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核心提示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

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约合110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比276:1;专任教师430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631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7631元;图书592万册,生均图书41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男女生比例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执行;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执行。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不设分数级差。对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分数高者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7022166

学院官方网址: >

202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61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组、录取组、阅卷组、统分组、收费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组、监督投诉处理组,制定《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条  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考试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命题、考试、阅卷、统分、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考试一律在网上进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000人,其中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300人,单独招生计划17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700人)。


第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计划通过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网(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202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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