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融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2011-07-2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西昌南路东侧。
宿州融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3005801076041,企业法人殷金山,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宿州融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广汽本田品牌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汽车装潢用品销售,汽车装潢,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服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汽车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代客户办理车辆按揭手续服务,机动车清洗及美容服务,机动车上牌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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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
加盟一家品牌之前,首先要做市场调查,了解当地有多少家店,消费人群档次,该地区的人群的整体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等。经过一番调查,对开设店铺的定位心里就大致有数了。如果店铺设在上班族集中的地区,可以根据上班族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加盟项目。
一、调查加盟品牌
对加盟品牌的调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加盟品牌的影响力、市场号召力以及定位
2加盟品牌的产品及营销系统
3加盟品牌的前景
4大众对该加盟品牌的评价
5该加盟品牌与其他的品牌的不同之处
最好是能实际去走一遭,自身的接触能让自己对该品牌有更全面的了解。
二、差异经营
实体店遍地开花,顾客也会挑的眼花缭乱,如何吸引顾客进店消费很重要。墨守成规或一味模仿他人,都走不长久,突出自己的特色才能更加吸引顾客。各行各业都强调差异化竞争,只有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做别人没有的东西才能脱颖而出。
差异化的经营和服务能帮助你将剩下的小众顾客也一网打尽。
与众不同的服务体验,能让顾客耳目一新,流连忘返。超前的营销体验,还能从心理层次满足顾客。
三、靠谱正品货
魅姬国际美妆就有一套非常成熟的进口美妆供应链,携手阿玛尼、雅诗兰黛、SK-II、香奈儿、兰蔻、迪奥、纪梵希、爱马仕、古驰、博柏利、范思哲、欧莱雅、科颜氏、资生堂、倩碧、兰芝……包含护肤、彩妆、香氛、医美、日化,全球100+品牌,1000+产品,布局全球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市场。
怎么关停商户号下的品牌认证
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
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现在很多人都是想着代理品牌的,代理的时候是需要签合同,毕竟签署品牌代理授权合同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看看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
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1品牌代理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香港xx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申请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
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ISO9001投递资料、品牌使用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______%股份。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
乙方在每年__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品牌总代理授权书范本3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1)、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_____________。
(2)、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_____________+(合同额-最低价)×_____________。
(3)、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_____________+(合同额-最低价)×_____________。
(4)、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_____________%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_____________%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_____________%。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_____________%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3、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3)、用户需求信息。
(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6)、市场调研。
(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九、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如何代理一个品牌
关停品牌认证需要和淘宝、天猫等平台的客服沟通,提供相应材料后才可以关闭。
品牌认证是某些权威机构或者大型组织为企业或者品牌代理商提供的一项服务,是对某个企业或者产品品牌价值的一种认可,拥有正规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品牌代理受权书的代理商均可以提交品牌认证申请。
品牌认证是认监委根据GB/T27925-2011《商业企业品牌评价和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而批准的认证。
认监委审批的正规认证机构,发的证书有效期都是三年的,但是每年都要进行监督审核的,如果不监审,那证书同样是失效的。
