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流程为: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然后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房屋装修设计图、装修方案等资料给物管,由物管工程部进行技术会审,经批准后方可入场进行装修。
装饰技法主要有:描绘、雕刻、塑造、堆贴、镶嵌、编织、印花、刺绣、平面装饰、单独纹样、适合纹样、带状纹样、网状纹样、立体装饰、浮雕、圆雕、镂雕、浅刻。

现代风格装饰特点:
由曲线和非对称线条构成,如花梗、花蕾、葡萄藤、昆虫翅膀以及自然界各种优美、波状的形体图案等,体现在墙面、栏杆 、窗棂和家具等装饰上。
线条有的柔美雅致,有的遒劲而富于节奏感,整个立体形式都与有条不紊的、有节奏的曲线融为一体。大量使用铁制构件,将玻璃、瓷砖等新工艺,以及铁艺制品、陶艺制品等综合运用于室内。注意室内外沟通,竭力给室内装饰艺术引入新意。
-装修
关于商户进行二次装修要准备的手续
需要。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现就房屋装修备案办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首先向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余杭区房屋装修备案申请表》,物业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由物业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盖章,再到当地房管所进行审批。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申请人须到所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余杭区房屋装修备案申请表》,由所在街道或社区填写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盖章。
二、装修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到所在房地产管理所办理装修备案;装修额在30万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签订《白蚁防治合同》,并到区建筑业管理办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商户装修管理流程
1
目的:明确商户二次装修的工作程序。
2
范围:适用于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商户二次装修手续的办理。
3
职责:
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工程人员、
物业工程人员
(必要时可请物业其它专业人员参加)
负责装修方案的审核、签订相关协议、施工证件的办理,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工程人员、
物业工程工员、保安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管。
4
工作程序:
(
1
)
装修前由运营人员牵头召开装修协调会,明确施工要求、下发装修申报材料,要求
在装修入场
10
个工作日前交至配套商业管理中心运营人员处,
并要求施工单位购买
装修财产保险,材料包括:
A
《商户装修手册》
(见附件
21
)
B
《装修申请表》
(见附件
22
)
C
《施工期间紧急情况联系表》
(见附件
23
)
D
《商户装修工程委托书》
(见附件
24
)
E
《商户装修责任承诺书》
(见附件
25
)
F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见附件
26
)
G
《商户隐蔽工程申请表》
(见附件
27
)
H
《异味、噪音施工审批表》
(见附件
28
)
I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见附件
29
)
J
《商户开业申请》
(见附件
210
)
K
《装修押金退款申请表》
(见附件
211
)
(
2
)
商户(或施工方)应购买装修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资质证明、
《装修申请表》
、施
工方案、图纸、
《施工期间紧急情况联系表》
、
《商户装修工程委托书》
、
《商户装修责
任承诺书》
、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
商户装修总包合同书等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和物
业要求的书面材料各两份给配套商业管理中心运营人员。
(
3
)
由运营人员分别同时报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和物业相关人员审核,如有修改意见,由
运营人员将修改意见汇总后反馈合商户,要求商户限期修改后再报配套商业管理中
心运营人员照上述流程审批。
(
4
)
配套商业管理中心运营人员将物业和配套商业管理中心核审合格的施工方案报配套
商业管理中心领导审批,领导在《装修申请表》上签批意见。
(
5
)
运营人员将配套商业管理中心领导审核通过的报装材料,以及配套商业管理中心要
求商户出具的其它文字材料报物业。
(
6
)
物业在接到配套商业管理中心领导审核通过的报装材料等后备案,并通知配套商业
管理中心运营人员商户办理装修入场手续时间。
如物业认为装修方案中仍有小问题,
但不影响开工的,在办理商户入场手续时,现场进行沟通。
(
7
)

商户得到配套商业管理中心通知后,带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办理装修入场手续,
至此装修工作正式交由物业全面接管。商户需提供消防审批批文,施工方与物业签
订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见附件
212
)
、
《装修履约协议书》
(见附件
213
)
,
上交填写好的《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缴纳施工押金等。
(
8
)
施工方到物业财务缴纳了装修押金后,凭押金收据到物业领施工许可证,施工方可
进场施工。
(
9
)
施工开始后,物业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商户按图施工并符合相关规定,
装修报建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对本小区房屋装修有的关事宜特作公约如下。
(一)报批程序规定:
1、住户应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的装修范围进行室内装修
2、业主应提前5天向物业公司申报,祥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经物业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二)装修管理要求
1、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
2、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
3、不设置室外晾衣架,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4、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
5、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管道或将生活污水由 雨水 管道排出。
6、在装修施工中要采取 措施 ,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要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7、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定。
8、未经物业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水、电管线走向。
9、装饰装修时,在各供水、供热管的接头、活节、阀门、分水器位置和卫生间棚顶要设置检修口,便于事故的及时处理,否则一切后果由业户负责。
10、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时间内进入,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押金及保证金
1、业主入住装修前向物业公司交付一定的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押金和保证金的处罚。
2、装修施工结束后,由物业公司派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未违反公约及物业辖区 其它 管理规定之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将如数退还押金和保证金。
