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产品需要办什么手续

核心提示需要以下证件:1、进出口经营权;2、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穗拿氏翻译件;3、食品流通许可证;4、原产地证书;5、生产国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明;6、收发货人备案号;7、装箱单及合同等;8、动植检证明猜散;9、生产商成分检测报告;10、产品信息、品名

需要以下证件:

1、进出口经营权;

2、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穗拿氏翻译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原产地证书;

5、生产国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明;

6、收发货人备案号;

7、装箱单及合同等;

8、动植检证明猜散;

9、生产商成分检测报告;

10、产品信息、品名、数敏春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进口水产品清关需要哪些单证关税税金是多少:

具体税金和进口所需单证需要结合具体品名以及进口国家而定的。

水产品关税,根据国家制定并公布的海关税则,对进出口其国境的水产品所征收的税金。包括水产品举数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等。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保护国内经济、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发展水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

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慎蔽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乘以进口关税税率。

综上所述,经营冷冻水产品营业执照;冷冻水产品卫生许可证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许可文件:原产地证书;生产国卫生证书;生产商成份列表;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在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法律依据: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九条

进境水产品必须从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口岸进境。

水产品的进境口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进境水产品数量、规模相适应的存储库;存储库应当符合《进境水产品存储库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并经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备案;

(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具备实施进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的必要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

第十条

水产品进境前或者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信用证、提单、发票等相关单证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报检时还应当提供注册编号。

水产品随附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进境水产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基本要求》

市场售卖淡水鱼要什么证件

在进行水产品销售的时候是需要依法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的,想要合法的进行经营是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资质证件的,办理资质证件是需要遵守相关程序的,那么,水产品销售要办什么证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水产品销售要办什么证

      如果是活鱼、冻鱼这样的水产品,就是捕捞之后,没有什么加工的,不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如果是有加工过的水产品,是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而且只能销售有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厂家生产的水产品,例如风味鱼。

      如果不太懂这之间的区别,可以咨询本地食药监局,确认是否需要流通许可证。

      二、卖水产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企业需要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二)进口水产品海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海关、国检登记。

      检疫机构对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水产品进口手续。第十二条: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水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必须是真实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质量合格证明与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以成都为例。凡是在成都市区域内销售的水产品,必须取得质量合格证明和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否则将禁止上市销售。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水务局举办的水产品市场准入检验检疫培训会上获悉,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将全面实施水产品市场准入。

根据市场准入实施方案,水产品市场开办者对本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市场必须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设立或委托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本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按规定查验水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应立即制止销售者出售或转移,并及时报告渔业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提供保管、仓储、运输、经营场地等条件。

从国外进口水产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第一章总则一、水产品的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保存条件;二、生产方式,包括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三、生产地区,包括海洋捕捞者的捕捞海域、淡水捕捞者的来源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的最后繁育阶段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四、生产加工厂名称及注册号;

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 进境检验检疫第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以及我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对进境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必要时组织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境水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进境水产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未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水产品,不得进口。第七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实施国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未获得的国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的,不得进口。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进境水产品预检。第九条 进境水产品必须从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口岸进境。

水产品的进境口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进境水产品数量、规模相适应的存储库;存储库应当符合《进境水产品存储库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并经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备案;

(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具备实施进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的必要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第十条 水产品进境前或者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信用证、提单、发票等相关单证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报检时还应当提供注册编号。

水产品随附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进境水产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基本要求》(见附件2)。第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相关单证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正式受理报检,并对《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批数量进行核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一)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者《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无效的;

(二)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或者检验检疫证书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中的水产品,其生产企业未获得注册登记的。第十二条 来自疫区的装运进境水产品的运输工具,应当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将进境水产品卸离运输工具。第十三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进境水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并按照规定采集或者抽取样品,供实验室检测用:

(一)核对单证并查验货物;

(二)查验包装是否符合《进境水产品包装基本要求》(见附件3);

(三)实施易滋生植物害虫的进境盐渍或者干制水产品的植物检疫。第十四条 进境水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一)货证不符或者货物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

(二)腐败变质或者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三)包装不符合《进境水产品包装基本要求》的。第十五条 经现场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境水产品,应当运往经直属检验检疫局备案的水产品存储库存放、以备实验室检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离、加工。第十六条 凡列入国家公布的年度残留物质监控计划的进境水产品,检验检疫机构除按照规定完成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外,还必须按照年度残留物质监控计划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测。第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样品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并根据进境水产品的风险程度确定具体的检测项目。第十八条 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按照签证管理规定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一)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监督作无害化处理或者退回、销毁。

货主需要对外索赔的,可以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相关证书。

一、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水产品的收货企业应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未经备案的收货人不得进口水产品。

需要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可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备案,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发布。

已办理备案的企业名单可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查询。

二、输出国家及国外工厂的准入资格

进口水产品须从允许向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国家及国外注册生产加工企业进口,各进口企业在进口前应了解拟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及国外注册生产加工厂是否列入准入名单。不能从未列入的国家及注册生产加工厂进口水产品。

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名单,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已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地区)名单”,该名单动态更新。

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关于公布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相关国际(地区)名单”,该名单动态更新。

三、确认产品是否为首次进口进口水产品前需确认是否为首次进口产品,属首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不包括HS编码为16章、20章、21章的水产品品种),由总局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确定其风险控制措施,并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非首次进口的水产品,可正常进口。

遇不清楚拟进口水产品是否为首次进口产品时,可致电水产品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四、需审批进境水产品的检疫审批办理

养殖水产品、日本输华水产品、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等水产品进口的,还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时随附相关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经地方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获得许可证后方可签署外贸合同并进口。

五、进口后检验检疫水产品进口后,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取得通关单。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