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x0d确认想要加盟的快递品牌是否接受加盟;x0dx0d02x0d确认所在地是否已经存在代理点;一般来说,快递公司为了保障加盟商的利益,同个区域内是不允许有多个加盟商的。x0dx0d03x0d到快递公司的官方网站或致电快递公司进行联系,查看加盟的相关事项,主要包括加盟的条件、加盟的相关要件以及加盟的流程等。x0d04x0d了解加盟所需的费用标准,比如成立快递公司所需的注册资金以及特许经营初始费、网络资源使用费、风险保证金、快递商标使用费等。x0d特别提示x0dx0d办理的手续主要有:(1)查询快递公司加盟网页;(2)在线填写申请表;(3)提交申请表,快递公司进行审核;(4)第一轮面试;(5)操作实习;(6)背景调查及资格确认;(7)第二轮面试;(8)业前培训;(9)签订意向书并准备快递代理点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10)签署合同并正式营业。
怎样才能做好一个品牌的代理商?
上海丹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2007-06-19在上海市市辖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5号库。

上海丹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6624496671,企业法人陈志宏,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丹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装拆箱、结算及交付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保税区内以高科技电子产品、药品、服装及生产原料为主的仓储服务;保税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仓储管理及相关技术贸易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13680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37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上海丹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5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上海丹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如何做品牌代理?
一个代理商如果想成功地运做好一个品牌,至少要做好以下四件事,或分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做一个完整的规划,树立做好这个品牌代理商的长远目标;从一个代理商的成长历程来说,由初级到高级可以分为一个品牌的产品代理商、品牌代理商、品牌托管商,最后成为这个品牌在当地区域市场的品牌管理商。每个总代理都是从卖产品开始的,逐步成为这个品牌在当地的管理者,最终完成这个品牌在当地的品牌传播和信誉维护的任务。职业生涯规划对一个品牌代理商而言,可以避免碰到问题时挫折失落,也可以避免稍有成绩时就沾沾自喜,通俗地讲,最终要成为一个品牌的“品牌管理商”,就是要把做品牌和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联系起来,把做这个品牌当做一项事业来做,而不是把做品牌看成一种简单的生意合作。
第二,做好一个品牌代理商要做好两个规划,一是销售目标规划,二是网络发展规划。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在与一个区域市场签订总代理合同时就会根据当地的市场对总代理下达一个年度的销售指标,那么代理商就应该学会把这个目标规划进行分解,明确自己销售额的完成计划;销售额的提升与销售网络的拓展是密不可分的,那就要对自己所代理区域的整个市场精心调研和分析,哪些市场是自己需要首先进入的,哪些市场是第二步进入的,哪些市场是可以放到以后再考虑的。通常情况下,一个新品牌不适合在一个市场全面铺开,而应该根据整个市场区域发展的特点,先进入“易开发、收效快”的市场。
第三,做好一个品牌代理商还需要实施三个行动:机构建设行动、品牌建设行动、渠道建设行动。
机构建设行动指代理商需要针对自己的销售计划和网络拓展计划,组建一个适应企业现状的管理团队,设置一些与品牌操作需要的运做部门。这个团队将在以后的运做中,与上游的品牌授权商(即产品供应商)相对接,同时,对下游的加盟商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从一个代理商的基本需求来说,基本的部门设置应该包括业务部、市场部、行政部(有些公司迅速提升为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做市场开发、客户服务及市场督导的工作,业务部做配发货品、货款收缴、客户商洽等工作,行政部做后勤管理等支持工作,每个部门应该明确部门职责与工作流程,形成一个管理严谨、分工明确、目标清晰的运做团队,是做好代理商、完成销售目标的重要保证。
机构建设行动还包括应该设立自己的一个样品间,通常是在自己的写字间专门设立一个样品展示间,以便于客户参观和订货。
机构建设行动中还包括开设自己的一个直营店,或称为当地市场的品牌“旗舰店”,作为这个品牌在当地形象展示的窗口,招商洽谈的样板、人员培训的基地以及收集市场信息的渠道。
品牌建设行动主要通过当地的宣传媒体对品牌在当地进行适度传播,当地的媒体资源包括平面媒体、影视媒体、户外广告媒体等。品牌传播分为品牌的广告传播、品牌的公共关系传播及品牌的销售促进传播。广告投入在不同阶段的目的是不同的,所选择的广告媒体也不同,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不同媒体的特点进行分析,如招商类的广告应该投入到什么媒体,这个媒体的覆盖面有多大,广告受众是否符合自己目标群体的特点。进行广告投入时要避免几种常见的错误:一是投入时过分从成本的角度考虑,投入的广告受众者很少或受众与自己需要的群体差别很大,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投入的方式太单一,不了解综合应用多中传媒手段达到目标效果;三是投入量过大,超出自己的目标需求,不经济。
渠道建设行动就是要进行品牌的渠道建设,简单地说就是招商。招商可以分为媒体广告招商、展示活动招商、直营店销售招商、依靠自己的人脉资源招商及通过业务人员针对专卖密集区域的个别拜访招商。在渠道建设行动中,要注重客户的筛选与评估,学会与客户共同规划当地市场的发展,学会“先帮助客户发展然后收益”。有些初做品牌的代理商在进行客户商洽时急于保护自己即得的利益,缺少对客户要进行引导和扶持,结果客户网络总建立不起来,销售业绩总是不能快速提升,就是在对客户网络建立的政策和方法上比较缺少的结果。
第四,做好一个品牌的代理商需要导入四个管理:即市场终端的管理、品牌形象的管理、市场规范的管理及企业“三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
市场终端的管理指针对自己的客户网络的终端店铺进行管理,在店铺陈列、导购服务、店务管理与客户管理中符合企业的要求并适合当地顾客的需求,提升当地店铺的形象与业绩。
品牌形象管理指按照公司统一的VI标准进行店铺装修、道具布置,店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等,以一个品牌店的形象展示在客户面前;
市场规范管理指对当地的市场进行管理,执行总部制定的价格政策,严禁制假贩假,打击串货等行为,保持区域经销商的利益。
最后,要注意企业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管理,我们称为“三流”管理;资金是企业发展的血液,物流是资金流的载体,信息流是企业决策的工具。
货运代理服务合同范文3篇
做一个品牌代理,您首先需要了解你想代理的地方是否已经有代理商了!如果有,您可以考虑下其他地方做代理。如果没有,您可以通过一些渠道去了解您所想代理品牌的相关信息。还有就是,您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代理费用就是一笔很大开销!如果资金不是那么充足,您可以先加盟一个品牌。