(四)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物业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3、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4、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污染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
5、因装修施工造成外墙破坏、污染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
(五)管理权限
1、住户装修管理由所属辖区物业公司全权负责。
2、任何人均无权批准超过本规定之装修行为。
3、如施工队违反本规定后,不听从物业公司的劝阻和安排,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及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
市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范装饰装修行为,保证装饰装修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维护市场和商户的整体利益,保障市场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请您在进入装修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装修申报登记
1、当您需对店铺进行装修作业时,必须提前办理装修申请手续,装修申请手续须商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到运营管理中心填写《装修申请表》。
2、装修公司申请进场手续、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提供装修单位或个人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件、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等文件的复印资料。
3、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纸包括:
(1)装修效果图(包括室外立面效果图);
(2)施工图系列(见附件);
(备注:其中电路施工图必须注明总用电负荷及电路系统图)
二、装修审批
1、运营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施工图进行审核;凡符合基本要求的当天完成;对不符合要求的明确提出整改建议。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签署《装修工程消防 安全 责任书 》;
▲装修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间;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15元/证 (工本费5元,押金10元)
▲装修垃圾清运费: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装修电费:商户自行缴纳装修店铺电费。
▲每间商铺配备3KG灭火器不少于二具。
三、装修管理
(一)装修施工要求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禁止擅自拆移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
3、严禁拆卸、移动和损坏商铺内消防设施,装修时所刷涂料、油漆等不得污染消防设施、地面等。
4、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拆除、更改、移位任何消防设施设备。
6、未经批准严禁更换超出原设计开关的容量进行更换室内总开关,装修用电每间总负荷不得超过10千瓦,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7、装修电线电缆必须采用武汉电线电缆二厂免检产品“飞鹤牌”阻燃线
缆,照明线路、插座线路要求不低于25㎜2,插座线路必须进行接地保护且不低于25㎜2。餐饮插座电线建议用4㎜2阻燃线,空调、电火锅应独立插座,并使用4㎜2阻燃线。
8、电气线路必须使用KBG金属阻燃管铺设,线头严禁外露,电气线路各接头处必须使用金属接线盒。
9、装修施工用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合格的、环保的、符合消防要求的正规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装修木质材料必须按消防规范及装饰规范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处理。
10、商铺吊顶可进行局部造型,但必须使用轻钢或铝质龙骨及石膏板,若需木质天花或其他装饰木板必须涂刷防火涂料,并且天花应预留不小于500㎜×500㎜的检修口若干,但所有吊顶不得阻碍消防设施及空调通风口,超总面积40%吊顶的装修,烟感、温感下移至吊顶部;超50%面积吊顶的,必须将喷淋头改为下喷形式。
11、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施工确实需要,须报 审批并发动火证,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2、商铺需做 广告 招牌(灯箱等),须书面向 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及平面图、效果图,经审核批准后按统一尺寸要求方可设立。
(二)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单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设施、他人人身财物之损毁或伤害,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2、装修施工人员须按要求配戴出入证;施工人员须与出入卡铺号相对应,不得窜铺施工作业。
3、商铺装修施工,必须按每40平方米配一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如确需使用天那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辅助装修的,当天使用当天清离,不得在室内储放。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按照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于乱堆放、乱弃装修垃圾的,物业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由物业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单位或业主、商户承担。
5、装卸、运送物料、淤泥、废料、垃圾等,必须并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6、装修中使用电梯,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电梯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作出修复、赔偿等处理。
7、装修工接电、接水必须在运营管理中心指定地点,不得私自在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
8、在营业时间内及正式运营区域施工,必须用彩条布等封闭围合材料进行防护遮围,避免噪音、粉尘污染环境,每日完工后,应关好室内水源及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9、装修过程中运营管理中心、物业部人员需随时进行现场巡查,每日运营、物业部各部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视,并在《装修巡查签到表》签字,以确保装修工作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项目进行。
(三)装修施工期 时间管理 规定
1、装修工期一般控制在15天以内,特殊情况必须办理延长工期手续;
2、正常施工时间: 8:00-17:30
3、如需夜间施工,当日下午16点前,须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加班证》,每人一证,每证5元,当日有效。
(四)装修验收
1、装修单位需在完工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向运营中心提出验收,填写《验收审核表》。
