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申办“一单通” 一、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一)创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创业申请
具有本市户籍的“九类人群”创业者选好创业项目,有经营场所并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属于“九类人群”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写《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工商所对申请人是否属于“九类人群”身份、是否有在办企业进行书式审查,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录入微企工作平台,报区(县)微企办审查并安排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商所进行书式审查的初审环节,原则上结果应当立等可取。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并带上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预核微企名称或到登记窗口核准微企名称,准备登记资料。如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畜禽养殖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申请人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许可证明手续。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原则上是否准予预先核准的结果应当立等可取。
(二)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申请人根据区(县)微企办的通知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期5天),培训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2张。培训结束时,申请人应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
(区)县微企办在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单位召开会审会议或书式联合会签方式,确定是否给予扶持和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并公示3天。公示期不影响流程进度,创业者可在公示期内办理后面的步骤。
(三)申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开设临时账户,自投资金到帐
申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人选择创业所在地辖区内(不要跨区县)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的任一网点开设临时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该账户。开设临时帐户需带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投资者)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股东(投资者)私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银行仅对微型企业自投资金出具验资询证函,验资机构只需对微型企业的自投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不用开设临时帐户。
(四)办理营业执照
培训合格并通过创业评审的申请人将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资料(详见附件《微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资料清单》)交到企业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手续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执照。
申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各区县工商局按照经审验的自投资金加上经评审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之和核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总额应与其初始申报的注册资本额一致。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各区县工商局按照全体合伙人或投资人申请的出资额(含财政补助资金)核定资金数额。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办理的其他事项
领取营业执照之后,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刻公章、财务章,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所有手续办好后,申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到开户银行将临时账户转为基本账户;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开设企业基本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该账户。
三、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一)财政扶持资金报帐申领
企业登记并开业经营1个月后,各区县工商局应集中将新设立的微型企业名单、评审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数额及比例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当地财政部门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同比例按报账制方式予以拨付,即微型企业发生了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员工工资等方面的支出后,持相关凭据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报账手续,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微型企业基本账户,报账总额以评审会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为限。
(二)申请税收财政补贴
税收财政补贴资金按年度计算拨付,微型企业应于次年的3月底以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申报办理上年度补贴。申报办理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该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入库凭证等。财政部门按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90%计算补贴资金,如当年计算的补贴资金不足营业执照注明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今后年度可继续申报,以达到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等额为止。
(三)申请贷款
微型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以个人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8万元,贷款期一年,续贷期一年;以企业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为财政全额贴息。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执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上浮利率部分享受财政贴息。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备注:1《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可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或在微型企业发展网下载
http://wwwcqwqgovcn。
2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表格在行政审批大厅或工商所领取,也可以在红盾外网下载
http://wwwcqgs12315cn。
附件微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资料清单
一、内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登记应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可以只包含自投资金部分)及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原件(财政补贴资金部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为10万元;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微型企业创业者利用自有的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开发、广告策划、工程管理服务、装饰设计业务,可以只收取房屋产权证明和申请人承诺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不收取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微型企业)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指南。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登记应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可以只包含自投资金部分)及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财政补贴资金部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应为3-10万元,其中符合九类人群条件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微型企业创业者利用自有的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开发、广告策划、工程管理服务、装饰设计业务,可以只收取房屋产权证明和申请人承诺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不收取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微型企业)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指南。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三、合伙企业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及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原件(财政补贴资金部分);
7.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微型企业创业者利用自有的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开发、广告策划、工程管理服务、装饰设计业务,可以只收取房屋产权证明和申请人承诺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不收取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9.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属微型企业的,其符合九类人群条件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投资人身份证明;
4.企业住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微型企业创业者利用自有的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开发、广告策划、工程管理服务、装饰设计业务,可以只收取房屋产权证明和申请人承诺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不收取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原件(财政补贴资金部分);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办微型企业,需要哪些资料?
