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歌曲的版权归作词人+作曲人(即歌曲的创作者)或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唱片公司)。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按演唱方法分类:通俗歌曲、艺术歌曲、民族歌曲;
按形成年代分类:古代歌曲、近代歌曲、现代歌曲;
按歌词内容分类:叙事歌曲、讽刺歌曲、诙谐歌曲、 爱情歌曲、风光歌曲、赞颂歌曲等
按结构特点分类:联唱、套曲、组歌、小唱等;
按节奏特点分类:进行曲、圆舞曲、摇滚...”
总之每个人的分类标准不一样,所以结果也不一样。
歌曲分类:
1、抒情歌曲
即抒发感情的歌曲,它是数量比较多的一类歌曲,歌曲是情感的载体,大部分的歌曲都是抒情歌曲,当然了言情歌曲也属于抒情歌曲。抒情包括了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对异性的爱慕之情等等,《我的中国心》、《月亮代表我的心》都是典型的范例。
2、叙事歌曲
叙事歌曲的歌词一般是在讲一个故事,现在许多人都特别喜欢这种歌曲,《爱在西元前》、《听妈妈讲过去的故事》都是不错的歌曲。
3、颂歌
赞颂事物的歌曲,歌曲一般都是大题材,《祖国颂》、《黄河颂》都是颂歌。

4、进行曲
这就不用我多说了,进行曲有着非常有步伐的节奏,也成为队列歌。《解放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都是经典的进行曲。
5、舞蹈歌曲
适合跳舞的歌曲。是舞曲的同时也是歌曲,典型的代表有迈克尔杰克逊、郭富城、张惠妹等舞蹈型歌手,随着韩国文化的影响,最近几年,唱跳风越来越流行,一首歌曲十几个人同时在唱,舞蹈则是让人目不暇接。受此影响,现在许多歌手在唱非舞蹈歌曲时,也喜欢增加一些舞蹈元素,但看上去其实并不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