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在哪鉴定

核心提示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可以先让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可以先让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分析: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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