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使用厦门市现有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而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交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确认无误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网上提交,申报单位采取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3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带有收款国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印花税的银行缴税凭证后上报审核。审核通过

就业补贴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
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第四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一是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明确了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利率的标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贷的,可申请延期还款。借款人在疫情响应解除后30日内还款的,可继续享受贴息,延期期间利息不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延期贷款免收罚息,不纳入征信系统。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申请条件中的20%、10%招用比例分别调整为15%、8%。对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或加入网约车平台的司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借款合同起始时间在2020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的,可向借款银行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贴息。
厦门人才生活补贴办理时限是多久
很多小伙伴都知道,厦门新引进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可以领1万元生活补贴!而且是一次性发放哦!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宝们记得要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核准人事关系入厦,且要在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补贴哦!
逾期就不能领一万回家啦!
赶紧收下这份指南↓↓厦门引进毕业生人才政策
厦门市重磅推出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六条举措,包括提高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人才安居、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
在“提高补贴”一项中,厦门市将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新的标准发放: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
厦门市于2017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毕业生群体的补贴政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实施细则,无论从补贴力度还是覆盖广度,都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最高水平,彰显厦门以人才引领城市未来发展的雄心。目前厦门市已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近15万人,超45亿元。
01
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3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02
材料&流程
_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使用我市现有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系统,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_用人单位需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交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确认无误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网上提交,申报单位采取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_具体操作流程: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带有收款国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印花税的银行缴税凭证后上报审核。审核通过后若无变化,新增申报不需要再次填写。●填写申报人才信息,在线打印《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完成后点击上报。
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审核: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贴。(办理成功之后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咨询相应的经办窗口)
受理窗口
●总咨询电话:12333
●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湖滨东路319号C幢二楼,电话:5396591
●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2135597
●思明区人社局: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3楼,电话:5863067
●湖里区人社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电话:5751783
●集美区人社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1楼1117室,电话:6281669、6067075●海沧区人社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电话:6051626,6806778
●同安区人社局:同安银湖中路1号,电话:7225173,7022661
●翔安区人社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8B,电话:7889631
●市自贸委: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电话:5626720
●火炬管委会:创新创业处,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815,电话:538008
厦门应届生一个月补贴八百必须在同一家公司吗
厦门人才生活补贴办理时限是多久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厦门人才生活补贴办理时限是多久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时限是多久?
120天(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
各受理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头五个工作日,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审核上一季度申请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补贴。
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常见问题
1、申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2、新引进人才的引进时点以哪个时间为准?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次引进时经市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签署入厦报到的时间为准,因学历晋升以全日制毕业生或归国留学人员再次办理人事关系入厦手续的,以学历晋升后首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时间为准。
3、如何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新引进人才个人只能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按规定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申报。单位接到新引进人才个人申请且审查同意申报的,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网厅,进入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界面,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申请。
4、补贴标准是多少?
本科生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5、办理时限是多久?
120天(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

