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普高哪几所学校200分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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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录取了就不用高考了?

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

第五条 浙江省代码:001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学校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畔,校园土地面积1900余亩;安吉校区位于拥有联合国人居奖美誉的竹乡安吉,土地面积800余亩。校园环境自然优美,山明水秀,湖光鹭影。(2020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其中中德工程师学院各专业及英语、德语专业大二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国际商务(国际班)学生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区就读。)具体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联合培养学生,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合作院校的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前列,在2017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500强中位列全国第96位。学校现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级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1个。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学术水平一流、师德师风高尚、梯队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400余名,专任教师107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47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4%以上,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术经历教师占30%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占40%以上。

学校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车辆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设有本科专业56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等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等11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2200余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学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之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应用型办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实施“多院一体,四轮驱动”的开放强校主战略,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改革创新、追求卓越,致力于建设德国模式、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化应用型大学。

第十条 二级学院设置:学校设有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理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 2020年拟招生专业:学校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工程、城乡规划、工程造价、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业工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德语等50个本科专业。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联合)办学及项目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2+3项目”):自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奥斯特法利亚应用科学大学、纽伦堡应用科学大学、肯普滕应用科学大学、艾姆敦雷尔应用科学大学、科堡应用科学大学、奥登堡应用科学大学、德累斯顿技术经济大学、埃尔福特应用科学大学等9所德国公立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专业类别为: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类等。前两年各专业的项目学生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德语、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相关实践实习课程等,各科成绩合格,且通过德国合作院校的专业能力选拔考试以及德国德福考试院举办的德语德福考试(DaF)的项目学生,可到对应德国的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三年的留学深造。对未能到或放弃到德国合作院校留学深造的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浙江科技学院同类专业继续学习,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的,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中澳2+2项目”):自2020年起,学校机器人工程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国际商务专业与麦考瑞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且符合外方合作院校的语言要求和专业成绩要求,第三、第四学年到对应外方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参加该计划的学生国内学费标准与我校相应专业普通学生一致,在外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中方学费,在外方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往返旅费及办理出国过程中的第三方费用由学生自理。涉及办理本项目学分互认费、项目管理费、衔接课程费等相关服务费用由项目主办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是教育部2014年正式批准设立的浙江省首家本科及以上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土木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海岸应用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萨克森茨维考应用科技大学。学院系统引进了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管理模式,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德方资深教授授课;中方教师绝大多数拥有长期留德背景。学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赴德国学习交流,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中德两国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法国CY 塞尔齐•巴黎大学(原塞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共引进21门法方课程,其中15门由法方教师来校授课。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法方学士学位证书,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四年如选择赴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完成美方课程,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美方金融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相关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国(境)内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 85070100。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中学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即两门选测科目需达到B及以上),必修科目等级是4C1合格及以上;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2学校2020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2020年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简章》和《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安排,学校部分专业面向浙江省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29个县(市、区)招生,实行提前录取,相关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志愿实行“专业(类)+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每个专业限招3人,录取额满为止。

4学校2020年招收浙江省专升本学生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5学校2020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对应合作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文凭。具体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6学校2020年招收高职单考单招本科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7学校2020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的招生工作,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执行。

8学校2020年招收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具体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专业确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录取。省外若有建议推荐的专业确定方式,按建议的方式执行;若无,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专业,无专业级差”的方式执行。当专业志愿报考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志愿” 的考生按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要求: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德语或日语(中法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有关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序号

专 业

外语要求

1

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普通类各专业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10分

2

英语、德语

3

中澳2+2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

4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工业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5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00分

6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90分

第二十条 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内学生报考专业(类)需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中的科目之一的要求,范围不限的不做要求。

序号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范围

类中所含专业

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2

机械类

物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

4

自动化类

物理

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5

机器人工程

物理

6

计算机类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

7

电子信息类

物理

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8

土木工程

物理

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物理

10

建筑学

物理或历史或地理

11

城乡规划

物理或历史或地理

12

工程造价

物理

13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

物理

14

化工制药类

化学或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1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

