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就业创业证》变更(失业转就业)”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减员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员工录用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7.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范围及额度:对自毕业之日起五年以内(含五年)的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贷款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提供材料:贷款申请人填写《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与安置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签订过去合同备案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置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简介与企业章程

6.近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财务资料,以及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能够体现企业经营状况的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符合条件的担保措施及相关材料
8.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9.企业出具的无拖欠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申请地点: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A座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