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就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帮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指派专业的代理人担任公司的专利顾问,帮助当事人进行知识产权专利的申请,或者说是办理关于知识产权的其他相关事务,紧紧围绕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进行。

发明专利申请费时费力,流程繁琐,法律法规复杂,技术方案保护范围难以确定,有些申请可能长达3~5年。因此,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申请专利,对保证专利申请的成功率很有帮助。
概括来讲主要是接受专利申请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按《专利法》的规定向国知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1、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2、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事务;
3、请求是指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4、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5、接收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6、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7、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知识产权代理:
知识产权代理,一般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
专利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专利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战略、专利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内容。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争议与异议、商标维权等业务内容。
经国务院同意,人保部于2012年5月15日发布了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的专利代理人被纳入第一批公告的准入类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的职业资格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类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包括专利代理人等36项,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由人保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上述两类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专利代理人的设置依据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专利代理条例》。自国务院1991年颁布《专利代理条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组织了13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4496万人获得专利代理人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