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高考分数线如下:
文史类本科一批I段院校投档最低分中,北京大学649分,清华大学656分,中国人民大学630分,复旦大学637分,上海交通大学641分,南京大学624分,浙江大学628分。

甘肃高校中,兰州大学566分,兰州理工大学508分,兰州交通大学511分,甘肃农业大学502分,甘肃中医药大学526分,西北师范大学535分,河西学院520分,兰州财经大学502分,西北民族大学517分,甘肃政法大学502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I段院校投档最低分中,北京大学665分,清华大学669分,中国人民大学631分,南开大学610分,复旦大学660分,同济大学614分,上海交通大学660分,南京大学637分,浙江大学649分。
甘肃高校中,兰州大学541分,兰州理工大学443分,兰州交通大学453分,甘肃农业大学440分,西北师范大学480分,甘肃中医药大学479分,河西学院466分,兰州财经大学440分,西北民族大学440分,甘肃政法大学440分。
1992年甘肃高考分数线
甘肃省高考分数线历年来一直是考生和家长们十分关注的话题,因为分数线直接决定了考生的升学和就业前途。以下是甘肃省历年高考分数线一览表。2019年
文科一本线:475分
文科二本线:396分
理科一本线:435分
理科二本线:350分
2018年
文科一本线:461分
文科二本线:386分
理科一本线:422分
理科二本线:333分
2017年
文科一本线:465分
文科二本线:390分
理科一本线:423分
理科二本线:338分
2016年
文科一本线:462分
文科二本线:387分
理科一本线:427分
理科二本线:330分
2015年
文科一本线:452分
文科二本线:381分
理科一本线:419分
理科二本线:321分

2014年
文科一本线:448分
文科二本线:377分
理科一本线:417分
理科二本线:317分
2013年
文科一本线:446分
文科二本线:374分
理科一本线:416分
理科二本线:314分
2012年
文科一本线:441分
文科二本线:370分
理科一本线:412分
理科二本线:308分
通过以上一览表可以看出,甘肃省高考分数线各科目的分数线都比较稳定,基本上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变化。此外,每个学校的分数线都是不同的,因此,考生和家长需要认真查看自己心仪的学校的分数线,以便规划自己的升学方向。
甘肃去年高考分数线
538分。查询甘肃教育局官网得知,1992年甘肃高考分数线是538分。高考分数线指高考录取分数线。高考录取分数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该分数线,每年高考结束后,由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计后公布。
甘肃2021年高考分数线
题主是否想询问“甘肃2022年高考分数线”?文史类485分,理工类442分。根据甘肃教育局发布的公告查询可知,甘肃2022年高考分数线为文史类485分,理工类442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2022年甘肃省高考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本科一批理工类440分,文史类502分;本科二批理工类336分,文史类432分;高职(专科)批理工类160分,文史类160分。
考生打开浏览器直接进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上的“高考高招”栏目下的“志愿填报”链接进入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其他分数线:
在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方面,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八大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农林牧渔类506分,医药卫生类526分,工业类488分,土木水利类526分,信息技术类581分,财经商贸类532分,旅游服务类540分,教育与文化艺术类562分。
高职(专科)批:农林牧渔类130分,医药卫生类250分,工业类130分,土木水利类130分,信息技术类130分,财经商贸类130分,旅游服务类130分,教育与文化艺术类290分。
光明网-刚刚!2021年甘肃高考分数线公布
2022年甘肃省高考录取分数线:理工类442分,文史类485分。

高考录取分数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该分数线,每年高考结束后,由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计后公布。
高考录取分数线分为本科线,专科线。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定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的录取线。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