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驯养狼。
狼和狗在远古时期是一种,由于人类的出现,人类将一部分狼家养,久而久之有一部分狼就变成了本性不具有攻击性的狗,而狗已在漫长的岁月中变得易养。但狼不同,狼的本性就是凶残的,就算是从幼年就开始饲养,它们在某一危险时刻还是会暴露本性。所以,养狼很危险,狼不易养。

养狼犯法吗?
我国狼没有统一养殖的,都是散养,日本这方面十分发达,比我国在技术实践方面至少早投入百年。日本在狼的养殖方面有多年历史,且养殖地域广泛。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国中狼的养殖数目远比其人口多,而且狼的品种优越,在所有狼种中最有狼性。同时在养殖日本狼的同时要千万注意其色性的控制,定量定时在其食料中投放种子以保证存活。
有谁能知道我想搞养殖,可不可以养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狼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野生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野生动物,国际定义是指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术界一般认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野生动物概念的界定是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一界学者在野生动物生物学上的定义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缩小了野生动物涵盖范围。环境法学专家学者常纪文教授认为可以笼统地将野生动物定义为以森林、草原等自然环境为依托而生存的未经人工驯化的动物,也包括用于科学研究或展览目的但未经驯化的动物。濒危野生动物是指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如大熊猫、白虎等。从广义上讲,濒危动物泛指珍贵、濒危或稀有的野生动物。濒危动物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性是指,濒危动物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野生种群数量较少,存在灭绝的危险。相对性是指,某些濒危动物野生种群的绝对数量并不太少,但相对于同一类别的其他动物物种来说却很少;或者某些濒危动物虽然在局部地区的野生种群数量很多,但在整个分布区内的野生种群数量却很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养殖狼要什么手续
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就是想让可以,但是不允许第一代用于商业用途,人工经过两代以上,经申请获得批准可以用于科研和民用估计申请有一定的难度不过你可以考虑养狗,养品种比较贵的犬只,可不止上万元啊好的品种都是几万甚至十几万,例如咖啡色的边境牧羊犬和陨石色的都很贵啊 你可以自己好好考察下市场
有人养狼么?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实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进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 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二) 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的技术;
(三)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批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 野生动物资源不清;
(二) 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
(三) 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其《驯养繁殖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 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第七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政策和法规,关心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二) 用于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三) 接受野生动物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 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档案和统计制度;
(五) 按有关规定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第八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进行驯养繁殖活动。需要变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应当比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2个月内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需要终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在2个月内向原批准机关办理终止手续,并交回原《驯养繁殖许可证》。
第九条 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从野外获得种源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林业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应当定期查验《驯养繁殖许可证》。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第十二条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机关可以注销其《驯养繁殖许可证》,并可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一) 超出《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
(二) 隐瞒、虚报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三) 伪造、涂改、转让或倒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四) 非法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五)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后在1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的。 被注销《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活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由县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批、核发制度,配备专人管理,使用野生动物管理专用章。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时,可适当收取工本费、手续费。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并报林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1年4月1日起施行。
有啊。
其实,只要从很小的养起,养狼和养狗是一样的。狼也会很听话的,但是,当然还有很多的野性成分在它体内,所以要堤防。
建议看看“动物星球之狗事一箩筐”这个影片。里边就有养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