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水域滩涂养殖权期限届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继续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持养殖证向原发证登记机关办理延展手续,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第十八条 水域滩涂养殖权期限届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继续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持养殖证向原发证登记机关办理延展手续,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不得从事养殖的,期限届满后不再办理延展手续。

水域滩涂养殖征地赔偿
一、在长春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国有水域需提供: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身份证。)
2国有水域需提供:养殖申请表(纸质: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表格真实填写,不可涂改。)
3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评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身份证。)
4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需提供: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详细情况(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编制水域滩涂养殖承包整个区域报告。)
5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需提供: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清晰、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水域滩涂养殖征地赔偿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费84000元/亩,附属物补偿费26000元/亩(坟、井、及特殊附属物另算),青苗费(耕地)为1500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