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由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禁养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所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养殖行为。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杜绝以清理代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简单做法,是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要求日前,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这是对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畜禽养殖业发展违规操作开出的一剂猛药。根据《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区域,禁止建设省级政府确定规模养殖标准以上的养殖场。划定禁养区的首要目的在于防范环境风险,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旦规模化养殖场发生污染物泄漏,将导致严重的污染后果,损失会很大。同时,规模化养殖场粪尿产生量大,散发的恶臭气体会影响生产生活环境。因此,规定在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禁止建设规模以上养殖场。此外,为了防止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环境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建设规模养殖场。需要说明的是,禁养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所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养殖行为。此外,禁养区划定一定要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发的法规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更不能以改善环境为由,利用划定禁养区清理养殖业,以清理代替治理。然而,一些地方在执行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到位,把握不准,加之一时找不到可行的环境治理方式,认为养殖就等于污染,要根治养殖污染就必须清理养殖业。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做法并不少见。比如,一些地方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为禁养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为禁养区,将自然村划为禁养区,还有个别县区打造“无猪县”,以致广大农户对环保政策产生了误解,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为此,当前必须进一步明确禁养区概念、划定标准、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地方坚决、迅速取消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禁养规定。规范禁养区的划定与管理,杜绝以清理代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简单做法,是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要求。应该看到,我国畜禽粪污产生量大,且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还不高。以生猪养殖为例,截至2018年底,规模化率仅为491%。规模以下养殖户产能占总产能的一半多,户数则是绝大多数,点多面广。近期,伴随一系列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举措落地,生猪补栏复产正当其时。其中,规模以下养殖户占比不低。推行成本低、速度快、易操作的治污模式,加大畜禽粪污治理,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才是真正需要发力的方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基本要求 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国家禁养的最新政策
由于自身条件和发展定位的不同,各省出台的政策也有很大差异,包括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规模确定以及相应的补贴政策等等。所以具体多少还是根据你当地发布规定中的条例来决定的。
这里拿湖北省为例,蛋禽≥5000只(年存栏),生猪≥500头(年出栏)等等,再来看看山东省,山东省的规定是肉鸡/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所以到底是多少还是要可能当地的关于“禁养”的规定,若是以上两个地区的,可以作为参考。
第一、保持稳定的心态。拆迁、禁养肯定是有补偿的,不用担心。不过,我们要知道补偿要求是建立在合法、合理基础之上,不要漫天要价。
第二、做好环保,在这一点上对于农村的小养殖场来说,并不是国家跟您过不去,只要您在环保上达标,自然可以安安生生的靠养殖赚钱。
第三、在限养区内养殖的农民必须对圈舍的修建作出要求,要做到科学,做到尽可能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简述《畜牧法》规定养殖环节中禁止的行为
禁止养殖、销售、食用的野生动物包括:竹鼠、果子狸、豪猪、草兔、东北兔、蒙古兔、王锦蛇、豆雁、灰雁、石鸡、蓝胸鹑、山斑鸠、灰斑鸠、鸿雁、斑嘴鸭、赤麂、小麂、狍、苍鹭、夜鹭、赤麻鸭、翘鼻麻鸭、针尾鸭、绿翅鸭、花脸鸭、罗纹鸭、赤膀鸭、赤颈鸭、白眉鸭、赤嘴潜鸭、红头潜鸭、白眼潜鸭、斑背潜鸭、灰胸竹鸡、黑水鸡、白骨顶、寒露林蛙、赤练蛇、赤峰锦蛇、双斑锦蛇、金环蛇、地扁蛇、竹叶青蛇、白腹巨鼠等,45类野生动物。
一、什么是禁养区禁养区?
1、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2、畜禽养殖关系到城镇化发展和社会民生,但选址不当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空气的污染。
3、地方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规划、畜牧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安排工作。这对整体经济的发展和环境卫生的保护是有保护意义。
二、禁养区养殖场补偿依据是什么
1、全国各地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工作的进度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台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拆迁工作方案,并明确补贴资金来源、拆迁主体、补偿标准和时间节点等具体事项。以下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拆迁补贴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标准以当地畜牧部门发布为准。
2、对按时关闭、拆迁养殖场主,给予存栏畜禽和养殖场两方面的补贴和奖励,同时给予相关从业人员每人4000元的再就业培训补助。但逾期的一律不予补助和奖励。
3、存栏畜禽补助标准:(以生猪为例)有良种等级证书的公猪2000元_头、怀孕母猪1200元_头、空怀母猪1000元_头,无良种等级证书的公猪、母猪500元/头,仔猪100元_头,肉猪150元_头。
4、养殖场补偿标准:油毡棚基准价70元__,钢棚结构基准价170元__,砖瓦结构基准价200元__,砖混结构基准价300__,养殖栏舍(水泥地)基准价25元__,饲料机械及养殖设备按折旧后计算残值的50%给予补助。沼气池每50立方补助10000元。
三、什么是禁养区,禁养区如何划定的?
