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核心提示找装修公司帮助自己装修新房是都需要签装修合同,而签装修合同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及事项,尤其是对于材料的品牌、具体的型号以及系列还有计量单位,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里面特别写清楚,这些小细节往往会导致预算出现非常大的差距。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

找装修公司帮助自己装修新房是都需要签装修合同,而签装修合同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及事项,尤其是对于材料的品牌、具体的型号以及系列还有计量单位,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里面特别写清楚,这些小细节往往会导致预算出现非常大的差距。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和装修合同审核要点的相关问题吧。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要约定具体的装修工期

有的人买了房子是要准备做婚房用的,可以说非常在意装修的施工时间,而工期延误有事装修过程当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那么需要和装修公司在装修合同当中约定好具体的装修工期。装修公司为了保险起见,一般都会预留出一段时间作为缓冲期,有了装修合同作为保障,那么你少知道最迟可以在什么时候装修好房子。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2、装修时的水电费用

装修的时候现场施工都会要用到水、电等。通常到装修工程结束的时候,水电费加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来进行支付,在合同当中也是一并写清楚。一般所谓的全部包含在套餐里的水电改造都不靠谱,反而是单独拎出来算水电价格的装修公司才是不坑人比较靠谱的,因此不要贪图这一点小便宜哦。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3、付款方式要明确

装修也是需要投入一大笔费用的,所以不能一次性把全部的装修款都付完。一般来说应该分为三个部分,首付款一般是装修款的60%,中期款是装修款的35%,尾款是装修款的5%。当然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业主和装修公司去协商。总而言之,装修款不能一次性全部付给装修公司,否则你肯定会后悔。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4、保修条款

现在的装修并没有完全实现工厂化,绝大部分还是现场人工制作,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因此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把责任和义务都明确清楚。如果靠谱的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的,那么不管是施工还是产品出现问题都全部归装修公司负全责。如果装修公司只是包工,那么不需要对材料部分的问题负责,对于双方约定的其他限制条款,也需要在合同里面写清楚,避免后期因为说不清楚而发生纠纷。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5、增减项目

装修的材料无法准确把控这是毋庸置疑的,在装修的过程当中增加或者是减少一些材料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说管道多了、瓷砖少了等等。不论是多了还是少了,都可以在装修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结算,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是能够将装修公司所提供的完整的报价单复印一份,避免在签订合同或者是要增加、减少项目的时候,装修公司私自更改价格。因此不要谈增减项就色变,毕竟如果没有增减刚刚好的话,可能才是真的有大问题哦,因为你都不知道这些材料是否就是当初你选择好的材料。

装修合同审核要点

合同文本要齐全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一下装修公司给你的合同文本是否根据当时承诺时书写的因为装修合同一旦签订就会具有法律效益,而且涉及的内容相当的复杂也相当的专业。

施工工期及延期赔偿要明确

业主都想早点入住新家享受新的生活,但工期一再拖延,所以装修的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这些在合同里都要写清楚,没有合同条款的约束,就等于给了一些施工队无限拖延工期的可乘之机。

追加预算或变更设计、需业主签字同意

前期漏项后期要求追加预算,这种问题非常常见。但是如果前期在合同上注明,追加预算或者改动设计要业主“书面签字同意”,那业主就很有保障啦,只要你没有书面签字,强加的项目都不算。

确定保修条款

为了保障后期施工质量,让自己住的安心,保修条款一定不能漏掉。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还有其他的保修条款,这些都要协商好。

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

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对业主来说是对装修公司最重要的监督手段,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一般来说,监理和质检人员每隔三天应该到场一次。装修公司的设计人员也应该3至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业主朋友,在和靠谱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千万不要认为是一些小事情没有放在心上,希望大家在进行装修的时候能够注意上面所介绍的这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和装修合同审核要点的相关内容了,希望文章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在家庭装修的整个过程中,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应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步。每年都有大量的家庭装修纠纷产生于房屋装修合同填写不规范。这怎么办呢?我整理了”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一

  注意一:思考是不是已经到达签合同的阶段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谈判过程中签合同之前往往比较仔细,节奏也比较慢;但是一旦这个过程接近面临签合同时,消费者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这样的消费者一般都有这样的想法:用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就是这个吧!这样多少给人有点撞大运的感觉。在此建议您,前期多用些时间,后期的烦恼才会少一些。所以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您与装饰公司之间有关价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还有没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些疑虑,但是又说不大清楚的地方?笔者建议您,先回家去,把装修的事情放在一旁,两天以后再和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探讨,到那时,大脑思路也许就会变得十分清晰。

 提示: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因为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

  注意二: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您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至于人常说的资质证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惊人,没有必要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一般家庭装修、装饰公司有四级资质足矣。

 提示: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来的。

  注意三: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

 可以开始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了,首先,应该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应该尽可能齐全。那么,应该包括哪些资料呢?

