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更换发动机需要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您好,当然可以。办理机动车变更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内容:

一、办事条件:
(一)本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车架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不得办理,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不得办理,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在发还后恢复登记时,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申请备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须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反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由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六)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出具的《委托书》,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七)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八)更换车身车架后的车辆识别代号的拓印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