对一个初代理品牌的特许经销商而言,刚成为一个品牌的代理商时一定是充满荣誉和兴奋感的,但如果没有认真去思考如何做好一个品牌的代理商,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应接不暇,甚至由于对一些困难估计不足,还很快会产生挫折感,对自己的能力和运气产生极大的怀疑。所以,如果想达到厂家满意、自己满意,自己的下线经销商也满意的多赢结果,就需要在拿到一个品牌之后,对自己的市场运做进行全面规划。古语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经过全面和细致地规划,才能有步骤地完成一个品牌代理商所需要完成的使命。
我认为,一个代理商如果想成功地运做好一个品牌,至少要做好以下四件事,或分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做一个完整的规划,树立做好这个品牌代理商的长远目标;从一个代理商的成长历程来说,由初级到高级可以分为一个品牌的产品代理商、品牌代理商、品牌托管商,最后成为这个品牌在当地区域市场的品牌管理商。每个总代理都是从卖产品开始的,逐步成为这个品牌在当地的管理者,最终完成这个品牌在当地的品牌传播和信誉维护的任务。职业生涯规划对一个品牌代理商而言,可以避免碰到问题时挫折失落,也可以避免稍有成绩时就沾沾自喜,通俗地讲,最终要成为一个品牌的品牌管理商,就是要把做品牌和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联系起来,把做这个品牌当做一项事业来做,而不是把做品牌看成一种简单的生意合作。
第二、做好一个品牌代理商要做好两个规划,一是销售目标规划,二是网络发展规划。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在与一个区域市场签订总代理合同时就会根据当地的市场对总代理下达一个年度的销售指标,那么代理商就应该学会把这个目标规划进行分解,明确自己销售额的完成计划;销售额的提升与销售网络的拓展是密不可分的,那就要对自己所代理区域的整个市场精心调研和分析,哪些市场是自己需要首先进入的,哪些市场是第二步进入的,哪些市场是可以放到以后再考虑的。通常情况下,一个新品牌不适合在一个市场全面铺开,而应该根据整个市场区域发展的特点,先进入易开发、收效快的市场。
第三,做好一个品牌代理还需要实施三个行动,机构建设行动、品牌建设行动。渠道建设行动。
机构建设行动指代理商需要针对自己的销售计划和网络拓展计划,组建一个适应企业现状的管理团队,设置一些与品牌操作需要的运作部门。这个团队将在以后的运做中,与上游的品牌授权商(即产品供应商)相对接,同时,对下游的加盟商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从一个代理商的基本需求来说,基本的部门设置应该包括业务部、市场部、行政部(有些公司迅速提升为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做市场开发、客户服务及市场督导的工作,业务部做配发货品、货款收缴、客户商洽等工作,行政部做后勤管理等支持工作,每个部门应该明确部门职责与工作流程,形成一个管理严谨、分工明确、目标清晰的运做团队,是做好代理商、完成销售目标的重要保证。
机构建设行动还包括应该设立自己的一个样品间,通常是在自己的写字间专门设立一个样品展示间,以便于客户参观和订货。
机构建设行动中还包括开设自己的一个直营店,或称为当地市场的品牌旗舰店,作为这个品牌在当地形象展示的窗口,招商洽谈的样板、人员培训的基地以及收集市场信息的渠道。
品牌建设行动主要通过当地的宣传媒体对品牌在当地进行适度传播,当地的媒体资源包括平面媒体、影视媒体、户外广牛媒体等。品牌传播分为品牌的广告传播、品牌的公共关系传播及品牌的销售促进传播。广告投入在不同阶段的目的是不同的,所选择的广告媒体也不同,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不同媒体的特点进行分析,如招商类的广告应该投入到什么媒体,这个媒体的覆盖面有多大,广告受众是否符合自己目标群体的特点。进行广告投入时要避免几种常见的错误:一是投入时过分从成本的角度考虑,投入的广告受众者很少或受众与自己需要的群体差别很大,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投入的方式太单一,不了解综合应用多中传媒手段达到目标效果;三是投入量过大,超出自己的目标需求,不经济。
渠道建设行动就是要进行品牌的渠道建设,简单地说就是招商。招商可以分为媒体广告招商、展示活动招商、直营店销售招商。
依靠自己的人脉资源招商及通过业务人员针对专卖密集区域的个别拜访招商。在渠道建设行动中,要注意客户的筛选与评估,学会与客户共同发展然后收益。有些初做品牌的代理商在进行客户商洽时急于保护自己即得的利益,缺少对客户要进行引导和扶持,结果客户网络建立不起来,销售业绩总是不能快速提升,就是在对客户网络建立的政策和方法上比较缺少的结果。
第四,做好一个品牌的代理商需要导入四个管理:即市场终端的管理、品牌形象的管理、市场规范的管理及企业三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
品牌形象管理指按照公司统一的训标准进行店铺装修、道具布置,店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等,以一个品牌店的形象展示在客户面前;
市场规范管理指对当地的市场进行管理,执行总部制定的价格政策,严禁制假贩假,打击串货等行为,保持区域经销商的利益。
最后,要注意企业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管理,我们称为三流管理;资金是个业发展的血液,物流是资金流的载体,信息流是企业决策的工具。
物流网点怎么加盟代理
货运代理是中间商就是自己没有船或者飞机的 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都是货代。那么签订货运代理 服务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货运代理服务合同 范文 1
鉴于:
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为全国范围内的货运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签约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第二条 委托运输货物的名称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
以甲方每次委托代理货物运输时与乙方签订的一次性托运单核定的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为准。
第四条 货物包装
包装方式:
1、包装分为外包装和内包装,甲方须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并以适宜保护货物原则的对其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包装;特别是甲方托运易碎类、易污染类、易变质等货物时,应自行提供适合长途运输的包装。
2、甲方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使用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考虑到甲方货品包装的统一和完整,以及甲方托运时已包装完毕和封箱等情况,乙方仅负责检查外包装体外表面的完好性。包装材质、尺寸大小、牢固度、内部衬垫、空隙填充、防水、防倾斜、防震、防颠簸等,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运输方式、运输期限
1、乙方有权完全独立地选择具体承运人完成对甲方交付货物的运输,并有权选择适合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及运输路径等。
2、乙方承诺在双方书面约定确认的时限内,确保运输供应商按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目的地。
第六条 货运代理各项收费
1、托运费:每次托运货物时签订的一次性托运单上核定的价格作为双方结算托运费的依据,托运单上约定的托运费包括网点揽货、线路规划、货物分拨、转运等操作以及支付给实际承运第三人的运费应收取的服务费。托运单所核定的价格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托运费标准(详见附件1)为计算依据,合同有效期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后可以对托运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签订新的补充条款或协议。合同期内,甲方单月托运费总额未达到人民币 元的,乙方拥有对托运费价格表(附件1)的随时调价权。
