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电视节目是分级制的,节目片头都会出现一个定格画面,上面有时会有一个被圈住的数字,这个就是该节目或者电视剧分级后适合观看的观众年龄底线。被圈住的数字是15,就表示此节目经审查后适合15岁以上观众观看,15岁以下应在监护人陪同下观看,或禁止观看。
《白蛇:缘起》为何分级比分数更重要?
现在**分级制在国内无法实行,主要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用什么作为标准,让这个**分等级。如果说是按演技分**的等级,那么这个对于票房比较高的**也是不太公平的,毕竟**的话主要是靠票房收入。一切没有利润的东西的话都是没有什么人去看的,但是用票房去作为**等级的一个区分的话,这样对很多实力演员也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在中国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有一些演员他确实有演技,但是他们的颜值不高名气不大,所以即使他们拍出来的**做了宣传也很少有票房。而且中国现在很多的人都是看颜值的,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心中的偶像,他们的偶像拍出什么**,他们就会去支持,那都是无条件的支持。即使偶像没有什么演技,但是颜值在那,那些粉丝们也一样会去支持他。这样就会使他的票房变得很高,那像这种**的话,那你觉得它是好还是不好呢?它分等级是分到哪个等级里去呢?大家都知道了,像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这个这个综艺节目呢,目前在中国是非常的火的。当然了,这是一群演员做的一个节目,他们拍成**的话,它的收视率跟票房也可以说是所有国家都赶不上的。因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人口有中国的人口多。
像这个由综艺节目拍成的**,那你觉得好还是不好呢?在哪个等级呢?还有就是中国的**一旦分等级的话,都会拿到全世界去比较的。那怎不**的话,你是看所有演员的演技实力呢,还是看他带来的票房收入呢?如果你拿那种演技实力的演员的话去出去比,其他国家的人都不认识他,那你拿出去比也没有意义呀。就说一三年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了也拍成了综艺**,它的票房收入也是非常好了。那么你又觉得他是一个好**还是一个坏**呢?等级在哪里呢?可以说都是一群孩子在那里玩耍,你觉得那群孩子会有什么演技呢,但是它票房就是很高。如果中国的**分等级的话,把这个**分到很高等级去的话,那是不是对那些不怎么出名,但是是实力演技派的演员,是不是一种打击呢?所以我们国家呢?综合各项考虑的话,目前的话对**的划分及这个是没有考虑的。
因为用**分级这个真的是很难分,没有什么可以确定的标准,弄得不好还要得罪一大批的粉丝们。
国内五大卫视指哪几个卫视台?
我觉得《白蛇:缘起》分级比分数更重要是因为会明确告诉家长:这些影视剧不适合少儿观看。这是1月11日上映的国产动画**《白蛇:缘起》,由黄家康和赵霁导演,虽然这部**的主题来源于著名的白蛇传说,但它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这个神话故事: 晚唐时期,国师徒发动了大量的人去抓蛇。去刺杀国师的白蛇意外失忆,被捕蛇青年救出。在帮助少女找回记忆的过程中,两人坠入爱河,但少女蛇妖的身份逐渐显露出来。另一方面,国师和蛇族之间不可避免的战争即将开始,两者之间的爱情将受到极大考验。
事实上,《白蛇:缘起》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剧本精炼成熟。与以前的国漫相比,剧本比较的成熟,每个角色也很丰满,节奏活泼,不散漫。故事结构是一层一层铺成的,白蛇的故事在结尾是相连的,似乎是这样的。 事实上,长期以来,技术一直不是国漫发展的瓶颈。如何讲一个好故事是个问题。然而,虽然这部**很受欢迎,但许多网民也暗示,**中不适合儿童的情节让带着孩子去看**的许多父母感到尴尬。
然而,必须理解的是,《大护法》发行的前提是**已经“自动分级”,并且在发行前已经宣布了“PG13”。对于13岁以下的孩子说不,尽管如此,许多有13岁以下孩子的父母还是不小心撞上了**院。 《白蛇传》中许萱和白蛇传之间3秒钟的情感戏起源在艺术上自然发生,成年人在动画中自然出现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在于分级制度。 迪士尼有成人卡通,但也有黑色成人卡通。这就是分级制度存在的原因。不仅**而且电视剧都有分级制度,这清楚地告诉父母这些作品不适合儿童观看。 在没有分级制度的前提下,各年龄段的观众都可以默认观看**,所以**需要做出提示,在购买海报或门票时,应该做出明显的提醒:**包含不适合儿童观看的场景。所以我觉得《白蛇:缘起》分级比分数更重要是因为会明确告诉家长:这些影视剧不适合少儿观看。
请教一下我国的电视分级制度
五大卫视指的是以下五个:
1、东方卫视,全称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卫视频道,昵称番茄台,是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上星频道,开播于2003年10月23日。
2、安徽卫视,全称安徽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于1997年10月06日开播。1997年10月6日,安徽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上星播出,呼号"安徽电视台卫星频道" 。2003年,引入电视剧分级概念 。
3、山东卫视是山东广播电视台旗下的卫星电视频道,于1994年1月1日开播。1994年1月1日,山东卫视开

5 我国的电视分级制度的建立与困难
51 如何建立电视分级制度