 第一,一个完整的家庭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设计图纸应该齐全,它应该包括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等;可能有人会问,“必要”是什么意思?这里所说的“必要”就是,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没设计的部位就不需要图纸了;此外需要审查设计图纸的诸因素是否齐全,这几个因素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有缺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

 第二,审查工程预算是否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做好,把缺项漏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做好。

 第三,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对于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应该十分明确。

 第四,为保证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合同当中施工工艺的说明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而不应该像目前一些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那样,对材料重视,对工艺忽视。

 提示:如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

  注意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份合同的内容,反而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所以,建议您在签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谱”再回来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提示: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

  注意五:与装饰公司共同填写装饰工程合同

 曾经有一个装修过房子并且有被骗感觉的消费者说过,他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用某个理由支了出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合同内容已经填好,就等他签字,等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所以,这项注意特意把没有实际内容的“共同填写”拿出来,算是给还没有签装修合同的消费者一个小小提示。

注意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

 对北京市通用的家装合同,作者认为有下面几个条款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第四,关于家庭装修付款方式中与支付二期工程款有关的一个概念“工程进度过半”。这个概念解释起来五花八门,有的说指工期过半,有的解释为“木工收口”,等等,从行业角度也难以解释,所以合同双方填写内容应是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概念。

 第五,关于违约责任。家庭装修过程中甲方的违约一般是指延误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违约责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延期。根据笔者的经验,这个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比例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3‰,如果过高,出现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

 第六,由于每个家庭的装修千差万别,消费者希望仅凭上述内容就可以进入保险箱是不现实的。所以,本合同还有一项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还有某些合同条款需要加在合同里,也可以有补充条款。

 第七,关于本合同的一系列表格,所反映的正是目前家庭装修当中存在的隐患,所以填写时应该把项目、数量、位置等搞清楚,如果合同当中不能充分地把应该说明的内容反映出来,可以用补充的表格进行详细说明。

 第八,需要强调一点,家庭装修时甲乙双方都有可能采购材料,但是什么时候采购运输到工地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安排,采购的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需要有一个验收手续以及另一方安排好的验收人员,所以,合同中还应该明确材料供应时间以及验收人。

  注意七:装饰公司签合同的人员是否被授权

 消费者常去的家装市场里的装饰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比较大型的装饰公司在这个市场里设立的分支机构,另一种就是一些把总部设在家装市场里的小型公司。消费者如果与前一种公司签订家装工程协议,就必须检查与自己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装饰公司法人的授权;第二类公司,如果是法人亲自签合同,基本不会发生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果是委托其他人签协议还应该检查该人是否得到法人授权。

  注意八:家装市场是否对合同进行认证

 现在,消费者在家装市场里与装饰公司签订家装合同有一个保障:就是市场的管理部门会对工程进行过程监督,但是有一个前提,家装合同必须经过市场相关部门的认证。为什么要进行合同认证?原因有三:

 第一、市场专业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同是否有不利于合同任何一方的内容;

 第二、市场管理部门要对合同建档,进行合同管理;

 第三、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出现问题,市场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而一些公司为逃避市场的监督检查,就会使用某些手段引诱消费者不在市场进行合同认证;消费者信以为真,也就同意场外签订家装合同。可是一旦出现问题,市场就很难出面协调解决。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二

  工期约定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了解装饰公司工程及施工资格

 和装饰公司洽谈时,要了解装饰公司的工程施工资格。装饰公司必须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还要检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室内设计师的水平和资历,直接关系到设计水平的高低,所以要对这家公司的设计师详尽询问。如果是朋友介绍,可以通过熟人来了解公司的情况。但有时亲朋好友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难免会有“误导”,所以还是要亲力亲为