2、其他杂项费用:
(1)保价费:甲方自愿选择保价运输,并同意乙方按照货物保价金额的4‰收取保价费。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保价费收取标准可以另行协商。
关于保价金额:甲方须按照货物实际价值如实声明保价金额(即声明价值),如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别保价的,按保价总金额平均计算出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其中每件货物内装有小件的,按单件货物保价金额和内装数量平均计算出每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
(2)提货费收取标准为:
(3)送货费收取标准为:
(4)保管费及仓储费收取标准为:
(5)其他:
3、除前述收费项目外,乙方还可收取特服费、信息费、工本费、代收货款服务费(如有)等,具体金额以托运单标注为准。
第七条 对账及账单确认
1、除即时结算外,每一费用结算周期为一个账单期,乙方在每一个费用结算期截止日后整理出一份对账单,并通过当面交付、或邮寄、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由甲方核对和确认。
2、甲方收到对账单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并给乙方答复。甲方核实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货日期、托运单号、起止地、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保价金额、各项费用金额、收货人是否收到、货物有无毁损或灭失等。甲方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均应书面提出。
3、如甲方没有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反馈意见,即视为甲方确认无误。该对账单即作为双方结算费用、乙方已完成约定义务的依据。
第八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期限为下列第种方式:
(1)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结清;
(2)上月20日至本(当)月20日的费用本(当)月底前结清;
(3)当月发生的费用在次月的 日之前结清;
(4)现金即时结算:当票发生费用由 付清。
A、托运人
B、收货人
2、在约定的结算日期之前,如因甲方托运货量增长致使发生的服务费累计达到人民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结算日期之前结算支付。
3、若甲方托运货量相应服务费金额连续三个月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乙方有权单方取消甲方定期结算的权利,而改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4、甲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结算支付服务费,但乙方不接受任何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带有“农村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字样出票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远期支票”等。
5、为了保证付款的有效性和资金安全性,甲方必须将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或者将乙方认可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乙方单位指定的财务人员(须持有加盖乙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 委托书 )。否则,视为甲方无效支付。
6、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 禁止性约定
1、甲方有义务如实申报所托运货物的性质,不得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罚款和费用,甲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甲方不得托运需要保温、保湿、保持干燥的特殊货物,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易污染等危险品,不得托运或夹带货币、有价证券、金银、国家文物、古玩字画、假冒伪劣品以及其他禁运或限运货物。若因此被国家相关部门查扣、处罚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
3、甲方要求乙方上门提货或给收货人送货上门的,应分别由甲方和收货人负责货物的装卸,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装卸,在装卸过程中造成任何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运输供应商的选择
乙方作为受托方,应合理、谨慎选择运输供应商,并对全程运输服务质量向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货物的提取
1、收货人有领取货物的义务。收货人在受领货物时,有义务在乙方的《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上签字,如货物有异常,收货人必须在乙方的《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中做异常签收记录并如实备注,此《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将作为收货人(发货人)索赔的依据。如收货人未在乙方的《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上做异常签收,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人(发货人)提出的任何索赔。
2、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填写不明或乙方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明确表示拒收货物,且也联系不到甲方,或甲方在乙方发出提货通知30日仍拒不领取货物,则视为放弃货物的所有权和对货物的处置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3、若收货人在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后明确表示拒收货物,或仍不领取货物超过30日,乙方有权将货物退回到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货物签收凭证,以证明收货人已收取货物的,必须在自交运货物之日起60日内书面提出请求,否则,乙方不再承担签收凭证的保管和出示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结算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不得以货物索赔及其他任何理由单方扣除、抵消或延期支付。如逾期支付,则每日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如因乙方过错逾期到达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该票托运费金额的5‰赔偿甲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票货物的托运费。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为:
(1)若甲方选择保价运输,如货物实际损失金额高于保价金额的,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如货物实际损失低于保价金额,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应提供真实的货物价值发票,以便准确核定货物实际损失,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赔偿。
