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说法应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若干意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格式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须提交文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
7、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参见: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CADsXknqHzxrO4NHjxF-Bq1Wj_54jpQ_j7S8J4yFLhJfzilWC7uS0HxdEyYhkFS9qBczAWlBOEGTEwevs0vD_
农村养殖合作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首先,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去当地农委或农业局作合作社登记,同时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和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可先去农委农经站咨询)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须带5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去当地的畜牧兽医局办理“备案登记”和“动物卫生防疫许可证”
四、去当地政府的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立项,取得立项批文。
五、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手续。也可租赁其他养殖或农业设施用地。
六、找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报批,取得环评批复。
七、以上程序仅供参考,可能各地有所不同。可先去农委农经站咨询。
八、其他说明: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章程修改程序;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如何办养殖合作社?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农村养殖合作社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哪些条件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 。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一、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哪些条件
1、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2)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养殖合作社可以为财产保全担保吗
申请财产保全时,养殖合作社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