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热爱装饰行业,忠实本公司,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永不懈怠。
2、服从领导,维护公司总经理权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学习与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积极工作。

3、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热情待客,优质服务,文明礼貌,垂范平和。
4、热爱集体、关心同志,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二节 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工作人员上班时须佩带胸卡,衣冠整洁如时,打扮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2、按时上下班,有事、因病须请假,因公外出须让向行政部报告,并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以便统筹全局工作。
3、爱护办公设施设备,保持工作环境及办公设备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乱吐痰,不得在办公场所的墙壁或门窗上乱刻划、乱张贴。
4、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不得高声喧哗、唱歌、喝酒,不得吵骂争斗、说脏话,干不文明的事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未经上级允许,不得随意搬移办公设备,改动办公设施,不得使用为客户准备的纸杯子,不得公司物品私用,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损坏公物照价培偿。
6、每日,各部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清洁卫生,收检好办公资料,关闭电器电源以及关好门窗之后方能离去。
7、全体员工均不得做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不得做有损他人利益的事。不得侵公利私,不得弄虚作假,应诚实劳动,合法创收。
第三节 出勤及工休制度
1、根据本公司实际、实行六天工作制,即: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轮流休息一天,其他为工作日,如工作需要,应加班。
2、每周星期一上午9:00 钟全体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工作例会,并作好工作小结或汇报的准备,同时带上笔记本认真记录。
3、人员上班作席时间:9:00---18:00。(因临时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延长下班时间。)
4、国家法定节日休息时间到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而定。
5、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或在国家法定假节日为公司工作而又未能补休的应视为加班工作。
6、员工是否需要加班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7、员工加班后,部门负责人安排了补休或自己申请了补休则不能算作加班。
8、员工加班后未能补休者,可在当月内补发加班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公司经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装修公司内部管理介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古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军事管理区的建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区、江北新区、开发区(园区)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第五条 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采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二章 装饰装修的一般规定第六条 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应当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第七条 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资格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业。
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
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种,其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由依法设立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技术人员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从事装饰装修培训的单位应当定期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提交培训情况资料。第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分包装饰装修工程劳务作业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实施。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第九条 本市实行装饰装修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 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示。
装饰装修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装饰装修项目的地址、位置、房屋间数、建筑面积;
(三)装饰装修的内容、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四)开工、竣工时间;
(五)项目的保修内容、期限;
(六)价格、计价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
(七)安全责任的分担;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十)合同的生效时间;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第十一条 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等产品标识。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第十三条 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未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
(二)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符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
(四)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五)施工应当符合装饰装修的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按照规定堆放、清运;施工的材料、工具、设备进出场时,不得污染公共环境。
休息日装修时间规定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公司的建立,内部都会设置规章制度,装修公司也不例外。为了业主朋友们能够明确的知道和了解装修公司内部管理,下面笔者就为您提供一份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资料,供您参考。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之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理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鉴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 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各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 早人做安排,如有违反进行罚款。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记过错。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德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向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 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负责人付责任。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动吸烟,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员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及半成品有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 移交给下一工种并鉴写工程移交单,并请客户签署验收单。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
