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优惠政策
1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落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的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货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詈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货款合同。
三、资金扶持政策
1、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费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工商登记政策
1、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五、户籍政策
1、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创业服务政策
1、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2、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核验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眼务。
3、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择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4、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眼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学籍管理政策
1、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2、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创业扶持政策
学生创业政策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二)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三)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四)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五)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六)实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成功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个人创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个人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行成功创业奖励。对2009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以下办法奖励:(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含不足10万元)另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2)对合伙企业总投资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总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不足 10万元的按10万计算)对所有合伙人另奖励3000元,但对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奖励金额不能超过人均9000元。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竞赛,对在创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成功创业奖励由同级人事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奖励。
(八)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岗位补助。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和合同期限,按第一年1200元/人、第二年1800元/人、第三年2400元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九)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人数和经营项目,按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核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年。对个人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规定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且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办法按国家、省和市政府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德办发 [2009]15号)规定办理。
(十)实行创业培训援助。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鼓励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十一)实行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招聘服务,2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前6个月实行渐退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同时还增加了创业的机会,例如徐州市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 实施专项资金扶持徐州市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专项用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各县(市)区要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完善创业风险担保机制,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小额低息或贴息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可提高到20万元,并逐步实现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多渠道、多层次“输血”。
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大学生村官全面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已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认真予以落实。对规定免收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再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收取。鼓励大学生村官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一)登记注册政策。高校毕业生申办企业可不受出资额限制,申办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到位的原则。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3个15万元”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可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
(三)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享受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四)创业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税收优惠政策。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即毕业前一年7月至毕业年7月)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六)创业培训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各高等院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和其他类型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和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都有哪些?关于大学生都有哪些创业的扶持政策可以了解学习的呢?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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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具体政策如下:
(一)大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谋划的,自本地工商部门批准其谋划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不计算在内),昔时安置待业职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职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昔时新安置待业职员占企业原从业职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4、不同的行业另有不同的税务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谋划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英语四级培训班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谋划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贸易、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谋划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最新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1、贷款额度: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获创业贷款5万。鼓励企业吸呐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最高为20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今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可给予资金补助。
2、享受政府贴息:
湖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若资金不够,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愿到该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地区及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从事微利项目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对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降低注册资金:
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1万元就可登记。
据介绍,该省将重点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该省还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4、就业援助:
湖北省要求各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困难学生进行就业援助。对失业学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失业大学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经鉴定达到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按每人400元至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5、见习计划:
湖北省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凡未就业的大学生都可加“见习计划”,这主要是通过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前训练,实现就业训练与见习的有机结合,达到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目的。对于接纳大学生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到以上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以上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我省要求各地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从今年起,每年安排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6、政策亮点:
针对不同区情,各区公布了扶植大学生创业的特色政策:如科教大区洪山区,每年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不低于1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种子基金;东湖高新区除设立50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外,每月还组织两次科技金融对接会;青山区除专项资金外,还拿出5000套公租房保障大学生创业;江岸区对大学生专利创业,最长可减免4年房租。
从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的杨晓锋,创办校导网,专门为大学生社团打造与企业连接的桥梁,帮大学生社团提供展示、活动赞助等服务。凭着这项创业项目,他多次获得各级创业资金的`扶持,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
自去年7月“青桐计划”启动至今,武汉全市各区已建成大学生创业专区26个,面积近4万平方米。目前新入驻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已有400多个,人数近1万人。
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大全
近日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市即将出台《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三年行动计划》,武汉市政府拟每年拿出2000万元,作为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据介绍,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创业服务站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房租补贴、实训补贴、创业指导和培训、创业成果展示等7个方面。同时,重点解决大学生创业场地难的问题。到_年,力争建立各类孵化器150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税收优惠政策拟为: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的,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亮点:
针对不同区情,各区公布了扶植大学生创业的特色政策:如科教大区洪山区,每年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不低于1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种子基金;东湖高新区除设立50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外,每月还组织两次科技金融对接会;青山区除专项资金外,还拿出5000套公租房保障大学生创业;江岸区对大学生专利创业,最长可减免4年房租。
_年从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的杨晓锋,创办校导网,专门为大学生社团打造与企业连接的桥梁,帮大学生社团提供展示、活动赞助等服务。凭着这项创业项目,他多次获得各级创业资金的扶持,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
自去年7月“青桐计划”启动至今,武汉全市各区已建成大学生创业专区26个,面积近4万平方米。目前新入驻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已有400多个,人数近1万人。
全民创业政策支持武汉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经济发展迅速,所以很多人看到了庞大的商机纷纷下海经商,诸多地方政府也鼓励全民创业,并且推出各种优惠政府支持。
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10万元的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贴息贷款……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事局获悉,为延揽各类创业人才,该市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在全民创业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若干意见》,用21条“特惠”政策推动全民创业。
《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武汉市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和扶持高层次人员来汉创业。
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的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对申请国外专利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的来汉创业留学人员进行择优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至1万元;对新进入武汉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发给3万元创新项目资助;择优对来武汉市领办、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博士资助经费。
实施“海外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武汉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每年从海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予以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新批准设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10万元的建园资助;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此外,“特惠”政策还包括特殊人才评职称放宽条件,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可继续享受原单位福利,大学生来汉创业可优先解决户口。
国务院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最新政策
一、贷款
1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2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二、税收优惠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三、政府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一年社保补贴。大学生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对其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_年年底。
四、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第一难题,大学毕业生有的刚工作不久,有的甚至连工作都还没有,而大多数家庭又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支持家中的孩子来创业。其实不仅仅是大学生创业,这对于大多数想要创业的人来说都是很难跨过的一个难坎!甚至于很多想要创业的人在创业资金这第一道槛上就被挡住了。
国家对此出台了相关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内容有: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注册登记、贷款融资、税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方面获得扶持。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7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注: 由于各个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同,对大学生创业的补贴政策也有许多不同。另外,以上均为国家的帮扶政策,在许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也有针对大学生创业者不同的优惠政策。以双创街为例:针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学生创业者,双创街将根据创业项目和所在地情况,给予适当的办公租金补贴。可以免费参加双创街举办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创业指导服务。优先参加双创街举办和承办的项目路演大赛,创业创新大赛等。免费对接知名创投基金。依托双创街品牌优势和合作媒体,给与高曝光量的品牌推广服务。
(最多18字)

1、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不得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