2、由楼面经理、物业主管、安保中队长、工程班长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商铺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3、 经验 收合格的,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审核表》签字确定。装修单位在装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到运营中心办理装修押金退款手续。如无违规情况,将不计息全额退还装修押金。
4、验收不合格的,由运营中心下达《装修整改 通知书 》,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如三次验收不合格,将扣除全部装修押金。
5、装修商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
四、违章装修处理
1、装修单位需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商铺内。施工人员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内逗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装修的,按每天100元进行处罚。
3、不得损坏顶部各项设施设备,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4、严禁在商铺内搭建暗楼、仓库等,违者责令停工并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报消防部门处理。
5、禁止私自拆卸、移动、损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如有违者应照价赔偿,并对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6、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私自动火作业的,一律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7、装修产生的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清理堆放到我司指定的区域后,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房屋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使房屋修缮工程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关于房屋修缮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工程预(结)算经费控制要求
(一) 计划工程预结算
公司维修部根据领导批准的维修经费和专项维修经费计划,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或技术部门做出工程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超出计划经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确实需要突破预算时,必须由施工部门提交增项经费预算 报告 ,经审核,并报公司领导书面批准。否则,其工程超支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二、 工程设计要求
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建筑安全等工程设计要求,并按行业规定提供图纸资料的标准份数,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在施工中,如确需变动工程内容或施工要求时,必须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如属于设计单位责任未办理该项手续,可酌情核减设计费。设计费的取费办法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 工程施工要求
(一)施工前相关手续
1、签订《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协议书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要深入现场,明确施工任务。
2、 施工前必须办理《维修工程任务单》(其中日常小修和瓦、木、水、电、屋漏等规定价值内小项目零星维修工程除外)。对于突发性应急抢修,或不需要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的维修维护等工程,由维修部严格按要求施工或监督施工。
(二)施工过程要求
1、加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成立工程监督检查小组,或配备监督检查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数量关,确保安全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施工单位要配备人员做好施工记录,其内容如下:
(1)工程实际使用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规格等;
(2)工程实际工作量;
(3)隐蔽性工程施工质量及检验数据资料和有关负责人员的签字手续;
(4) 其它重要事项。
3、办理《工程补充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如确需变动工程内容或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补充协议》。
四、工程验收要求
(一) 工程验收组织
由施工单位、维修部、用户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
(二) 办理《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验收书》工程竣工后, 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上述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验收书》,并由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存档。
(三) 验收提交的资料
1、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2、《工程协议书》、《工程任务书》、《工程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
3、工程竣工图纸或工程施工方案说明及设计变更材料;
4、技术交底记录或现场施工纪录;
5、隐蔽工程验收签字记录;
6、材料、构件检验及设备调试等资料;
7、其它重要的工程技术资料。
装修手续办理流程
1、业主与施工单位提供装修图纸、方案及施工合同,装修施工单 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相应表格《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装修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3、物业公司审批
4、缴纳装修压金
5、办理装修开工许可手续,施工人员出入证
6、物业公司保安、设备、保洁等部门巡查、监管施工现场
7、装修工程竣工,报验资料
8、物业部协助业主验收
9、申请退回装修压金
说明:
1、办理装修所需要的资料:
(1)装修施工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装修施工图纸一份;
(3)装修负责人身份证、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2、办理装修所需填写的表格: 《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装修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3、办理装修需缴纳的费用:
(1)业主需缴纳的费用:装修押金5000元(不同小区收费不等),装修结束对公共设施、房屋结构无损坏即可退还,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户按层定额缴纳,即装修施工单位把装修垃圾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点,物业公司负责联系车辆清运。
(2)施工单位需费用:装修押金5000元(不同小区收费不等),装修结束 15 天后,由设 备部和业主验收合格,由业主、物业部在装修验收记录和收上据上签字,施工单位提供装修竣工图纸主要是室内线路、管路改动图纸 后退还,施工人员出入证按每本工本费10元,押金20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