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安排在新公寓的。环境和设施都还可以的。寝室里自备阳台和卫生间。具体的各个分院会具体安排。大概是分4人一寝室,6人一寝室。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装有有线电视和宽带,附近有餐厅、超市、浴室、自助洗衣房和师生活动场所等配套生活设施。丹桂园公寓拥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每人都有自己的书桌、衣橱等,享有独立空间,属于我省标准化学生公寓。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义乌工商学院简介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前身是创办于1993 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自然景观秀丽,建筑风格独特,是一所优美的山水园林式大学,目前有中外学生约9600 人。
学院下设人文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教学部、成教(自考)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31个专业,并办有浙师大MBA教育义乌中心、浙大远程教育中心。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义乌工商学院)坐落在国际性商贸名城义乌市,是一所工商贸易学科优势较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 1993 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学院院长由博士生导师蒋静坪教授担任。
学院地处义乌城区,依山傍水,占地 1000 余亩,建筑面积 239 万平方米。秀丽的自然景色,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庄重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是一所优美的山水园林式大学。学院目前有正式教职工334名,全日制中外学生约8800 余人,非全日制学员 1000 余人。学院下设工商管理、计算机工程、外语、艺术设计、土木工程、现代文秘、旅游、国际贸易 8 个系 25 个专业,并办有自考学院,浙大、西安交大、复旦大学远程教育义乌教育中心和成人教育函授点。学院十分注重师资建设,目前有 157名中青年教师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学院教学实验设施精良,已建成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包括计算机实训中心、商贸实训中心、印刷实训中心、工业实训中心、土木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数字化语音实训室、公共机房等,共有69个分室,并建有“小商品城会展中心” 、“义乌国际物流中心”、“ 义乌建筑设计院”等校外实践基地43个。学院图书馆藏书 68 万册,期刊950种,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学生生活设施齐全,直拨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进驻学生公寓。
学院以“ 面向市场 面向学生 面向实践”为人才培养原则,依托中国小商品城和义乌众多知名企业,坚持开放式办学,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走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等协调发展的道路,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业务拓展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教育质量优良,在社会上赢得广泛赞誉。学院已连续十四年在全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名列榜首;在浙江省首届高职高专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上,“义乌联合咨讯网”项目获特等奖,在首届“创业浙江”——创业创新项目竞赛中,骐华工业资源(环保行业)获得了初创型项目银奖;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60% 的在校生生活费用自理,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一年创收2500多万元;学院毕业生供不应求,初次就业率连年保持在 98% 以上。《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相继对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就作了专题报道。
目前,学院各项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全院师生信心满怀,为把学院建设成全国一流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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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13003 浙江省代码:006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第九条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学校秉持“尚德崇文、创业立身”校训精神,坚持以“创”立校办学定位,走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特色办学之路,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省内一流的高水平特色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新生入学时也可根据喜好选择其他语种替代英语作为必修的公共外语,可选的语种有日语、韩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照高考改革规定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学校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ywicceducn
2学校招生:0579-85633555;传真:0579-85633555
3学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4招生网:http://zsbywicceducn
5招生微信公众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