室内装修、办公室装修、写字楼装修、厂房装修、酒店装修、店铺装修、旧房翻新装修、别墅装修、家庭装饰设计、深圳装饰、深圳设计、装饰公司、装修公司、装饰设计公司、深圳蒙恩思装饰设计。
为保障住宅区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本住宅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装修申报程序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公司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详细的施工图和提供施工队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法人代表的有效证件、施工负责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等,送物业公司审批。
2、审批通过后与物业公司签订《星河名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星河名居房屋装修预交押金和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标准》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和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5、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为管理服务费,包括施工队伍的管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6、住户装修申请时必须缴清所有费用方可办理装修手续。
装修范围
1、不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版、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屋面面积只许凿毛,地面装修材料不准用超重材料,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50毫米;
3、不得封闭阳台、平台或改变阳台、平台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形状以及外墙面的装饰;
5、空调室外分体机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打洞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以防外墙破损,并保证空调架必须按规定进行粉刷;
6、不随意改动有线光纤线路、网络线路,并留好检测口;
7、禁止改动煤气管道,若确需改动必须到市煤气公司营业所申请,由煤气公司负责改动;
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必须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长装修时间,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只有无噪音的工作经过向物业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延长。
2、装修垃圾应该及时的清运,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如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施工人员必须在物业公司保卫部根据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办理出入证。
5、非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装修应出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书、委托书或相关书面证明。
违章装修处罚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视情节扣除管理押金。
7、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进行。
未尽事宜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装修公司规章制度、装修公司内部管理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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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制度
我国规定在周末时间内是不能装修的,相关法律规定,已交付使用住宅楼内的室内装修活动和业时间,规定了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和工作日的12-14点、18-08点,这些时间内是禁止进行有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而且在其他时间点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去减轻装修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业主在装修时,如果是物业公司擅自决定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是经过业主大会多数人同意通过的决定,或者是物业公司与贵小区的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上有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可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就属于合理的。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决定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时间规定:
1、装修时间是早上8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晚上18点之间。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点至14点下午18点至次日的8点,
2、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装修户主还应向邻里了解一下每个家庭的情况,听取领家的意见,适当调整一下作息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列举其中一项管理制度供给参考,然后其他的各项管理制度你可以上大禹家装网看看
装饰公司标准工程巡检管理制度之巡检员奖金评定办法
1巡检奖金以所管理工地的结算评定为准。即每个月月底统计验收完的工地,每个工地的评级奖金相加为基本奖金。然后再由巡检主管依据绩效考核确定当月奖金数额。
2巡检给自己所管理工程的施工过程打分,即扣分越多说明对这个工程更有责任心。80分以上为B,80分以下为A。
3竣验员给竣工的工程评级打分,即扣分越少说明对这个工程巡检监督整改的越好。80分以上为A,80分以下为B。
4以上A+A为一类奖金按合同结算额计提2‰;A+B或者B+A为二类奖金按合同结算额计提15‰;B+B为三类奖金按合同结算额计提1‰。
家装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防止小区破坏房屋结构设施,保证住宅质量和居住安全,制定了装修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装修报批
一装修许可制度
严禁擅自装修或超出许可范围施工。住户欲对住房进行装修,须提前三天向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装修专案、内容,经住宅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签发《装修许可证》。住户、施工队持《装修许可证》到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盖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有关费用
1、住户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 元。装修结束后,经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验收后,如无违规行为,予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施工队交纳费用。装修管理费:一居室50 元,二居室80 元,三居室100 元。
三学校周转住房装修工作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负责,并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二次入住的周转房只做维修,不再装修。确需重新装修的,入住人提出申请,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委托修缮部门负责实施。分配到周转房的住户不得自行装修住房,不得拆改原房结构和设施。
二、装修专案及部位的规定
一装修专案规定
1、房屋装修要保证消防、供暖、供水、供电、防水等建筑功能不受损害。
2、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3、严禁拆除、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严禁拆改房屋中原装配的水、电、天然气、暖器、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装置、设施及结构。未经批准不得在承重墙上开凿布埋管线。
4、装修材料不可使用易燃或易挥发有毒物质的材料,并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5、允许对地面、内墙、天棚进行表面装修。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沙浆层;外墙、楼梯间墙、分户墙的抹灰层严禁凿除;安装木地板龙骨不得在地面打眼。
