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农业工程类专科高等教育院校,学校环境优美,现代化设施齐全,师资力量强大,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了解该学校:
1、基础建设方面。学院占地面积2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5亿,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体育馆、塑胶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活动场馆一应俱全。

2、师资力量方面。学校有教职工581人,专任教师404人,教授35人,副教授118人,双师型教师30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部级教学名师18人。
3、学科开设方面。学院设有农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汽车学院、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和人文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农业机械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等涵盖理、工、农、管等门类共35个专业。
扩展资料: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与英国、德国、韩国等8个国家12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已形成了合作办学类、技术服务类、师资研修类、学生交流类四大类项目。与韩国4所高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国际化新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近五年选派368名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累计培养学生1095人。
先后选派386人次教师赴德国、英国、美国、新加坡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访学、研修和交流。学校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亚欧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开展对俄劳务输出农业技术培训241人次,开展跨境电商物流技术培训310余人次。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在哪
黑龙江农业工程学院单招分数线200分以上。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在不同省份是不同的,一般需要考200分以上,另外每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也是不同的,热门专业的分数相对更高一些。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之一。
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数控技术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黑龙江省农业工程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牵头组建黑龙江省生物制药职业教育集团和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
学校前身为1949年11月创建的东北机械农场技术训练班,后发展为黑龙江农业机械化学校。2001年3月,黑龙江农业机械化学校升格为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2022年4月,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与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根据2022年9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南岗、松北2个校区和海伦、齐齐哈尔、北安、哈尔滨道里区榆树4个基地及1个农业装备技术示范园
校园总占地面积27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96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68万册;建有11个分院和3个教学部门,开设35个高职专科专业;有专任教师868人,全日制在校生28万人。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怎么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一所立足龙江、服务面向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地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有设施农业与装备、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等等专业。
2022年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1958年至1964年为黑龙江省农机化学院,从事了六年的本科教育工作。1980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在1992年农业部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A等一级。2001年3月8日学校被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晋升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11月28日,经教育部和财政部审定,我院被批准为国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全国33所示范性职业院校之一。2003年被农业部确定为首批“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试点院校。2003年12月被教育部、交通部、国防科工委等六部委确定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及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04年1月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为哈尔滨地区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5亩,其中校园占地面积385亩、实习农场2250亩、园艺场450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建有教学主楼、第二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实训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体育中心、教师公楼、行政公楼、后勤综合楼、学生公寓、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等雄厚的基础设施。拥有汽车综合性A级检测线、MPS模块化生产加工系统、数控机床教学系统、网络技术实训平台、电器智能实训平台、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等现代化实验室48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95万元。拥有多媒体教室20个、投影教室23个、学生用计算机1000台、藏书245万册。另有农机维修中心、汽车修配厂、汽车驾校、龙岗销售公司、金工实习厂、MPS模块化生产加工中心等12个校内实训基地。还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8个。学院现有在校生4500人,教职工350人,专任教师223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教师86人、“双师型”教师110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5人,省级学科带头人5名。现有农业工程、机电工程、汽车工程、信息工程、经济管理5个系。开设农机应用与管理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园林花卉、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焊接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近30个专业。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和农机运用与维修技术两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我院设立了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能对36个工种进行职业技术鉴定。2002年4月13日学院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达成合作学协议,先后派出6名骨干教师出国读MBA,学院学成功地迈出与国际接轨的第一步。五十多年来,学院培养了两万余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分布于全国各地,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农业行业的骨干力量。现与深圳、上海等地建立了广泛畅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85%以上。在这些毕业生中,既有以我国第一位女拖拉机手梁军为代表的老一辈开拓者,又有以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申佩环为代表的时代先锋。他们辛勤耕耘在全国各条战线上,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院以“坚持职教方向,服务社会经济,面向农业,面向各类企业,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牢固树立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坚持将我院的发展与科教兴农相结合。通过深化改革,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提高学质量和效益,逐步形成了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网络本科教育、职业岗位培训并存的特色学体系。近年来,教育部王湛副部长、申立国副省长等领导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也多次到我院考察并讲学。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师生员工和衷共济,学院以改革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已形成了独具内涵的“三种形象、四种精神、四个坚持”的名牌战略思想。“热爱学校、开拓进取、自加压力、奋斗拼搏”的优良校风已经形成。学院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农业系统先进集体”、“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绿化先进单位”。全院教职工正为创建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只能说是一般般吧
2022年 黑龙江 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26。南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松北校区地址: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群英街2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学制:3年。 毕业 证书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概况:学校建于1948年,坐落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1年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与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合并重新组建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列入黑龙江省十四五发展规划院校设置职教 本科学校 建设单位。学校是国家公办高职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全国优秀高职院校前30强,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学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和国家“ 双高计划 ”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是国家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现有专任教师756人,教授67人,副教授245人。双师型教师650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1个,经历70多年的发展建设,目前在校生规模为25000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高职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学 校招 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负责学校各类 自主招生 选拔测试的计划、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 新生 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7.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8.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 院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最终批复的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 志愿 ,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投档原则和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 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及 填报志愿 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 理工 类为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调剂分配。
第十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学费 及资助
第十四条 学校学费执行标准按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文件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奖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继续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黑龙江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 学习 。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畜牧兽医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学专业(本科);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商业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畜牧兽医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录取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对接 本科大学 培养;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五年均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培养。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对接本科大学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对接本科院校和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对接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第二十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大学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通讯地址及电话:
哈尔滨市南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355551 、85955551、86708730

哈尔滨市松北校区: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群英街2号。
招生咨询电话:0451—56860111 、56860222、56860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