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哪里,哪个城市,哪个区?

核心提示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 江苏 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学校简介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太仓市政府投资),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吴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 江苏 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学校简介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太仓市政府投资),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吴健雄的名字命名,位于苏州太仓市。学院所在区域经济发达、社会繁荣、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郑和七下西洋的起锚地、江南丝竹的发源地和娄东文化的发祥地,素有“锦绣江南金太仓”之美誉。

契合区域产业设立智能制造学院、生物 医药 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艺术 设计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软件技术等专业31个(其中 “3+2”本科专业4个、“4+0”本科专业1个),建立省级太仓大学科技园、省级中德精密机械部件制造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省级智能制造产教融合集成平台、苏州市绿色生物催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市智能家居无线传感器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孵化和技术转化平台,并与本科高校、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健雄联合研究院、太仓企业联合大学、太仓市勤廉文化研究所、江苏省中小企业研究院等社会服务平台,形成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培养为补充,社会培训协同发展的区域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建院以来,学院以优异成绩先后通过两轮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 工作 水平评估,跻身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 大学生创业 示范基地、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中高职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 创业 实习 基地、国家级 青春 健康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华人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近百项荣誉称号,探索走出了县办高职创新发展的“健雄之路”。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一、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以世界著名核物理科学家——吴健雄的名字命名的一所院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组建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以出生苏州太仓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吴健雄的名字命名,位于苏州太仓科教新城。学院毗邻虹桥枢纽、嘉定城区、昆山城区,京沪高铁太仓南站、昆山南站、沿海高速太仓主线出口、沪宁高速陆家出口、204国道环绕周边,区域产业密集、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是海内外学子向往的就业创业高地。

学院前身江苏省太仓师范学校创办于1907年,办学历史积淀深厚,培养了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胡厥文、原国防大学中将副校长钱抵千、核物理学家院士黄胜年以及数以万计的教育专家。学院合并的江苏电大太仓分校、太仓工业学校校企合作经验丰富,为顺利转型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了雄厚的产教融合基础。

学院遵循“规模适度、个性培养、人人成才、特色发展”的思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核心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与国家级太仓高新区开展区校全域融合办学,校企深度合作资源延伸至88平方公里。拥有中德工程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商学院等11个教科研单位,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设有江苏省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太仓企业联合大学等7个社会服务平台。开设专业近30个,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3+2本科专业3个,合作培养在籍研究生400余人,年社会培训量2万人以上,形成了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非学历教育、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为补充的区域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共有500多名专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79%、硕士以上学位占788%、双师素质教师占912%。拥有省333高层次人才、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省青年文化人才、东吴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省级、市级优秀教学团队。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获发明专利200余项,毕业生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位居同类高校前列。

2022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该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组建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二、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学院前身江苏省太仓师范学校创办于1907年,办学历史积淀深厚,培养了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胡厥文、原国防大学中将副校长钱抵千、核物理学家院士黄胜年以及数以万计的教育专家。学院合并的江苏电大太仓分校、太仓工业学校校企合作经验丰富,为顺利转型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了雄厚的产教融合基础。

学院遵循“规模适度、个性培养、人人成才、特色发展”的思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核心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与国家级太仓高新区开展区校全域融合办学,校企深度合作资源延伸至88平方公里。拥有中德工程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商学院等11个教科研单位,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设有江苏省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太仓企业联合大学等7个社会服务平台。开设专业近30个,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3+2本科专业3个,合作培养在籍研究生400余人,年社会培训量2万人以上,形成了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非学历教育、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为补充的区域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共有500多名专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79%、硕士以上学位占788%、双师素质教师占912%。拥有省333高层次人才、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省青年文化人才、东吴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省级、市级优秀教学团队。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获发明专利200余项,毕业生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位居同类高校前列。

学院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充分发挥地方高职体制机制优势,不断推进“政行企校”融合发展特色;利用地方德企高度集聚优势,彰显“双元制”人才培养特色;挖掘吴健雄精神资源优势,砥砺弘扬“健雄精神”文化育人特色;借助沿江沿海沿沪区位优势,凸显“集聚资源”服务地方特色。

近年来,德国双元制本土化探索成效显著, 牵头成立“AHK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联盟”,成为国内唯一的“AHK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示范推广基地”,为大批德企进驻太仓提供了人才保障。学院以优异成绩先后通过两轮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江苏省高职示范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江苏省收费诚信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红十字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苏州市文明校园、中国书法特色学校、中国华人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百项荣誉称号。

厚德载物,积健为雄!欢迎海内外立志高职教育的专家学者加盟健雄学院!欢迎海内外青年学子来健雄学院学习和创新创业!

2022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划线办法、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 江苏 省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751,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第四条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博士命名,以诺贝尔获得者李政道题写的“厚德载物,积健为雄”为校训,以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为发展目标,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学院占地7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生物 医药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10个教科研单位。开设专业30余个,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坚持“深耕太仓、深化双元、深入创新、深得人心”办学思路,2020年发布国内首个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地方(苏州)标准,校企双元培养人才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双元制”教育模式形成特色并产生广泛影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仓、技术仓和服务仓。

第五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为: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院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省(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院聘任。

第九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我院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划线办法

第十一条 江苏省普通类专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我院为美术类省统考)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第十二条 对江苏省外的考生根据各省普通高 校招 生委员会划定的不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规定的招生计划比例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划线。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 志愿 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及普通高考,并以高考文化成绩+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我院艺术类(美术类)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根据各招生省份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科批次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且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评分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美术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且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评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如下:

(1)思想品德:政治面貌为中共 党员 者加50分;高中期间担任班委者加20分,担任班长职务者加30分,担任校级 学生会 干部者加40分,担任校级以上学生干部者加50分。以上加分取其高不重复加分。

(2)学业水平:有学科特长者(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门奥林匹克竞赛学科),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超过50分以50分计;学科竞赛获校级奖项者加20分,获县区级奖项者加30分,获地市级奖项者加40分,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加50分。多项获奖取其高不重复加分。

(3)身心健康:有 体育 项目特长者,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超过50分以50分计。

(4)艺术素养:有艺术或科技特长者,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超过50分以50分计。

(5)社会实践及研究性 学习 :高中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次数,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高中期间有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者,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以上两项累计超过50分以50分计。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专业由我院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我院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文科类4700元、工科类5300元、医学类6200元、艺术类68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40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院具有完备的资助体系,奖助学金覆盖面已达50%。学院对在校生及新生均设有各类奖助体系。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以及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能够享受4300元、3300元、2300元不等的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退学;另外,学院还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新生入学奖学金:普通专科(不含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最低录取线的,录取并报到后给予5000元的入学奖学金。注:不同科类高考统招考生,分别对应各自所属省份所属科类的本科最低分数线。

新生入学助学金:对于享受入学当年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家庭考生,或者孤儿家庭考生,免除学费;对于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考生,免除学费。

第二十八条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邮政编码:215411

招生咨询电话:0512-53940813

电子信箱:jianxiongzhaosheng@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2-53940821

招生监督邮箱:jx-jjjb@163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siteducn/zsjyc/mainht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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