如何申请品牌代理销售
人们都知道,当工厂生产出来的商品差异性愈来愈小时,顾客就会透过对品牌的认知,进行购买决策。换句话说,顾客消费的选择取决于品牌在他心目中的印象或影响。印象是消费者对品牌的感官反射,而影响则是品牌对消费者价值观、情趣、审美、品位等方面的亲和力。而这一切都来源于品牌在该区域的市场号召力,也就是说,取决于品牌在所辖区域的运作成效。有的代理商并不能理解这一点,他们认为品牌是别人的,我何苦为他人做嫁衣,更有甚者,扮演起了品牌杀手。而作为一位深谋远虑、追求成功卓越的代理商
,应该深知区域运作的重要性,作为代理商,品牌就是你的摇钱树,你除了要从品牌所有者那里获得种植秘诀外,还必须负担起品牌在该区域的精心培育,这样,品牌才能真正为你带来滚滚财源。
服装品牌特许专卖的经营模式,是最成功的模式,代理商要做好品牌代理,首要的就是要了解特许经营的游戏规则。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统一,是一个成功模式的拷贝过程。代理商受许的不仅是商品,而是整个模式,包括品牌名称、商标、店名、统一装潢装饰、陈列、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必须按照总部的全套模式进行。这个模式是总部经过长久反复的实践印证,是科学的、具有市场优势的成功模式。如果代理商不能理解和执行,模式的市场优势就无法体现,那么,再好的品牌都成不了你的摇钱树,更不用说多品牌代理。
因此,代理商在选取了代理的品牌后,务必深入认真地理解总部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特性和品牌的市场定位;严格按照统一的原则,对辖区市场进行贯彻和传播,不惜代价地保证辖区市场与总部的要求保持一致,这样你才能将品牌的有利资源充分运用和发挥,使品牌真正成为你的摇钱树。
当然,理解特许经营还只是初步的思想认识,而更重要的还是执行。无论是千店一面的统一,还是保姆式的终端维护,你都必须要有一个健康有力的机构和团队去执行。这就要求代理商必须公司化运作,必须建立系统健全的营运机构,培养素质全面、业务专业的营销队伍,才能真正承担起终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服务,确保终端网络健康良性发展,发挥最大的品牌营销效能。
所谓维护服务,就是要求省代理商必须积极协助、督促终端全面贯彻特许经营品牌专卖的营销模式,严格遵守统一的特许原则;不断保持与终端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协助解决终端的实际困难;准确把握感性与理性混合的市场状态的特点,引导终端充分利用品牌专卖的资源和优势,争取最大的市场份额。只有这样,终端才能深切体会到品牌专卖赢利模式的魅力,自觉维护终端的特许经营路线,忠诚地团结在你的品牌麾下。
除此之外,你还应掌握以下几样基本素质。
1.科学合理地规划、开拓市场
有的代理商片面追求加盟店的数量,盲目扩张,一味追求业绩的水平增长(即全省总业绩的增长),而不考虑单店业绩的垂直增长;招商加盟不做任何调查研究,来者不拒。结果开设的销售终端杂乱无章,良莠不齐。几年下来,力气花了不少,开三家倒两家甚至不断缩水,然后就开始怨天尤人。这就叫急功近利,杀鸡取卵,不留后路。这种人缺乏把握市场的全局眼光、长远眼光,没有系统的营销策略。
代理商选定加盟的品牌后,首先要深入认真地理解总部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特性和品牌的市场定位;然后再根据所掌握的确切信息,对辖区的市场进行战略规划。正如战场的将军规划要攻占的领地一样,要制定全局、长远发展的建设策略,切实执行。有了良好的建设策略,招商加盟就成竹在胸,可以有条不紊地开展。招商加盟一定要把好质量的关,严格挑选加盟商,不要急功近利,给自己种下后患。
做完招商之后还要及时跟踪维护,督促、协助终端严格贯彻特许经营的模式。有的代理商只图一时之快,以为终端一开张就万事大吉,就可以坐收渔利;于是就不管不顾,任由加盟商去摆弄;结果下去一看,辛苦铺设的网络,挂羊头卖狗肉的、打着红旗做八国联军买卖的、四季改行变脸的应有尽有。也有的代理商为了片面追求眼前的销售数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提货,多多益善,个个欢迎。别说形象统一,连品牌专卖都没法保证。如此一来,跟做地摊货、搞批发没有本质的区别,总部殚精竭虑塑造出来的品牌号召力,在当地市场逐渐削减,特许经营品牌专卖的市场优势更是荡然无存。不仅严重影响了品牌在当地的市场形象,而且给该市场的后续发展制造巨大的障碍。如此开发市场,无异于自掘坟墓。
2.学会科学订货、科学备货
订货好比请客,订餐首先要了解用餐人的口味。不但要请人吃饱,还要请人吃好。我们的省级代理商就是请客的主人,请的就是属下的每个卖常首先,从胃口上来说,你要明白他们需要吃什么。这就要求每位代理商,首先要是卖场陈列专家,其次要是高明的买手。你必须弄清楚属下每种规格的卖场最佳陈列方案可分几个区,每个区要陈列哪些货,这些货要有几个系列、几个款式、几个色系。货有主销货、概念货、配色货等等,他们的比重又如何分配,这些都是非常有学问、有科学依据的。因此,要做到科学订货,首先要懂得基本陈列的重要性,然后再利用专业买手的高明眼光,来规划你的陈列内容,也就是:选货。
选货要根据当地的人文环境、时尚潮流、消费者穿着情趣、习惯特点等,以一个高明买手的眼光,给每个下属卖场科学配货。买手必须要能准确把握当地的流行趋势、穿着喜好、消费心理等,如果自己吃不准,也可以在加盟商、导购员中发掘、培养买手;高明的买手对于订货实在是太重要了,有了专业的买手,吃什么的问题才能真正得到科学解决。
首先,你得先弄清楚每个人的食量,需要多少的饭菜才能让每个人吃饱。也就是订货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你属下有多少个卖场,每个卖场的最佳陈列应该要多少货;另外还有多少个卖场要在本季启动经营,总共需要增加多少货保证开张经营的最佳势头。结合对各个卖场基本陈列的科学分析和以往同期的销售情况,最终确定你这次订货的基本数量。只有这样,你才能在订货的时候做到瞎子煮饺子,心中有数。
有的人或许会说,原来积压了不少的库存,如果我照单进货的话,可能前面的吃不了,后面的我还得兜着走;要是加大库存风险,形成恶性循环,那就更惨了。此话乍一听,似乎也有道理。但是细一追究,就不对了。
我们知道,产品一定要围绕市场需求,一切要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指导,才能提高销售业绩,才能赢利。我们也知道,服装经营是一种感性经济,产品要跟着时尚潮流走,上个月的跑火货到下个月可能就要变死货了,如果你一直抱着死货眼巴巴地盼望消费者的垂怜,那你就会成为消费者遗忘的角落。因此,处理滞销货一定要当机立断,在将滞未滞时就要动刀,由滞销到死货就是你的损失过程;动刀早,往往损失少,而且新品上架快,
成交量才会拔高,货流量才能最大化,利润也就最大化,同时又消除了库存风险。因此,要尽量避免死货,决不能让死货挡了活货的财路。要不然,你就真的是不知死活了。
当然,进、销、存、调的数据管理系统对于科学订货、科学备货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区域运作必备的条件。
总的说来,从事品牌代理,你只要真正理解并切实贯彻品牌特许经营的游戏规则,并通过公司化运作,强化执行效果;有规划地开拓市尝建设网络,真正做到千店一面和保姆式的终端维护;利用科学订货、科学备货的手段,巧妙运用进、销、存、调系统,规避风险,促进销售。如此以来,你就能摸索出一套成功的品牌区域运作模式,也可以轻松地开展多品牌代理。在你成功的移植与培育下,每个品牌都将会是你的摇钱树。当有人称你是摇钱树专业户的时候,你这位小代理也就干出大事业了。
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