(2)若甲方没有对货物保价,则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票毁损、灭失货物部分托运费的两倍。
4、乙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货物本身的损失,乙方对于甲方(或收货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损失和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第十三条 货物留置权的行使
1、如甲方拒绝、拖延、逾期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中止运输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货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约定服务费由收货人支付的,如果货物到达时收货人拒绝支付,则甲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支付,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和收货人完全支付之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3、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而拒绝赔偿时,乙方有权中止运输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货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代收货款业务(□ 有;□ 无。 若无本项业务,本条款项下内容不生效)
1、甲方委托代收货款的,应当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的金额、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托运单上直接约定。
2、原则上由收货人自提货物,如需乙方送货,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必须先检验签收并支付货款后,乙方才配送货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在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如甲方要求变更代收货款金额等事项的,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盖章后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临时性电话等口头变更要求。
4、如收货人拒绝支付货款或拒绝全额支付货款,乙方将情况通知甲方后,甲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如要求返回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仍按照约定收取代收货款手续费。
5、乙方不负责为甲方代开、代转货物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发票。
6、乙方收到收货人支付的货款后,在48小时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账户内,如遇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节假日,汇款期限相应顺延。
7、无论收货人是否收货,收货人以货物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重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等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甲方应自行向收货人收取货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若货物的毁损、灭失或逾期到达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或者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密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对方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货物价格、库存、服务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除非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需或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均不得向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七条 通信联络的确认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第一页所明示的各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均为真实有效的,并保证电话畅通、可随时收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变更方均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络方式向甲方邮寄信函、发送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自从乙方寄出,或发出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视为已送达。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每次托运货物时签订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托运单)的人员享有签订该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托运单)的权力。
2、本合同未约定事宜以双方每次签订的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托运单)为准;若本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事宜与托运单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相互留存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货运代理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临清市汽车四队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跟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执行本合同
一、车辆及经营权
1、乙方自愿将其自购车辆申请注册登记为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自负亏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车辆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值 万元、购于20_年1月14日,主车吨位 吨。
3、乙方因发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费不可减免,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完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期限及费用交纳:
1合同期限为叁年,自20_年1月14日起至20_年1月13日止。
