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核心提示保障食品安全要做到全民参与,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

保障食品安全要做到全民参与,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我国目前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我国的食品安全信息大多是各职能部门自行公布与其相关的信息,但现实中不仅不同部门对同一内容公布的信息不一样,甚至同一部门对同一内容的信息公布也出现不一致。因此,尽快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运行体系是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发展水平不均衡,运用高科技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全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整体监控,有助于协调、解决全国性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利于食品安全研究数据的汇总,对食品的多头管理也使信息网络建设成为必要。信息共享不仅可以使各部门随时了解当前食品领域的安全形势,也从整体上节约了监管成本。网络的便捷与及时能够实现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动态监测,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做出决策,把突发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小。通过网络运行体系,对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归纳、汇总,经过科学的研究分析,由有关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引导公众在对食品的选择中趋利避害,同时避免了由于发布信息矛盾而造成的政府威信下降和公众选择的困难。

经过近年来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政府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收集、使用、发布等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提到应有的高度。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强调要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为此,应尽快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要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教教育宣传体系,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教育宣传体系的作用不能小觑。宣传教育工作是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氛围的基础,应当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水平。教育宣传体系应当包括:

1建立食品安全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分为专业培养和业余培训两类。国家可以在大专院校设立和扩大食品安全专业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教学点,培养食品安全人才。业余教育机构则专门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培训对象为广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相关食品法律法规、各项规范的生产技能以及食品基础知识等,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能从事与食品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业余教育机构所需部分经费可由政府补贴。

2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

坚持通过固定的媒体向公众定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扶持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类电视节目和报刊专栏,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厂家;把食品安全常识列入中小学生的教育课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等等。

3对公众进行食品科普教育

我们不仅要注重宣传食品安全,也要注重宣传食品安全的科学常识。教育公众掌握简单的食品质量识别方法和正确的食品加工烹调方法;介绍食品营养知识;让公众接受"食品安全不是绝对的"概念。例如,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并非如人们想像的那么可怕,转基因食品的发展历史较短,未经长期实践,完全排除其不安全性是不可取的,但同时,我国与国际接轨的立法能够保证那些经批准生产的转基因食品,食用起来是安全的。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同样要靠制度化和法制化来加以落实。

从最近我国所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可以发现,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安全的推动作用并不理想。其实,只要食品行业内发生一起食品安全问题,就可能给整个行业带来巨大的危害。一些小食品企企业掺杂、掺假,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往往会影响到行业内其他守法企业的声誉和经经济利益,甚至有可能使整个行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导致该行业在一段时间内一蹶不振。

我国的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应当肩负起推动食品安全的重任。行业协会是社会生产专业分工和市场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维护着行业的整体利益:对内为协会成员服务,组织会员的培训,以期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对外作为本行业的代言人,成为政府和企业沟通的桥梁,目的是谋取和增进协会成员的合法合理的利益。行业协会在为企业谋求共同利益和为行业谋求更大发展的同时,也会对协会内的成员加以必要的纪律约束,维护行业的整体声誉。行业协会的这些职能是建立食品行业协会的食品安全推动体系的原因和基础。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安全的推动力应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成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树立行业荣誉感;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培训、正确掌握确保食品卫生质量的先进方法;树立先进、批评落后,促使成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持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提供业内信息数据、获得最新政策;应对行业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消除不良影响、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与其他组织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经验交流与合作。

至于研究机构,应发挥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研究特长,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研究机构可以进行食品安全的基础研究,比如研究食品工业发展趋势、探讨各类食品安全加工新工艺;进行相关数据汇总和分析,把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上升到理论高度;承接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的食品安全研究课题;为政府重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和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项交流活动。

饲料污染对蛋鸡健康养殖的危害主要有哪几方面?如何控制?