微型企业创业投资计划书1
一、创业者的情况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住:
属XXX人员。
创业及
工作
经历:
教育及培训经历:
二、拟创办企业情况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准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类型:
□ 生产制造
□ 出资情况:(略)
三、产品(服务)介绍
产品(服务)名称及概念:服务名称:建筑劳务。概念:从事建筑劳务分包的劳务企业,承揽建筑劳务的建筑施工。
性能及特色:招聘人员容易,服务即时。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先,安全第一,质量为上”的宗旨。
质量控制:
对员工进行
职业
道德和技术培训,接受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聘请具有专业工程技术证书或实践丰富的施工人员指导施工。
四、市场分析
目标客户描述:

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本镇有几家做这个行业的,因为人们的需求,未来市场是越来越大。
竞争对手及分析:
优势和劣势
自身优势分析:
五、市场营销
经营地址:
直到门牌号
选择该地址的主要原因:
房租便宜、交通方便、离家近
销售方式:
将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供给:□最终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
选择该销售方式的原因:
获得较多的利润(最终消费者)
量大,薄利多销(零、批),保证现金流
促销策划:
人员推销:派推销员(业务员)上门服务、上门宣传。
广告投放:发传单、发短信、广告牌、电视、杂志、灯箱
价格策略:采用成本加价法和竞争比较法来定价。开业初期,进行打折(赠送礼品、买一送一、送金卡等)促销活动。
销售渠道的拓展:联系一些大企业作为长期客户并拓展到市外;
发展区县代理商;
六、人力资源
规划
企业人员的组成:
业主1人,工人X人(其中技术员X人,服务员X人,收银员X人,业务员X人等)
员工工资:业主工资XXXX元/月,工人平均工资XXXX元/月。
员工的培训:
(1)每月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安全培训、服务
礼仪培训
(2)定期对员工进行思想观念的培训
(3)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劳动保障:
按照劳动合同法,给员工办理社保。
七、固定资产情况
办公及生产服务工具和设备:(略)
八、财务计划
资源来源:自筹资金、政府补贴、小额贷款
投资资金和资本金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购买固定资产XXXX元,其余用于流动资金
企业办理行政许可的种类及预计费用:
工商营业执照免费、税务登记证免费、组织机构代码证148元。
贷款计划:
暂无。
经营收益的`预测:今年第四季度盈亏平衡、明年一季度收益 万元、二季度收益 万元、三季度收益 万元。
九、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
内部管理:
(1)建立企业相关制度(如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等)并上墙
(2)派专人负责内部管理
合同管理:
(1)严格按照贵州省劳动合同范本给签订劳动合同
(2)相关企业合同(如购货合同、销货合同等)规范化,复杂的请律师审定。
(3)合同由专人管理
风险控制:
(1)多发展固定客户,使企业有一客的固定收入,降低风险
(2)固定资产能租则租,能借则借,能买二手买二手,降低投资风险
(3)给员工购买保险。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风险
(4)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一般员工,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5)给企业办商业保险(如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等),降低企业风险。
微型企业创业投资计划书2业主姓名:身份证上的名字
企业名称:已核定名称或未核定的(拟定)投资项目:(电子商务服务项目)
企业地址:企业主要地址(区(县)街道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日 期: 年 月 日
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制
一、 创业者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人员类别)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人员类别(是哪一类人员?)