2、合同期间按照先交款后营运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月按时上交,甲方代理服务费均由乙方负担,逾期不交按每日5%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车辆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壹佰伍拾元,由甲方代办代理上交有关部门。
4、因乙方的停车、修车、事故原因不减免管理费。
三、车辆 保险 :
1、乙方(车主)对所营运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强制险以及第三责任基本险为附加险,其投保费用完全由乙方(车主)负担,甲方同意办理保险,保险单由甲方保管。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事故当事人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2、乙方投保车辆保险期届满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额保险费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货运车辆实行《合同运输》,合同中须载明承运人为乙方。如发生货损、货差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4、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纠纷,甲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营运行使监督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按规定强制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报停等手续,协助乙方办理。
3、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营运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时代收代缴乙方应交的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运输票证、二级维护保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费用。
6、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岗位培训,职业道德 教育 、安全学习、传达交通部门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服务和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投强制保险,以及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的全额保险。(三者责任险需20万元以上)
3、乙方第月29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规费、税金和甲方代理服务费,逾期每日按5%收取滞纳金。
4、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公务用车。
5、乙方违法营运,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相关手续,期间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车辆转让时,提前5日告知甲方,并办理转户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否则,乙方承担永久性责任。
7、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一切证件手续的年检、年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事故报废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乙方必须将报废车辆及一切行车营运手续、牌照交给甲方,并将车辆到指定拆解单位报废,车管部门注销,乙方不得擅自解体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终止与解除合同。
2、违约一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承担对方的全额损失,并按损失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势变动及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终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准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称、证件、标志等,否则,由乙方完全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车 号:
车 型:解放
载 重:
年 月 日
货运代理服务合同范文3
合同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 、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
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双方确认费用后乙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之银行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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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加盟代理具体包括:
1、考察:物流公司代理是分很多种的,像县级代理、区级代理、市级代理、省级代理;
2、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加盟合同;
3、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加盟店开业后,总部会实行跟踪服务,提供活动策划方案与广告资料,并不定期与各加盟商进行指导,效统一的经营方式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物流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类型,泛指经营物流相关的运输、仓储、配送等行业的公司。其通常扮演着供货商与零售业者之间负责集货、理货、库存、配送等的角色。
运输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服务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2、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务;
3、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
4、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场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物流,原意为“实物分配”或“货物配送”,是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消费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

物流以仓储为中心,促进生产与市场保持同步。物流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法律依据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第五条 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
回答于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