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法律分析:只要没有开业也没有技术培训,就可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加盟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加盟合同是有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