1原因1:安全隐患

以北京新发地市场为警示,开展农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部署和加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2原因二:发行量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检查员陈伟表示,包括批发市场在内的农贸市场是城市食品供应的重要渠道。据了解,超过70%的畜禽肉、水产品、蔬菜和水果通过农贸市场的批发市场流入我国市场。

取消活禽市场交易主要是为了防止疫情再次发生。

二、活禽市场关闭后,如何解决活禽屠宰和上市问题?

有条件且活禽交易市场已永久关闭的地区,要坚持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藏上市的发展方向,统筹禽肉、猪、牛羊肉等菜篮子产品供应,提高产业链质量,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居民消费。

畜牧水产局是做什么的

饲料的安全与卫生直接影响到饲喂动物的安全与健康,间接影响到人类的安全与健康,从这个角度说饲料污染也就是食品污染。被污染的饲料有的直接造成动物中毒发病,给动物生产者带来经济损失;有的通过饲养动物的排泻造成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有的在动物体内大量蓄积,通过畜产品进入人体,直接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有权要求肉、蛋、奶和水产品不但营养丰富、质量稳定,而且没有来自异物、添加剂和细菌的污染。所以,人们对通过食品链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饲料污染越来越重视。饲料污染就是饲料原料或饲料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被细菌、霉菌或霉菌毒素、重金属元素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所污染,影响饲喂动物的安全与健康。饲料污染对蛋鸡健康养殖的危害主要与污染物的种类相关,如沙门氏菌污染饲料和饮水,是导致畜禽沙门氏菌病以及相互传染的主要原因;受到霉菌污染的饲料,不仅会降低饲料的营养价值,给饲料带来异味,降低适口性,而且由霉菌产生的一些有毒代谢产物(霉菌毒素)会导致畜禽的急、慢性中毒。而残留在畜禽肌肉、内脏及其他动物产品中的霉菌毒素,通过食品传给人体,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控制饲料污染,应根据污染源的来源、种类和性质,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对饲料中细菌的控制

应从饲料的生产到加工、运输、贮藏直到饲喂等各个环节,根据各环节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控制的重点是最容易污染细菌的动物性饲料、高蛋白饲料以及发酵生产的饲料。饲料生产上要防止通过灰尘、微生物、昆虫等外源污染有害细菌,还要阻止饲料或饲料原料自身的细菌繁殖。动物性饲料等制造厂最重要的是有可能被沙门氏菌污染加工前的生原料(屠宰材料)处理区域,应与加工后的制品处理清净区域严格分开,生材料的处理者与制造处理者的作业分担以及器材的移动等,也应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系统以防止污染。配合或混合饲料原料的时候,应留意原材料或最终制品从环境而来的沙门氏菌污染。即原料的保管、加工、制造过程和成品保管、输送时均应防止细菌污染。发酵饲料可通过严格筛选的特殊菌株,在适当的工艺条件下,抑制杂菌的生长,使发酵饲料中的有害细菌数量很少甚至没有。

(1)可以通过加热、有机酸处理、放射线等方式对饲料中的细菌进行抑制或杀灭 从饲料中去除有害菌的第一个措施就是饲料颗粒化。饲料的颗粒化过程就是将120~150℃的热蒸汽吹入饲料成分中而固形化,并经成型机制成颗粒状。由于饲料原料在数秒到1分钟的时间温度可在80~90℃左右,因而对于热抵抗力较弱的有害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有较强的抑制和杀灭作用。研究表明在86℃、15%的含水率条件下,制粒10分钟可对沙门氏菌、大肠杆菌有100%杀灭率。饲料中添加有机酸(如蚁酸、乙酸、丙酸等)对饲料中常见的有害细菌的杀菌有效,06%~6%的浓度对沙门氏菌的除菌有效。对饲料进行放射线照射,对杀灭沙门氏菌、一般细菌和杀虫有效。

