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兔加盟商可以一个人经营多个品牌吗

核心提示可以。一个人可以同时代理多家快递,代理多家快递意思比较广泛,同时代理多家快递公司的整体业务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但是只是代理快递公司的单一方面业务如代寄存、派件的业务是可行的。极兔速递是一家科技创新型互联网快递物流企业,致力于为用户带来优质的

可以。一个人可以同时代理多家快递,代理多家快递意思比较广泛,同时代理多家快递公司的整体业务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但是只是代理快递公司的单一方面业务如代寄存、派件的业务是可行的。极兔速递是一家科技创新型互联网快递物流企业,致力于为用户带来优质的快递和物流体验。

想做品牌代理 需要什么条件呢?

得到他们的总部电话,或是中国总代理的电话,再进一部商谈要什么条件

1:做过类似的招商代理。如果有客户愿意做我们品牌代理的东西,一般会邀请来公司参观。并且提供公司的合法运营的证据。如果有产品,那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带去参观的工厂或参观我们的仓库,证明有生产产品或有提供产品的能力。

2:要做代理首先要看做什么代理,是做这个城市的1级代理还是这个城市的区域代理抑或做网络代理。一般来言实体店代理费用相当高,而且代理级别越高,不但代理费高而且要完成的年度指标也非常高,当然,如果他产品不是很热门,你可以以这个为条件去压价。网络代理就显得相当便宜,可以自己进货,也可以让他们给你代发货。但是你月出售的数据量决定你拿货的价格。而且这价格相对于小本买卖差价之间还是很高的。

3:在你和人家谈代理之前,别搞的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外行人,那样容易吃亏。首先你要了解这个行业的进货价格,包括和他同类产品的价格,价格来源你可以先打电话问(不要问自己想代理的那家就可以)根据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和他们对外的代理价格来评断 你需要代理那家产品的代理价格(主要是让自己谈代理费的时候有筹码),再者你不是做服装么,那么你就要对服装的面料 和流行款色最相对应的了解,到时候和他们谈代理价格的时候也是一个不错的筹码。

4:不同的代理级别 ,在人家出新品的时候,你的代理级别越高,你拿新货品速度越快,特别是季节性消耗品,譬如服装。这也是厂家保护大代理的方式。所以了解你能拿哪些货物拿货速度怎么样也是必谈的。

接下来就是谈他们为你提供的服务有哪些了,开实体店基本上包括 包括 的产品培训 和实体店的装修 ,你是做过网络店的 ,网络店我就不说了。注意:实体店发货的钱要谈好了谁付(这费用很高的) ,过时产品有什么处理方式等等。你要做这个行业注意点肯定比我知道的多。

5:接下来就是签合同。记住,合同一定要看3倍以上。

6:人家很高兴你能代理人家的东西。别把自己当成个乞讨的,记住你是他们的客户,你是上帝。

具体怎么去做。其实没做过的人都觉得无从下手

7:最菜鸟的方式就是,你打电话去问 ,直接找他们的渠道部门。谈代理就可以了。一般他们会跟你说代理的流程。

品牌服装代理加盟

呵呵~让我来帮助你吧: 做一个品牌代理,首先需要了解你想代理的地方是否已经有代理商了!

如果有,你可以考虑下其他地方做代理。 如果没有,你可以通过一些渠道去了解您所想代理品牌的相关信息。你想做某个品牌的代理可以去找到品牌公司的招商部,或者类似于招商部之类负责加盟的部门,去跟他们谈。一般做代理商的,需要一定的资金,有些品牌要求代理商必须是公司化运行,那么你就必须要先成立一个公司。小品牌可能不需要那么麻烦,你只需交纳一定的加盟费就可以了。

其次,你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代理费用就是一笔很大开销。

如果资金不是那么充足,可以先加盟一个品牌。

当然,说那么多还是要先考虑当地的人文风俗和消费水平。 我给你一个成功品牌代理商的例子吧,你看看能不能有所启发: 39岁的季陆英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过着让很多女性羡慕的生活。她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随时到处旅游。有时她也会穿着简洁的休闲装,穿梭在各品牌代理店里,或是疯狂购物,或是了解行情。

季陆英惬意的生活,来自于她事业上的成功。季陆英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家庭条件富裕的她,本可以在家相夫教子做一个悠闲的家庭主妇。但季陆英却选择了做品牌代理商,并成功取得了CORDIER(珂罗蒂雅)、FA:GE(菲杰)、ON&ON(安乃安)、LANCY(朗姿)4个品牌的代理权,经营着4家店、3个专柜。

