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创业有些什么优惠政策

核心提示(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说的这段话引发大众关注。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早在2015年,浙江省就已经出台了上述相关政策。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一旦在浙江省创业失败,就可以不用还款?2月17日,浙江省江山市人社局一位负责就业创业的周姓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政府代偿之后,这笔贷款产生的坏账,会在你贷款的金融机构中留下征信等污点,这也意味着你的个人信誉会受到影响。”

大学生如果创业失败

贷款10万以下由政府代偿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会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浙江省始终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人才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把他们作为优质的资源来配置、引进、使用和储备。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是一个很好的机遇,浙江要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

陈中指出,除了杭州市区,全面放开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杭州的落户条件为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工作,可以享受2万到40万不等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大学生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政府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大学生到这些领域工作,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万的就业补贴,连续补贴3年。大学生到浙江实习的,各地提供生活补贴。对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另外,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政策其实不是刚出台的政策,“我2019年入职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红星资本局查阅发现,早在2015的时候,浙江省就已经出台了上述相关政策。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在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文件号为“浙政发〔2015〕21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促进就业的意见》。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人社局也在其官网发布了该文件。文件提到,“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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