(2)利用拮抗微生物排除有害细菌 如利用成鸡正常的肠内细菌来防止初生鸡的沙门氏菌感染,以成鸡的肠内容物稀释对初生雏鸡经口投入,人为地形成早期肠内菌相,防止此后的沙门氏菌经口感染。另外,微生态制剂对于保护胃肠道、排除有害细菌可起到重要作用。

2饲料中霉菌及霉菌毒素的控制

包括饲料的防霉和饲料的去毒。

(1)防止饲料原料及产品免受霉菌及霉菌毒素的污染 合适的贮存条件可以减少霉菌的污染和霉菌毒素的产生。常用方法是改进仓库的结构和卫生状况,增加降温和防潮设施,以降低水分、温度,同时还可降低氧浓度。使用化学防霉剂是目前饲料防霉的常规措施。丙酸就是最有效而且经济效益明显的防霉剂,其他有机酸如山梨酸、蚁酸其效力就差一些。由于丙酸盐无腐蚀性,所以使用方便,但效力没有丙酸高。使用防霉剂时应考虑的参数为:饲料原料的水分含量、环境温度、当地主要饲料的优势霉菌及配合饲料保存时间。在实际操作中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使得防霉剂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在霉菌繁殖期,控制霉菌应注意考虑以上因素,如有下述情况,就应该在饲料中使用防霉剂:①在炎热、湿度大的天气,饲科中水分含量为12%以上;②在温度和湿度适中天气,饲料中水分含量为13%以上;③不论在任何环境温度情况下,饲料中水分含量为135%~14%,贮存期在1周以上。应根据饲料的水分含量、贮存时间、温度和季节调整防霉剂的添加量。

(2)饲料中霉菌的去除 可利用干燥、控制水分等方法,但由于霉菌毒素的化学性质较稳定,在饲料中使其失活去除比较困难。目前的去毒方法主要有物理、化学、生物学处理,以及在日粮中减少毒素与动物接触等方法。从饲料中挑除被严重污染的部分,是比较原始的方法,但因该方法简单,在生产中应用较广,但对内部霉变或轻度霉变的饲料无法使用这种方法。还可根据污染颗粒与正常谷粒的不同,在水饱和氯化钠溶液或糖溶液中离心分离;冲洗谷物表面污染的霉菌及毒素;根据毒素在胚、皮、质部分布不同,可通过食品加工过程去毒;对被霉菌污染的大麦、小麦、玉米、燕麦进行过筛、去壳处理,对于中等程度镰刀菌毒素污染有较好的去毒效果。因为中轻度污染的毒素主要集中于谷皮,所以在粉碎前去壳处理就保护了污染强度很轻的内部不增加毒素的污染。减少毒素与动物接触,是目前研究较多、较有前途的去毒方法。主要包括用正常日粮来稀释被污染日粮;增加日粮营养成分以补偿被霉菌污染减少的营养物;添加霉菌毒素结合剂减少其吸收或在动物体内的代谢。

3饲料中有毒有害元素的控制

饲料中的有毒有害元素包括汞、硒、镉、铅、砷、组胺、单宁、皂角质等。

(1)汞 不使用含汞量过高的饲料原料,条件允许时,对饲料中的汞含量进行测定。

(2)硒 不从高硒地区购买饲料原料,同时对饲料硒含量进行测定,以确定硒含量是否超标。高蛋白饲料对硒中毒具有保护作用,如亚麻籽油饼含酪蛋白量较多,可使中毒减轻。硒的毒性还可因食物中含有砷、银、铜、汞、镉等元素而大大降低。已经证实铜在肠道内可与硒形成无毒化合物。另外,砷剂可用于降低硒中毒的防治,亚砷酸钠和砷酸钠效果相同,但硫化砷无效。

(3)镉 利用锌、铁与镉的拮抗作用,提高饲料中锌、铁的含量,可减少动物对镉的消化,从而减少镉的中毒。日粮中的镉含量每上升1毫克/千克,则锌和铁含量也应相应提高5~8毫克/千克。另外补充维生素C可降低镉的毒性,有条件的可对饲料原料中镉含量进行测定,使用镉含量不超标的饲料原料是最安全的措施。

