于大农业,但是在耕地上建造建筑会破坏耕作层。
2、除了基本农田不能用来做养殖业以外,还有很多地方也不能做养殖业。比如水源地及附近区域,在水源地附近盖养殖场会污染水源造成环境问题。所以现在水源地被划分为禁养区,部分地区就连水牛都不能下河洗澡。
3、居民区及附近区域也不能搞养殖,否则不仅会影响居民生产生活,还会产生污水流入街道,所以这也是被禁止养殖的区域。
二、养殖业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首先需要确定养殖类型、养殖场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约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直接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即可。最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2、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定要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复印件。
3、养殖业不仅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一般小型养殖场办个体工商户即可,大型的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办企业形式的合格证。
在自家耕地上搞养殖算违建吗
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盖大棚搞养殖的,因为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下面是基本农田“五不准”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分析:算违建。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也要求农村基本农田内不允许修建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因此,在耕地上是不允许修建养殖场的,如果建了就跟相关政策要求发生了冲突,而且宅基地就包含了猪牛羊等的圈舍。在自家的耕地上面建立养殖场,这个已经属于私自更改土地的使用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