XX年X月---XX年X月在X单位工作。
(三)月在X读书(最高学历必须写);以及参加本次培训:参加微型企业
创业培训情况,如20xx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在重庆市工商干校
参加微企创业培训。
二、 拟创办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等。预计招用员工X人(不包括老板),一起共同创业(发展)。
(二)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三)企业类型:□贸易行业 □服务行业 □加工制造业 □农林牧渔业
(四)投资项目的类别:□新型产业 □传统产□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其他
三、企业构思概述
(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概念:电子商务服务,指向从事电子商务事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推广、品牌形象塑造、网络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服务。
(二)产品(或服务)性能及特色:富顿电子商务服务属国内首家以电子商务服务为核心的服务项目,其主控核心服务团队由具备多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及市场营销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对电子商务行为的重点非常清楚,同时对市场营销的把控更加得心应手。
(三)向谁提供产品或服务:富顿电子商务服务主要是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事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家庭、个人、组织、机关等客户提供服务。
四、市场分析
(一)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电子商务服务概念,在国内尚属首创。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商务逐渐线上化成为大趋势,加之电子商务门槛低的特性,不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个体商贩,都会逐渐加入电子商务的浪潮之中,而电子商务服务本着为电子商务事业服务的共赢理念,其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二)竞争对手分析:与电子商务服务具有类似性质的服务目前较少,主要以淘宝店铺或者小型工作室的形式存在于网络之中,虽然其服务成本较低,但并未形成行业标准,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收费高低有别,多数淘宝店铺或小型工作室由于底子薄、经验少、团队非专业,处于朝不保夕的状态,随时都会从市场上消失。
(三)自身优势分析:富顿电子商务服务,由电子商务行业资深
人士把控,其团队核心成员均具有电子商务行业从业5年以上的经验。在电子商务行为的把控和行业人才、人脉的积累上无人能出其右。通过在电子商务领域长期的摸爬滚打和出色的管理理念,打造了富顿高素质的服务团队,并为客户输出高质量的电子商务服务。
五、市场营销
(一)选择该经营地址的主要原因:交通方便、本行业市场氛围浓重、相关人才储备丰富。
(二)产品(服务)销售(提供)对象:□最终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
(三)怎样控制产品(服务)质量:1、严格控制服务流程,保证服务质量; 2、专业高素质团队操作,保证服务水平。3、资深电商人士指导,保证品质。
(四)价格策略
拟定本企业销售价格定位及原因:采用成本加价法和竞争比较价格法来定价。开业初期,进行服务项目的配送(随服务项目配送增值服务)的促销活动。
六、人员组织
(一)人员组成人(员工)X人(其中会计1人、技术员X人,服务员X人,出纳
(二)员工工资(各岗位的工资额度及月总额):
(三)劳动保障:
七、固定资产
八、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二)投资资金和资本金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从固定资产投
(三)贷款计划: 资和流动资金两个方面阐述,流动资金分为三个月或六个月)
贵州省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
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九类人群”,具体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九类人群”以外的人员申办微型企业不享受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创业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属于“九类人群”;
3.具有创业能力;
4.无在办企业;
5.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创业能力审查条件:
①年龄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5周岁。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④其它相关条件。
凡属重庆市范围内存活企业的股东或投资人或合伙人视为有在办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视为无在办企业。
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前款第4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程序:
1、创业人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资料,并接受审核。
2、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并接受审查。

3、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后,由工商所将申请审批资料移送县微企办。
4、县微企办收到申请审批资料后,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5、培训结束后,由县微企办进行创业审核并公示结果。
6、注册登记
(一)创业申报 1户籍为企业所在地区内的申报者向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以下资料: (1)《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可在工商所及区微企办领取或区工商红盾网上下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属于“九类人群”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为企业所在地区外的,除向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以上4项资料外,还需提交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工商所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报区微企办审查。 纳入近期培训计划的,工商所通知申请人预核名称及到四个银行之一办理临时帐户开户手续。 (二)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三)开办临时帐户 申报者应向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业银行四家银行之一开办临时帐户。 (四)区微企办组织创业培训 区微企办审查合格后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时间5天,参加过SYB创业培训及取得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参加培训。 (五)区就业培训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免费) (六)区微企办组织集中会审 (七)申请人存款 申请人收到《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后,将自己应缴纳的出资数额存入临时帐户。 (八)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在辖区工商所办理,有限公司在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 (九)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办手续 刻公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证、将临时帐户转为基本帐户。办理地点,区行政审批中心等地。 (十)财政扶持资金支付及使用 区微企办通知区财政局将财政扶持资金支付到微型企业基本帐户上。申请人应按规定做账,在用完自己出资部分后,方可向经营地辖区工商所申请支付财政补助资金,工商所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区微企办审批,区微企办审查合格后通知当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