初步接洽家装公司

 目前装饰公司的报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报出想投入多少钱,由装饰公司结合业主的要求,开始设计和报价;另一种是业主提出居室装修的具体要求,由装饰公司报出实现业主的要求要花多少钱。

 许多消费者都愿意采用第二种洽谈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装饰公司把“底”探走。消费者都想让装饰公司先报价,自己也有个比较和还价的余地。

 其实,所有正规的装饰公司的利润率都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设计力量和售后服务有好有坏。业主这样做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从而拖延施工进度。所以在与装饰公司开始接触时,最好直接将自己准备花多少钱,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向装饰公司表达。如果装饰公司同意承接业主的家庭装修工程,才能进入具体的设计、报价和协商阶段。

  按图施工

 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用度应该谁来支付,在协议中也应该标明。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假如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功课,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考查施工队

 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从目前情况看,在全国各大城市从事家庭装修的施工队,绝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员。目前装饰工程电动化程度很高,一般有实力的施工队为了提高质量和效率,都开始使用电气泵、射钉枪等工具。因此业主从工人使用的工具上,就可判断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的素质。

付款方式

 一般的装修协议,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协议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协议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增减项目

 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协议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三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

 2、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由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在签订书面合同中约定,同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装修公司要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4、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

 5、工程竣工后,消费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6、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四

  合同主体不明晰

 房屋装修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你还应注意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房屋装修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监理概念模糊

 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权利义务不清

 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费者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工期延误没有规定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房屋装修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除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外,还应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

  房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房屋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协商解决不成解决办法

 1、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求消协帮助处理此事。

 2、如果是在家装市场签订的合同,应要求市场处理此事。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工商部门协调处理。

 4、向所在地家装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协助处理。

 5、如双方合同中约定仲裁,影响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请仲裁(约定的仲裁机关必须写明全称)。

 6、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已约定仲裁且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除外)。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五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治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本钱。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本钱。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揄扬,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泛起质量题目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题目。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抛却原则,当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公道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目、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职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具体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礼聘装饰监理的想法主意,假如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靠样板间,要以国家尺度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确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把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实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分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正当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假如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足,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装修公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合同的时机

业主在与木工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是与木工装修公司把相关问题都已谈妥才能签的。如果还没想好,但是又想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而匆忙决定的话,就会给后期的施工带来更多麻烦。所以,小编建议您,在签订合同前,还是与木工装修公司把有关设计、材料、价格、施工等商量清楚,在做决定,会比较稳妥。前期累一点,后期就轻松点。

二、木工装修公司手续是否齐全

为了自己安心,你需要查看该木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确保你找的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如果该公司是分支机构,那你还需要对方出示法人委托书。另外,你还可以查看他们的资质证明。

三、合同文件是否齐全

木工装修合同并不只是一份纯合同书,还应该包含工程预算表、设计图纸(原始图纸和后期设计方案图纸)、承诺书、施工项目的工艺说明、施工计划和进度表,以及甲乙双方材料采购单,还有工程验收单等。这些文件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后期施工的有序进行,减少木工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

四、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善

合同条款是需要花点时间仔细阅读的。有些业主因为看到条款太多,没有耐心继续看下去,就大概看一下,导致后期施工中出现问题又来怪装修公司。木工装修公司做的合同,条款虽多,并不代表你的权益就得到了维护,如果不仔细检查,被坑的话就悔之晚矣。所以,在签之前,还是有点耐心慢慢看下去比较好。检查合同条款主要是看木工装修的造价、施工流程、工期的安排、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包含违约责任)、付款、质量验收标准等。

五、确定合同份数并盖章

合同一般都是正本一式两份,委托方和承接方各一份,副本一式三份,木工装修市场一份,施工队一份,物业公司一份;如有委托家装监理进行监督管理,需再加一份给监理公司参照。

,记住加盖公章。合同没盖章,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日后出现问题,就无法追究木工装修公司的责任。

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装修公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装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候要先对各方面进行了解,将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预算都确定下来以后再签订装修合同,以防落入装修公司的合同陷阱。

2、签订装修合同之前,要查看其装修公司是否为合法经营的装饰企业,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具有法人委托书。

