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成立,现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现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编号:甲120541000703)、工程招标代理甲级(编号:F141014824)、政府采购代理甲级(编号:政采代(甲)字第0024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ZYTZ-A201200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预乙级(国标(预乙)字第025号)、工程监理资质乙级(编号:E241014821)。公司不仅可为客户提供建筑、交通运输、动力能源、园林绿化,水利水电等项目的预结算编审、全过程投资跟踪控制服务,也可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进出口机电设备采购服务、房屋建筑监理及综合项目管理服务。
公司本着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积极开拓业务渠道、提高业务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4000项,金额累计达到1000多亿元;先后获得“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招标代理机构二十强”企业、“河南省招标投标先进单位”等荣誉,并被评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二次诚信创优4A级单位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并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业范围和行为。2011年成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单位,2006年成为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单位,2010年成为河南省标投标协会副会长单位,2011年成为中国招投标协会理事单位。
高素质人员队伍是公司价值创造的源泉,公司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现有职工158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56人,注册造价工程师2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注册招标师27人,注册网络工程师2人。人员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管理、法律、软件领域工程等专业,建立起了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近年来,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的多项管理制度,成立了技术监督部。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三级复核制度及流程,并于2007年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8年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换版及升级,为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现设立“六部”(工程造价咨询部、招标代理部、财务部、市场发展部、技术监督部、综合部),各部门分工协作,合作共赢。合理的规划、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竞争优势明显、业务量迅速增长,公司知名度迅速提高。
公司本着“互惠共鑫,诚信为本” 的经营理念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服务宗旨,坚持在竞争中谋发展,在创新中不断超越,携手走向辉煌。我们要用不懈的努力在持续创造中铸就更加璀灿的“鑫诚”品牌,为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奉献力量。
是的。指定品牌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扩展资料:

面对“业主”的不合理要求,投标人保障自身的权利方法:
(一)提出异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因此,招标公告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于招标代理公司是招标人的代理人,投标人也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提出投诉。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