6、吊顶受力点应尽量设定在周围承重墙上,在墙上打眼、吊物或固定物体时,应避开暗埋管线,吊顶应选用轻质材料,不得安装大型灯具和吊扇。
7、电器管线及装置与天然气管道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0cm,电线与天然气管交叉时,最小距离为3cm。
8、不许随意增加地面静载荷。不得在室内砌砖墙分隔房间;装饰地面不得使用厚度超过12cm 的石材。
9、对水、暖管道及装置包装、装饰时,应保证日后能够进行正常维修。为保证供暖管道更换、改造施工工作正常进行,严禁包死供暖管道,若要包装必须做成可

拆卸的,严禁包装天然气管道及装置,住户欲对天燃气管道施工,需报天燃气公司批准,并由天燃气公司负责实施。
二禁止拆改专案
1、承重墙、抗震墙、槛墙、围护墙。
2、上下水、暖气、天然气管道及装置、设施。
三允许修改专案
1、未建到房顶的隔断墙非砖结构,如4、5、6 号楼北房与过道隔断墙、厨房门厅隔断墙。
2、厨房门厅隔断墙可拆改,但不能拆除,应保证厨房门厅分室、不连通。
3、允许住户自行更换窗户包括6 号楼封阳台钢窗。
三、对房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管理
一凡承接住宅区房屋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并加盖工商局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体装修从业人员,应持有“四证”务工证、身份证、暂住证及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在住宅管理部门备案。
二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家属区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装修专案无关的其它活动,造成物业损坏的应
照价赔偿。
四、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一装修施工时间应严格遵守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规定。
二施工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凡在规定施工之外发出施工噪音的,均视为扰民行为。经警告无效后,责令停工,并暂时没收施工工具,直至施工方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为止。
三房屋装修产生的垃圾、渣土装袋后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向楼下抛洒,严禁向垃圾道、下水道中抛投。施工人员应每天打扫楼道、楼外环境,保持卫生、整洁,发生建筑材料、垃圾遗洒,应立即清扫。
四装修施工不得在户外接电、拉线;不得在楼内、外公共部位和灰泥,存放材料。
五因施工造成邻里矛盾,由装修户、施工单位与相关人员协调解决,必要时装修管理人员可以出面协助解决。
六装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对违规施工者依据《违规装修处理办法》可以作出: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赔偿经济损失,收取违约金等处理决定。
五、房屋装修工程纠纷的处理
一因装修施工造成异产毗连房屋损坏或其它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异产毗连房屋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用装置而为不同所有人所具有的房屋。
二房屋装修是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委托施工单位或个体装修从业者从事的施工活动,并依据合同进行施工。发生质量、价格等纠纷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向当地建筑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装修验收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装修完毕后,向住宅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对装修房屋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者,退还施工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对违规装修者在接受处理后,再行办理退款。
七、违规装修处理办法
为保证住宅区房屋结构的安全和房屋装置正常使用,维护广大住户的整体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以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违纪进行处理。
一对装修巡查中初次发现,还未造成实质性破坏的违规行为,由管理人员出面制止,责任人及时改正后,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未办手续擅自装修或经制止仍未纠正并已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违规装修行为,责令其停工,听候处理,处理后经允许方可恢复施工。对拒不停工者,可采取停电、扣留施工工具等措施。
三对违规者的处理
1、擅自装修者,应补办装修手续,并交纳装修违约金50—100 元;擅自增加装修专案、超批准范围装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房屋所有人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交纳装修违约金200—5000 元,作为恢复房屋结构原状经费。
1拆改有承重作用的部位如承重墙、槛墙、抗震墙、围护墙等;
2违规剔槽、打眼;
3地面铺石材料厚于12cm;
4未经许可拆改管线及终端装置;
5严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装修施工,致使房屋受损。
3、对无法恢复原状且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的部位,需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其损坏程度。申请鉴定由住宅管理部门负责,鉴定费用和赔偿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对损坏公共部位和共用装置、设施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对私自户外接电者,赔偿电费100 元。
5、对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交纳恢复费用50—200 元。
6、因装修造成自用部位如下水道墙塞和装置损坏,由住户、施工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7、因装修造成毗邻房屋受损,由责任人承担毗邻房屋受损部位的修复费用。
8、对严重违反住宅区管理规定,影响正常管理秩序,经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无效或拒不接受处理的施工人员,由住宅管理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强令其停工,扣留施工工具,将施工人员逐出住宅区。
9、以上所收赔偿费、违约金一并划入公共维修费,补充公共维修经费不足。
八、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原院字[2001]第23 号档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住宅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住宅装修施工登记审批表代装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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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施工登记审批表代装修许可证
装修户主房号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装修专案 施工方式
一、拆改专案
1、墙体隔断
2、门窗
3、其它
二、装饰专案
1、地面
2、墙面
3、顶棚
4、门窗
其 它
遵守事项
1、遵守学院住宅装修的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装修专案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装修专案、超批准范围装修。
2、交纳装修房屋有关费用装修、施工保证金、装修管理费等。
3、未取得本表或不按规定进行施工,均属违章装修,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4、本表经住宅管理部门、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签字后有效。
户主意见: 施工队意见:
住宅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综合治理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2工长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3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工长、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5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6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从重处罚。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8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0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的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