3、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装修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是否表达清楚,如果有漏掉的要求和事项,可向装修公司提出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如果没问题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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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

很多业主在家装时都会选择聘请装饰公司。为了确保装修更加顺利的进行,也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大家在开工前需要和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大致如下:

1、确定意向;

2、设计确认;

3、预算提交;

4、总价确认;

5、确定质量和协商工期;

6、付款;

7、合同责任确认,签字即生效。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使用国家统一合同文本

有的公司提供的合同是该公司自拟的合同,也规定了一些条款,有的公司会隐藏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要么就是规定的不全、不详细等,如有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因此一定要使用国家统一的合同文本。

2、看清条款上每一个字

通常只要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或盖了章,就视为合同已经签订完成,因此消费者在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及填写说明,有不清楚或者模棱两可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

3、不要在合同中留白

在签订合同中,只要是空白或有选项的地方,就一定要填写,不能有意或无意的漏项,以免发生该类问题时因无约定可依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4、合同标明进行验收

合同标明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卫生间防水、电路铺设、保温层、隔热层等,签订合同时应问明监督施工人员,并做到及时能够得到。

5、商定好开工日期和交工日期

签合同时需商定好开工的日期和交工的日期,以免装饰公司拖延工期,家庭装修过程中甲方的违约一般是指延误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违约责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延期。

6、明确付款

通常装修合同,约定首付为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之后,再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

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 仔细查看设计效果图是否齐全(交付定金后出效果图)

设计图纸的种类一般包括:房屋原始尺寸图、体拆除/新建图、地面功能布局图、顶面造型图、水电路定位图、强弱电插座定位图、家具尺寸图等,还要看明图纸的尺寸、比例和选用的材料以及施工工艺等有没有注明。

2、 仔细查看工程面积

在查看装修报价单的时候一定要检查施工面积有无虚报少报。建筑面积不等于施工面积,合同上要写清楚的是施工面积,而不是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或多或少一平米的施工面积,总体的装修报价都会有影响。

3、写清楚工程质保期限和责任问题

装修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假如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者说还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要在合同里写清楚。还有售后保障,入住后出现问题装修公司要怎么负责。按照国家规定,水电工程质保2年,防水工程质保5年,整体的装修工程质保2年,最好可以选择质保时间长一些的装修公司。

4、写清楚装修付款方式

装修付款一般是按照完成特定工程之后交付不同比例的装修费用,比如签合同交30%,水电工程完成交30%,泥瓦工程完成交30%,竣工交10%,不同装修公司有不同的收费比例,如果要求你签合同的时候交全款,大家要警惕一些。

5、合同要明确装修完工日期

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完工日期,有时候装修公司同时承包好几个工程,人手不够,就会拖延你的工期,这也算是对业主造成的一种损失。另外装修公司提出的工期会预留多时间,打个比方,35天能完成的工期,装修公司为了保险起见,可能会把工期约定在45-50天。所以如果你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合同前和装修公司商榷好施工工期,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保障能按期完工。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装修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可能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在装修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防止饰公司以次充好。

3、若是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必须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且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4、装修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一定要分清责任:若是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若是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在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的前提就是:签装修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消费者在装修之前来到家装公司的时候,要了解的注意事项很多:有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于装饰材料的、关于设计的、关于售后服务的、关于投诉方面的、关于装修合同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如果心里没底,就尽量不要急于签装修合同。

先了解一些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另外,如果这家装饰公司谈判过程中频繁地变换谈判人员,就应该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人员流动,签装修合同就应该更加谨慎。

以下是一些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 在签装修合同时第一个注意事项就是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 第二个合同注意事项是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中期款:一般装修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 第三个也是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业主最容易遗漏的一项,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修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4 水电费用,这一项是装修合同中最易被装修公司利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装修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5 按图施工:在这一注意事项中,业主一定要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6 保修条款:在签订装修合同中这一项一定要仔细审查,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装修合同中写清楚。

7 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另外:1 多谈条件:所有的装修合同都有商量的余地,你可以尽量多谈一些你对合同细节条款的要求,只有你够坚持,就能多争取利益。

2 侃价:每个设计师都有一定的打折权利,为了签单,如果你强烈要求,都会适当的有优惠。

签装修合同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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