电视剧频道主编陈文觉得“电视分级”在我国目前颇难实施的。她进一步解释说:“**可以限制卖票,电视显然做不到,最佳的办法就是家长给予控制。”[3]
那么家长又是怎么能够在没有收看过节目的时候就分辨出该电视节目是否适合孩子收看呢?当家长与孩子一起收看节目时才发现该节目不适合孩子收看,已经很难阻止继续收看该节目或者给出正好的适当指引。家长也是需要一个预先对节目是否有不适合的内容才能尽早选择收看节目和对孩子作出适当的指引。这种对节目内容、画面、语言的适当预知实际只是针对节目是否有不适合的内容出现。实质就是要将一个节目的某些内容进行筛选。简单来说就是要将节目分类。
各国实施“电视节目分级制度”的目的,不外是希望在社会环境日益开放并呈现多元化的情形下,藉由分级制度的实施,尽量避免在推陈出新、多样化的电视节目中,因夹带的暴力或情色等内容,影响未成年者身心的正常发展;同时,也设想这种制度能兼顾节目制作的创意和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满足不同的电视节目需求。
至于电视分级所必然涉及的标准,杨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谈到:电视分级的这个“级”绝对与节目质量无关。“人们已经习惯一提到级别,就想到是判断质量优劣的标准,其实电视分级绝对不等于产品的分级,比如一等品、二等品、残次品,这个级别应该完全是根据人群接受程度来划定的”。换言之,这个级别的划定标准,与电视艺术无关,是一个量化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制定出来就相对好分一些,这个标准主要针对青少年,衡量的标准应当是‘性’和‘暴力’等表现内容对其造成的影响”。[1]
要将电视节目进行分级,需要先了解分级制度建立的基本架构。电视节目分级制度的基本架构包括:
(1)设想某些电视节目内容对某个年龄层观众可能产生的影响或合宜性,将节目分为几个不同的级别,依法划分收视者年龄。
(2)基于家长需辅导家中未成年子女收视或为之选择适当的电视节目的前提,电视公司播放节目时,必须同时传送节目的分级讯号,让家长明了该节目是否适合其子女观赏。
(3)隔离不适宜节目的方式,可略分为两种,一为“时段区隔”,即限制特定内容的播出时段,考虑孩童作息时间,电视公司将不适合未成年者观赏的合法内容,安排在较晚或他们较不会收视的时段播出。例如香港的“合家欣赏时间”;另一种方式是在电视机上加装“锁码芯片”,解读制播单位所传送的分级码和家长设定的收视级别,让家中未成年者避免收视不适宜的内容。这种芯片能够使家长有选择地临时切断或连通某电视频道。例如美国的“V-Chip”视觉芯片(又称童锁,或者是暴力芯片)。FCC对“V-Chip”的历史、使用有详尽的解释。
那到底要对什么内容进行“分级”呢?五花八门的电视节目,包罗万象的广告,善于打擦边球的MV?大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其实需要进行“分级”的节目只有三类。首当其冲的就是电视剧,电视剧在剧情设置、镜头运用、台词设计方面和**的原理都是一样的,所以如果“电视分级”得以实施,相信会从最易行,也是最有经验可借鉴的电视剧入手。第二个节目类型就是娱乐节目,这个尺度问题也是很难拿捏的。特别是境外娱乐节目大量涌入,我们自身的节目创作也会有所借鉴,一些观众都提到像星空卫视的《美人关》、华娱卫视的《世相夜总会》等都是“边缘”节目,还有一些娱乐节目主持人的语言也“比较放得开”,这都是需要考虑的内容。第三部分就是个别谈话节目,由于有时涉及的话题比较敏感,可能需要“分级”,而这类节目也相对比较容易控制。[2]
定级的基本原则可以按相应标准将影视作品分为三大类别:适合所有观众观看的普通级,需对儿童和青少年限制和辅导观看的辅导级,以及禁止未成年观看的限制级。每个类别中还可以细分小类,以符合本国的政治、文化特点。在管理上,有的国家的影视分级制度属于行业自律性质,且在行业内也基于自愿原则,没有法律强制保证实施,如美国;有的国家的分级制度虽然也是行业自律性质,但在行业内部强制分级,如日本;一些国家的分级制度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未经分级的影视作品不得在全国公映,如英国;一些地区不仅通过法令明确影视分级制度,还在法令中规定影视分级标准,如我国的香港和台湾。与之相应,负责分级的机构可以是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或行业自律机构,也可以是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

参考各国分级制度看来,我们选择电视节目分级的模式可以是:
(1)在电视剧、娱乐综艺节目、谈话节目中率先使用电视节目分级。因为这些节目的收视率仅次于新闻,而且最容易出现“出格”内容。
(2)划分标准,根据年龄心智发展情况来划分标准。例如7岁以下,14岁以下,18岁以上,18岁一下的均为家长陪同收看指引级别。这里对于年龄的划分,完全可以根据心理生理健康学、社会学对中国观众的心智发展特点而定。这里要强调的一点,被判定为只适合18岁以上成年观众收看的电视节目并不等于就是充满暴力、性。电视节目首先还是要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制度的规定要求。例如电视剧还是要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的《电视剧内容审查暂行规定》。
(3)设定时间段,在某时间段只能播放特定范围内的电视节目。根据观众的收视习惯制定时间段。这样既能为电视台设定提供符合观众需求的电视节目标准,又能更好为电视节目制造商提供节目创作依据。
袁晓明在《中国电视的开放风潮与道德承担》中表示,中国没有必要再回到要到国外开眼界的年代,但中国的未成年人同样需要家长和政府监管的保护,中国再开放,也不应该让十来岁的孩子看到表演时撩裙露底裤的性感姿态。因此,为了孩子,中国需要公共电视空间的制度,若有人实在想撩裙露底裤,就让她在夜里12点去撩,当然这种节目也就再不要是全家老少一起可以观看的节目,应该打上“少儿不宜”的标志。