16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17

生物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18

轻化工程

化学或物理

19

环境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20

工商管理类

不限

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业工程

21

工商管理类(国际班)

不限

国际商务(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

22

经济与贸易类

不限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

23

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

不限

经济学

2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理

24

应用物理学

物理

25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

26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

27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

物理

28

服装设计与工程

技术或化学或物理

29

工业设计

物理

30

设计学类

不限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

31

表演

不限

32

汉语言文学

不限

33

英语

不限

34

德语

不限

35

机械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6

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7

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38

土木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土木工程

39

生物工程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40

工业工程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不限

物流管理、工业工程

41

设计学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不限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42

工业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不限

43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物理

44

国际商务(中澳2+2联合培养)

不限

45

机器人工程(中澳2+2联合培养)

物理

其他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选考科目参照浙江省(除含技术科目要求外),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联考(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出省线,录取时按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特定规则,综合分=文化分+专业统考分。

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考生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线,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按省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摄影专业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按美术类招生。

其他具体事宜以《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鼓励措施:

1 高考成绩浙江省排名前3万名考生,未直接进入中德2+3联合培养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的,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该项目选拔时给予优先考虑。

2 转专业规则:为适应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求,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详见《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部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浙江省内排名前3万名的考生确保其分流时按一志愿专业分流。2020年分别按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国际班)、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设计学类等大类录取,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所在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实施。机械类学生可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等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自动化类可在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计算机类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电子信息类可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可在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国际班)可在国际商务(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可在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工业工程、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可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等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设计学类可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二十四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二十五条 学制要求: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及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将根据德国高校入学资格做出限定,即只招收小学至高中十二年制基础教育的学生,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专业的确定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段)次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生公办室(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卓越学子奖学金、本科学生奖学金、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优秀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本科生考研、国境外升学和创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后,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审批后执行。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与相应的普通专业相同(德方组织的德语语言考试及专业选拔考试和学生在国外生活费等需另行支付)。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小和山校区),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

3.学校网址:http://wwwzust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sbzusteducn

5.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6 招生咨询QQ群:559354747、755852051

7 招生微信公众号:浙科招生

浙江科技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宁波有哪些技校招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录取是单招,单招时在高考前进行,单招录取后是不用参加高考了。因为单招录取了考生档案已经被提走,考生参加高考也没有用了,考生就算参加高考也无法在统招录取,高校无法看到考生档案和提走考生档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设置情况

宁波地区有多所技校,其中一些常见的技校招生包括:

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主要提供酒店管理、机械制造、汽车制造、计算机科学等多个专业的培训和教育。

2 宁波工程学院:其附属技工学校提供机电、钳工、焊接、空调、建筑等多个技能型专业的教育和培训。

3 宁波市职业高级中学:该校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如汽车制造、动漫设计、美容美发、旅游管理等。

4 宁波市工贸技师学院:该学院提供电气、烟草、机械等多个专业方向的培训和教育。

5 宁波大红鹰学院:该学院提供经管、旅游、文化创意等方向的教育和培训,同时也设有多个技工专业。

6 宁波江北职业技术学校:该校主要培训金融、电子商务、物流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宁波地区技校,如果您有需求,建议前往各技校官网或者当地教育部门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咨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要求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有环境监测技术、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以下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学校名称 层次 专业名称 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环境监测技术 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室内设计 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工程技术 5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6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设工程管理 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9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 1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业机器人技术 1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气自动化技术 1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药品生物技术 1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应用化工技术 15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16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 1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 19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媒体技术 2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与会计 2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2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市场营销 25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子商务 26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跨境电子商务 2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现代物流管理 2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供应链运营 29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旅游管理 3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艺术设计 3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艺美术品设计 3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商务英语 35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商务日语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Ningbo Polytechnic),简称“宁职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大学生素质拓展试点学校 ;为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创业教育专委会主任单位,浙江省创业学院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校会计学会高职高专分会常务副主席及秘书处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物流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教育部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发起成员。

