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货车超载新规

核心提示法律主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 超载 ;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

法律主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 超载 ;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我国各地对于超载都严厉查处。非营运小型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罚200元,记2分,超过20%以上的,罚200元,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记3分,罚200元,超过20%的,记6分,罚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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