从购物中得到商机

季陆英很喜欢购物,品牌代理也是在购物中得到的灵感。她回忆说,那是在1995年去上海游玩时,买了几件“VIRUS”品牌的衣服(与“珂罗蒂雅”同一家公司)。自己穿了后感觉此品牌产品的质量、款式都很好。

于是,她就从衣服标签上找到厂家****,与厂家洽谈了很久取得品牌代理权。随后,她在温州一百的二楼开了专柜试运行,但生意并不理想。几个月后,要与公司确定代理权时,周围的朋友都劝她不要投资。但季陆英说,当时公司货都已准备好,如果不经营情理上说不过去。最后,她就抱着先试试看的心态,在1996年签订了代理权,投入了20万元,将店搬到了府前街。

没想到,搬到府前街后,衣服就卖得很火热。她笑着回忆:“也许是我的运气好,大家都不认为好的生意,竟然成功了。

还清楚记得当时,那些衣服颜色很鲜艳,卖1600元/套。有很多人来买,还有人一个款式挑了二三套不同颜色的。“

10年取得4家代理权

经过三年经营,季陆英的“VIRUS”销售得很好,与公司也建立了很好的关系。

1999年,公司因内部原因取消了“VIRUS”,取而代之的是“珂罗蒂雅”。季陆英良好的销售业绩,使公司直接将“珂罗蒂雅”的代理权交给她,还有后来的“菲杰”。

季陆英说,在品牌代理里“滚”了好几年,自然就会进入它的圈子。也了解了哪些品牌好,并可以通过圈内朋友介绍取得代理权。像ON&ON、LANCY这两个韩国品牌,就是从圈内了解到情况后,经过自己的实力见证取得的代理权。

季陆英说,代理一个品牌需要150万元-200万元,每个品牌代理费用都不一样。

像ON&ON要145万元,其中20万元的保证金,45万元的店铺租金(店面为100多平方米),50万元前期预付进货款,30万元的店铺装修及设备,包括了空调、装饰柜、衣架等。

现在她们是以55折的优惠价从公司进货。

代理的4个品牌互补

4个品牌7家店要怎么经营管理呢?

季陆英代理的4个品牌是互补型,分两个年龄段,在年龄中再分文雅和前卫两种。适合温州消费者的口味,满足到各个消费群体。

此外,品牌代理的公司最好能做到每个星期都能发新货。季陆英说,她代理的都是高档品牌,每件衣服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所以,能接受的消费群体比较小,如不快速更新货物,就容易流失客人。

为了管好七家店,她成立一家公司,对内管理有经理、会计等人员,他们会定期对店员做培训和财务核对。对外销售有店长、店员等,内外分工合作。季陆英就主要负责与代理公司打交道、进货等事项。

季陆英说,工作分工好,管理就方便了。接下去,她还有两个品牌在谈,到时候也将采用这样的方式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O(∩_∩)O哈!呵呵!

一个人可以代理同一行业多个厂家的产品吗

开办加盟店,应持有加盟授权委托书或协议,而后到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企业名称,在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或前置审批手续后,办理营业执照,而后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即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加盟店选址要求

店址选择是餐饮业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每个加盟店址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在选址前期准备工作应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1、商业中心或副中心,餐饮集中地;

2、良好的可见性和可及性;

3、有方便的停车场;

4、有足够的营业面积和空间;

5、比较规整的外形;

6、最好为一层(或独立的门位及门厅);

7、独立配套的广告位;

8、水、电、气三通,并具备空调安装位置,排污油烟处理通畅。

四、加盟条件

1、热爱餐饮事业,自愿专职投入餐饮经营管理,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

2、认同并自愿接受本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理念。

3、有足够的资金。

4、具有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停车位配套充足的店面。

五、加盟方式

1、特许加盟

由投资者自主经营,业务上接受总部指导,并向总部一次性支付加盟费,签定加盟合同书,连续享有总部支持。

2、特许股份制联营

a、公司总部投入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秘诀及导入CIS系统,作为无形资产投资股本。

b、公司可投入流动资金或启动资金作为实际投资进入企业盈亏核算。

c、公司智力投资股本不承担亏损。

3、零风险加盟

你投资、我经营、利润共享、风险我担(详见零风险专版)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当然可以了,如同一个老板开了多家店一样,只不过是多注册几张营业执照罢了!还有就是如果你想在一家店里同时代理多家的同一产品,有时候会自相矛盾了,虽然客人的选择多了,但没了重点反而让客人头疼不知道选哪个好!你也不好解释,做代理重要的是品牌和质量以及优惠的价格、完善的售后服务才能给丰厚的利润,因此我建议你可以将2个当口开在一起,做2个代理,这样也便于管理。您认为如何呢?只要你有能力,相信你一定会做的很好,先在这里恭喜发财、生意兴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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