1、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2、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禁养区和适养区过渡区域,是对禁养区的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3、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2023年农村禁养政策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二)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三)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章畜禽养殖第四十条规定,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也就是说畜牧法禁养区最新规定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禁养区包括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这些禁养区在划定后5年内不作调整,需调整的应根据指南展开工作。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畜禽养殖关系到城镇化发展和社会民生,但选址不当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空气的污染。
畜牧法禁养区规定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因为畜禽养殖关系到城镇化发展和社会民生,但选址不当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空气的污染。地方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规划、畜牧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安排工作。这对整体经济的发展和环境卫生的保护是有保护意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法。
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标准
导读:2023年起,农村又要“禁养”是真的吗这4类养殖户应早做准备
时间如流水,一转眼2022年就要过完了,2023年就要来了,很多新的农村政策马上也要实施了,因而每年的这个时候,很多农民朋友就特别关注,毕竟这些政策都关系到他们的生活,比如前段时间笔者分享的农村养老金等一系列惠农正常,就能农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的环境也成了国家非常重视的一部分,毕竟农民生活想要好,环境也很重要,脏乱差的环境肯定不适合居住的,正所谓“金山银山不如青山绿水”。
为了改善农村的环境,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最近在网上就有消息称,为了保护农村环境,自2023年起,农村又要“禁养”了,谁养拆谁,这是真的吗下面笔者结合自己所了解到的消息,给大家分析一下,这4类养殖户应早做准备。
为何要禁养
其实说禁养是不准确的,应该说是“规范化养殖”。我国的畜牧养殖业兴起于80年代,当时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养一些猪、鸡、鸭等家禽家畜,不过那时候都是个人养殖,随着后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猪、鸡、鸭等禽畜肉需求大大增加,个人养殖逐步发展成为了大型养殖场。
畜牧养殖业繁荣之后,自然给农民们增加了收入,但搞过养殖场的朋友应该知道,养殖场一旦管理不规范,粪便的排污不达标,就很容易对养殖场的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而且这个影响是越集中越污染,因而很多大型养殖场附近经常是臭气熏天,试问这样的环境,如何让人生活
所以,为了让农村老百姓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规范养殖环境便成了农村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也就有了禁养一说,但不发展养殖畜牧业是不可能的,所以全部禁养也不现实,因此禁养也是有一个范围的,而这个范围便是网上那些消息说的农村又要“禁养”了,谁养拆谁。
那么究竟是哪些养殖要被禁养呢主要有以下4类,望这4类养殖户早了解早做准备,别到时候被拆了都不知道自己出了啥问题。
哪些养殖户会被禁养
第一,没有养殖许可证的养殖场要被禁养。有关部门会对养殖场所的用途实施管理和监管,做备案工作,同时也会对养殖场所的卫生健康标准做出评估,保证养殖场养出来的禽畜是符合食品安全的。所以一定要有养殖许可证的才是正规的养殖场,而没有养殖许可证的都是违规的,这类养殖场就要被拆掉。
第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要被禁养。养殖场所是一定会产生粪便、食物残渣等污染物的,若是养殖场所没有相应的处理设备,或者没有相应处理办法,而是到处排放,势必会污染周边环境的,这种没有达到养殖环保要求的养殖场就要被禁养。
第三,乱用抗生素的养殖场会被禁养。很多养殖户对于禽畜类疾病认识不够,只要自己养殖的禽畜生病,就只会用抗生素,这样会让养殖出来的禽畜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吃了对人体的健康是有危害的。
实际上要懂得预防,科学的使用疫苗,并做好定期消毒,这样才会减少禽畜生病。另外,每种抗生素的效果是不一样,乱用的话也是很危险的。你想想,要是一个人生病了,乱吃药的话,是不是会出问题用在禽畜身上也一样,所以为了保证禽畜符合食品安全,这类乱用抗生素的养殖场也会被禁养。
第四,使用泔水喂养的养殖场会被禁养。泔水即潲水,一般是人们吃不完饭菜剩下的东西,在以前的时候,农村老百姓在养猪、养鸡鸭的时候,都习惯用潲水来养,因而很多人觉得这样养殖没有啥问题。
其实不然,潲水并不卫生,其中可能存在化学用品或危险用品,容易引起禽畜中毒、生病等问题。而且潲水若是放置时间太长,也会产生大量的细菌和有害物质,这样禽畜吃了之后,不仅体质会下降,抵抗力差,还有可能会产生传染病,从而影响禽畜的品质。
总的来说,确实会禁养,但主要是针对那些不规范的养殖场,若是你的养殖场规范,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其实,国家出台的这些“禁养”规定,还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畜牧养殖业,从而改善养殖场所的环境,这样不仅可以让养殖户所养殖出来的禽畜品质更高,更能赚钱,也能更好的保护农村的环境,让农村老百姓也能有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可谓是一举多得。
什么叫限养区,什么叫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主要是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禁养区范围
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②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③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④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限养区范围
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养区域;②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适养区范围
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适养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出一定的生产区域用于建立畜禽养殖小区或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什么是禁养区,禁养区如何划定的
1、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2、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禁养区和适养区过渡区域,是对禁养区的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3、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畜禽养殖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不再从事养殖活动,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用地使用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
第四十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2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1、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PS:禁养区范围: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②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③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④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2、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禁养区和适养区过渡区域,是对禁养区的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PS:限养区范围: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养区域;②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3、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PS:适养区范围: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适养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出一定的生产区域用于建立畜禽养殖小区或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