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艺术/**最永恒/美丽的主题,古往今来,艺术家们在艺术化的爱情和爱情化的艺术中感动伤怀,或痛哭流涕,或皆大欢喜。可每当爱情与伦理纠缠在一起时,他们却只能是无能为力。但可悲的是这一纠缠永远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自从人类开始形成规范(则有伦理的产生)并感知到了爱情的那天起,伦理与爱情就形成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在西方称之为理性的伦理,是一种与个人感性相对立而存在的社会规范,而爱情恰恰是个人感性的产物。因此,长久以来,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意旨一直压在爱情头上,成为爱情的天敌。但伦理有强势与弱势之分,强势的伦理是礼教,弱势的伦理为道德。前者因其“吃人的本质”而成为一种反动,而后者却是合理/必须的社会机制。于是,伦理与爱情的纠葛便变得更加复杂,可也因此有了是非的评判标准。但生活中的伦理与爱情往往并不是二元的:礼教与道德在一定情况下是无法界定的;即使二者有明显分野,在礼教的强势中,爱情只能是一种牺牲,而在道德的弱势中,爱情则往往无视其存在而成为一种放纵。于是看似有着二元是非的“伦理——爱情”便形成一个怪圈,支配着芸芸众生的理智与情感。
已跨过世纪门槛的我们/艺术家们似乎还在这一怪圈里尴尬地徘徊。既如此,我们不妨在《卧虎藏龙》、《一声叹息》、《夏日暖洋洋》以及《益西卓玛》等几部世纪初的伦理爱情**的引领下,再在这一怪圈里走一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