(4)铅 不使用高铅地区的饲料或高含铅饲料,是减少配合饲料中铅含量的有效方法。

(5)砷 应严格控制饲料原料中的砷含量,根据砷与其他元素或基团的作用,减少氧化砷形式的砷,阻碍砷的吸收,促进其排泄过程。饲料中可添加还原性维生素C,促使五价砷还原为低价砷,降低吸收率。在饲料中添加可吸收的硫化物,也可缓解砷中毒。另外,增加半胱氨酸含量,日粮中适当添加硒、锌、碘也有利于促进砷危害的缓解。

(6)组胺 主要存在于动物性饲料中,且微生物的侵害更易使饲料产生组胺,控制饲料中组胺的危害,关键是防止组胺的产生,肉骨粉或鱼粉等动物性饲料在生产前应加强对鲜原料的控制,因为这是最易增加饲料中组胺的环节。对鲜鱼肉应尽快处理加工,保存时应有低温(0℃以下)条件。另外,对动物性饲料应控制其水分含量,一般不超过12%,以防止微生物的孳生。

(7)单宁 限制日粮中含单宁饲料的用量,根据饲料如高粱、蚕豆、菜籽饼、橡籽中的单宁含量和饲喂动物对单宁中毒的敏感性,来决定日粮中含单宁饲料的使用量,日粮单宁含量较高时,应适当提高饲料中蛋白质及矿物元素水平,如单宁每上升01%,则增加01%的蛋白,10~100毫克/千克的钙、铁、锰、锌等矿物元素。添加甲基类饲料添加剂,如蛋氨酸或胆碱,可克服单宁引起的生长受阻,其机理为这些添加剂在动物体内作为甲基供给体,可促进单宁进行甲基化作用,使其分解后排出体外。此外,添加能与单宁结合的化学物质,例如吐温-80、聚乙烯基吡咯烷酮(PVP)和聚乙二醇(PEG)等,可与饲粮中的单宁结合而形成不可逆的络合物,使单宁失去结合蛋白质的能力。机械脱壳可除去高粱中的大部分单宁,单宁的控制还可通过水浸或煮沸处理以及碱液处理。

(8)皂角质 在配合饲料中控制那些含皂角质的原料的用量,特别是高含量的原料如油茶饼及高皂角质的苜蓿等。饲料中添加胆固醇类物质,因胆固醇可与皂角质结合成不溶性的复合物,从而可使皂角质的吸收量进一步减小,从而减少其对消化酶的抑制作用。皂角质的脱毒处理方法主要有碱解法(碳酸钠水解法)、水浸提法、溶剂浸提法(如乙醇提取法)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水产业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拟定全州畜牧水产业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牧水产业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起草畜牧水产业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畜牧水产业生产。指导畜牧水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畜牧水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畜牧水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水产品品质改善;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畜牧水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协调解决畜牧水产业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促进畜牧水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畜牧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水产业发展保护政策建议;指导畜牧水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畜牧水产业生产资料、主要畜牧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草案;培育、保护和发展畜牧水产品品牌。

(四)承担提升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畜牧水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畜牧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负责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依法开展有关畜牧水产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草种、种畜禽、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和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草原监理;指导草地畜牧业发展。

(六)负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导动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疫情测报及疫情扑灭工作;负责水生动物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报;承担从州外引进草种、种畜禽审核上报工作。

(七)承担畜牧水产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畜牧水产业灾情;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管理畜牧水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畜牧水产业经济运行,发布畜牧水产业经济信息;开展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畜牧水产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畜牧水产业信息服务。

(九)指导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先进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新技术;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畜牧水产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渔业水域、草原及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畜牧水产技术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及局属企业改革;监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畜牧水产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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