6、因申报信息错误导致申请失败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受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办理。
7、函授的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能否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不能,须是全日制的研究生学历。
8、哪些单位和人才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呢?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适用于厦门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新引进人才。
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我市辖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可参照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补贴资金由各单位先行垫付,审核发放结果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报备市人社局。
机关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不能适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市区属或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
;厦门湖里区:新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
也可以不同的。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双一流大学及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年度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2万元。2,职业见习生活补助,企业为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可申请给予见习人员的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人/月。3,求职创业补贴,给予我市高校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6月23日,澎湃新闻获悉,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委人才办关于公开征求《湖里区加强人才及重点群体住房保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更好地吸引、留住和储备人才,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要素保障,《意见稿》共包含分层次保障安居需求、多渠道加大房源供给、服务保障等共计19条措施。措施正式印发后,有效期三年。
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湖里区对高端人才和急需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保障政策,其中: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或承接上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核心研发人才、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以及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工作期间免费租住A 类人才公寓,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享受每人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或者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企业骨干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骨干人才、重大招商项目人才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相应层次免费入住租金价格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三个类型的人才公寓,入住期限最长2年。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青年技术骨干人才,可按实际工作地发放5000元至8000元租房补贴,或可按市场评估租金五折租赁不超过每人4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实物配租房源,保障时间最长5年。
对教育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湖里区对新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含教育名师和外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按相应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及20万元安家补贴。对经厦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录用的非厦门生源新教师按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租房补贴,厦门生源新教师给予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卫生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对区属、区管医疗机构新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当年度按相应层次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区属医疗机构新引进和培养的专科人才,每年给予最高3万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社工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对新认定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取得全国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在湖里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连续从事专职社会工作服务满4年的资深社会工作者,每年给予最高12万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台湾青年住房保障方面,对在湖里创业就业、年龄在18至45周岁且自行租房在湖里区的台湾青年,可享受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就业人员2年、创业人员3年)。
对实习求职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方面,到湖里区实习的高校在校学生或到湖里区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经申请可免费入住湖里区“雁来公寓”,入住时间最长一个星期。
对企业普通员工住房保障方面,支持企业委托社区承接员工租房服务,试点由社区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企业招工和员工租房等劳务综合服务业务,挂牌“社区劳务综合服务基地”,给予启动扶持资金5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3万元业务补贴。
对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住房保障方面,结合新增的环卫设施、公交场站、社区服务设施等公建配套建设公共服务综合体,为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临时住房。
根据《意见稿》,湖里区将稳定人才公寓房源供给,与市场化长租公寓运营企业合作,提供不少于500套可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公寓数量视情况逐年增加。
湖里区将推出一定数量的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及其系列配套政策,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积极争取规划辖区地块,策划生成区级公租房项目。
同时,湖里区支持国有企业规模性承租住房资源,区属国有企业用好闲置安置房、委托管理公有住房,探索规模性承租社会存量住房,为本政策对象提供房源,科学管理市场化运营房产资源。支持企业自主改建员工保障性住房,成立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代办专班,为企业提供包括申请受理、跟踪服务、材料流转、办结送达、事后评价、资料归档6个阶段的代办服务,建立协同、高效、便捷的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代办机制。
厦门市湖里区委人才办表示,此次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安家补贴以及人才公寓的优惠政策,不受在厦已有住房限制;涉及住房补贴的优惠政策针对在厦已有住房人员减半发放;涉及租房补贴、雁来公寓的优惠政策需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的条件要求。
厦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在厦门火炬高新区投资兴业,可以享受国家级高新区及厦门经济特区的各种优惠政策,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可享受“一事一议”的特殊扶持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企业孵化政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包括入驻东部孵化园的台湾学者企业),可获得10万元无偿资助创业资金。
(三)鼓励技术研发与创新政策
1、经认定设立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区两级给予共计75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区两级给予共计450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市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市区两级分别给予共计45万元、300万元的资助。
2、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企业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四)鼓励技术转化与改造政策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合计在500万元以下的免征收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人才引进政策
留学人员及引进人才除享受有关政策外,在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居民生活待遇;加入外国籍并已办理厦门市《引进海外专家证明书》的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可办理有效期1—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签证。
(六)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1、被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厦门市给予2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厦门市给予40万元资助。
2、除享受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外,获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高新区每件资助2000 元;获授权的国内和国际发明专利,每件分别资助3万元、4万元。
(七)科技金融政策
1、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政策
(1)对完成改制并已进入挂牌或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企业,高新区给予30万元资助;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市区两级给予60万元资助。
(2)企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IPO上市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市区两级给予130万元的资助;正式在境内上市后高新区再给予50万元资助。
(3)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作为主体并且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正式在境外上市给予150万元资助;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入高新区的,给予100万元资助。
2、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政策
(1)针对非上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不同阶段,给予经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参照高新区企业改制上市政策。
(2)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从挂牌当年起2年内,按其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十)其他政策
1、连续三年内,对产值5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一年的增量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奖励。
2、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争创“全国软件企业百强”,对入选企业厦门市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法律主观
1女满40周岁以上,男满50周岁以上,具有厦门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可到辖区社区居委会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认定。需提供:单位或户主雇佣证明、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代扣银行账号、交纳社保费的单据。(具体手续向社区居委会咨询)。

2凭认定完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4050”补贴对象参保手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个险都必须参保。
3每个月都必须到银行打印当月交纳的社保费单据。
4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七个工作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补贴,凭缴费单据、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银行账户,由街道汇总后,将社保补贴直接划拨到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客观
《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了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