学校于1999年由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和宁波市职工业余大学合并而来;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84年;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创建于1960年。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https://www87dhcom/xlzz/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是多少(1086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要求如下:

总成绩200分=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分+特长认定成绩20分。

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延期至6月与高考同时进行,故对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调整为: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的考生赋100分,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的考生赋0分。

学校概况: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奉化校区位于宁波奉化区,下设7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共30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万余人。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学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学校按照“四严”要求、“四精”标准,着力实现“四名”目标,全力建设浙江省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职名校。

在新时期,学校主动顺应教学现代化发展需求,加强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提升智慧教学环境,加强智慧治理,成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持续开展“分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分类培养、分层教学、尊重选择、多样成才”的人才培养理念,让学生在技师型、复合型、国际化型、创业创新型、升本型等不同类型中选择性成才;

2021届毕业生中,升本型、技师型、复合型、国际化型等提升型比例占7758%。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2020年12月,学校成为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并附建园林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A类高水平专业群。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近几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是10863,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33010863,默认取后5位10863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主要在 高考 时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省市教育 考试 院对在本省招生的学校代码进行了重新编排,故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0863,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Ningbo Polytechnic),简称“宁职院”,位于 浙江 省宁波市,是一所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 创业 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 大学生 素质拓展试点学校 ;为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 书 处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创业教育专委会主任单位,浙江省创业学院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校会计学会高职高专分会常务副主席及秘书处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物流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教育部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发起成员。

学校于1999年由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和宁波市职工业余大学合并而来;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84年;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创建于1960年。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多少分能上是大家经常关心的问题,以下是高职招生招生网为大家整理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近几年录取分数线汇总(2022-2019),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正式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与学校官网公布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无误。

1、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全国宁波城市学院2022年浙江省普高艺术第二段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综合分

位次号

艺术设计

20

496

B-1637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5

502

B-15346

产品艺术设计

40

494

B-16806

宁波城市学院2022年省外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省份

批次

计划数

录取数

最低分

最高分

安徽省 艺术专科(高职)批

28

28

626

660

江西省 艺术专科(高职)批

19

19

3219

2979

宁波城市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科类名称 投档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号 艺术设计

艺术类

433

161-0259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艺术类

448

161-02228

2、2021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全国宁波城市学院2021年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最低分 位次号 艺术设计 48 497 B-1431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0 489 B-15375 产品艺术设计 20 474 B-16900

宁波城市学院2021年省外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省份 批次 科类 招生计划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安徽 艺术四批 艺术 35 35 726 625 江西 艺术(专科) 艺术 15 15 324 289

宁波城市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各大类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科类 投档最低分 位次号 艺术设计 70 工艺美术类 427 254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5 工艺美术类 447 2148

3、2023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全国宁波城市学院2023年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位次号 艺术设计 30 507 486 4936 B-16371 产品艺术设计 29 515 480 4862 B-17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 501 495 4982 B-15084

宁波城市学院2023年省外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省份 批次 总计划 录取总计 文科 理科 计划数 录取数 最低分 最高分 计划数 录取数 最低分 最高分 安徽省 艺术专科(高职)批 40 40 40 40 589 628 江西省 艺术专科(高职)批 20 20 20 20 280 334

宁波城市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各大类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科类 计划数 投档最低分 位次号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工艺美术类 35 432 2116 艺术设计 工艺美术类 70 424 2256

4、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全国宁波城市学院2019年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位次号 艺术设计 40 508 496 4997 B-1570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3 509 499 502 B-15326 产品艺术设计 30 507 495 4974 B-15810

宁波城市学院2019年省外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省份 批次 科类 招生计划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安徽 艺术四批 艺术 56 综合分678 综合分542 综合分573 江西 艺术(专科) 艺术 20 综合分357 综合分269 综合分2894

宁波城市学院2019年单考单招各大类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招生科类 计划数 最低分 位次号 艺术设计 工艺美术类 105 422 246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工艺美术类 35 433 2278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https://www87dhcom/x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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